3.孝是中华传统道德的百善之先。
孝的伦理精神本质是爱、敬、忠、顺。这是一切道德的内在精神源头和基础。一个不从精神上爱、敬父母、从行动上忠、顺父母的人,何谈对他人尽责任。孝确是一切道德的精神实质。
孝是“行仁”“行德”之起点。中国家族中的亲情关系是一种合血缘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为一体的东西。中国人的道德感是从这种亲情关系中升华出来的。从孝中生出仁,再从仁民而至爱物。孝因此就被看作是道德感的源头。这种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进路,至今仍然延续着。今天的人们还是认为百善孝为先,孝为做人之基本美德。从一个人是否孝,就可以“两岁看小,七岁看大”。
孝在当代社会的地位与作用
孝在当代社会、文化与道德中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第一,孝在当代中国社会不再成为整个社会的精神基础。这是因为当代中国社会已经不再是一个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了。现代社会不仅不再强调家是国的基础,而且强调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要区隔,社会要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建立现代法治国家为目标。在现代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人们日常生活的公共性日益凸现,家不再是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们不仅有公共生活,而且也有日常生活与私人交往。加之,当代的中国是从传统的中国走来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主要还是在家庭中进行的。因此,在私人领域、家庭关系中,父慈子孝这种文化观念与伦理精神仍然是人民群众内在的需要和呼唤。由于受传统的影响较深,我们有时也会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种说法实际上仍然是把家庭看作社会的基础。但这种“社会”在我看来,只能被理解为“民间社会”和“私人领域”,而不能包括国家。如果在现代社会“公”与“私”不分,那么,建立在传统孝道基础上的“私情”也许会冲击公共管理和国家治理。很多贪官不正是因为受枕边风、裙带关系的影响而落马的吗?它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我们在当代也不可能实行“以孝治天下”的国策。选官虽然也要注重其是否能孝亲敬祖;但同时也要看到,即使在中国古代也存在“忠孝不可两全”的情况。现代社会更可能有公私冲突的情况。
第二,孝作为传统文化的首要观念,在现代社会中仍可以成为重要的价值资源。中国传统文化在20世纪的命运并不是那么好。它不仅成为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对象,在相当长时期内也是遭到否定甚至是批判的。令人可喜的是,自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令人瞩目成就,民族自信心得到大幅提升,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也增强了。因此,国学热持续,社会各阶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与弘扬的热情非常高涨。各地的倡孝活动方兴未艾,令人注目。原因是,慈孝是人类最基本的伦理情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价值观念和首德,因此,一旦社会形成尊重传统文化的风尚时,民众首先就会想到慈孝文化。中、小学生规范中也已经出现“孝敬父母”的相关要求。孝于当代,仍是被当代中国人最为看重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建设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精神基础。
第三,孝在当代社会不再成为“全德”,但仍可成为“元德”与“首德”。
孝在传统道德中不仅是“德之本”即“元德”,别的道德得以产生的原发元素,而且是“教之所由生”即“首德”或首善,即践行道德与教化民众之始。不仅如此,孝在传统道德中还被全面泛化,成了一切道德的代名词即“全德”。如《孝经》所讲的五等人之孝,实际上是把各种不同等级地位与职业的人的角色道德都等同于孝了。今天,我们只适宜于让孝回到其家庭亲子道德的本来位置上。孝在当代中国的道德结构中绝不可能再处于泛孝的社会地位。这是因为,家庭虽然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仍然有很重要的地位,但与古代相比毕竟不再居于社会生活的核心地位了。今天,我们可以把传统的“百善孝为先”,从伦理的内在精神方面把它改造为“百善孝为始”。也就是说,孝仍然可以成为德性伦理的高尚人格和人际义务的精神渊源。孝所包含的“爱敬忠顺”的伦理本质与“亲亲、尊尊、长长”的伦理精神仍然是一切道德的精神基因。在这种意义上讲它仍然是“源德”。人最先接触的人伦关系是父母,人的所有伦理实践都起于对父母行孝道。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因此,孝仍然是“百善之先”“百德之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