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一、西方社会的多样性
- 三、技术的格外早的发展
- 四、发展中的经济
- 五、民族君主国的崛起
- 六、信仰的时代
- 七、西欧的扩张主义
- 八、日本的后撤与孤立
中世纪后期主要可夸耀的事情,不是大教堂,不是史诗,也不是经院哲学,而是综合文明的建立;这一文明并非建立在辛勤劳作的奴隶或苦力的背脊上,而主要建立在非人力之上,这是史无前例的。---小林恩·怀特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些发明的力量、功效和结果,但它们远不如三大发明那么惹人注目;这三大发明古人并不知道,它们是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因为这三大发明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和状态。”英国哲学家、科学家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年)这一论断的重大意义在于:他富有洞察力地选择的三大发明都起源于中国。然而,这三大发明对中国并没什么作用,相反,却在西方产生了爆炸性的影响。中国的文明根深蒂固,中国的帝国组织渗透甚广,决不允许这些发明破坏传统的制度与习俗。于是,印刷术用于传播古老的观念,而不是新思想;火药加固了皇帝的统治,而不是正在出现的诸民族君主的地位;指南针除郑和用于著名的远航外,并不象西方人那样用于世界范围的探险、贸易和帝国的建立。 这一重大差别的根基,在于新的西方文明的独特性;它复杂多样、适应性强,摆脱了束缚欧亚大陆其他所有文明的传统枷锁。结果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这一转变不仅改变了西方,而且,如培根所预见的那样,当革命的新社会的有力的扩张主义降临时,改变了整个世界。
一、西方社会的多样性
“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法王腓力六世的大臣的这一分析,简单而又本质地描绘了中世纪西方社会的划分:教士、劳动者和骑士。尽管这三个阶层在欧亚大陆诸文明中都能找到,但在西方,由于罗马帝国的崩溃和未能重新建立帝国组织,它们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却是独特的。在这些情况下,这三个阶层的作用究竟如何,将根据它们所体现的三种制度予以考虑;这三种制度是:封建制度、采邑制度和教会。 封建制度是一种政体,在这一政体中,那些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因此,封建主和封臣之间的契约取代了国家权力。封建制出现时的背景是这样的:德意志君主已夺取罗马帝国的权力,但缺乏资金维持官僚机构、法院和军队的给养。当时选择的办法是将地产作为服务的报酬,但接受者,即封臣们倾向于将地产当作私人领地来管理。查理曼十分强大,足以迫使他的封臣们宣誓效忠,但在其软弱的继承者的统治时期,政权转到了封臣们手中;封臣们的地产即采邑实际上已变得不可剥夺。这些强有力的封建领主再把他们的土地分成更小的封地,分给那些依靠他们而不是依靠国王的追随者。封建主和封臣之间的封建契约,规定了彼此间的某些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封建主应既提供封地,又提供保护;而封臣则应根据当地习惯,每年服一次兵役,通常约40天。 在查理曼帝国崩溃后形成的各封建王国里,这一封建化过程在迅速地进行。由于大封建主的采邑的正当、合法的权益名义上来自皇权,所以,封建主选择国王非常谨慎,即使他们无意尊重他的统治权。但是,1000年之后,当西欧随着外来侵略的停止而安顿下来时,统治者渐渐能够维护他们的封建权力,并开始建立强大的君主国。在随后几个世纪中,国王与贵族间的斗争是西方政治历史的实质。 正如封建制度随着大规模的政治组织的崩溃而出现,采邑制度随着大规模的经济组织的崩溃而出现。因而,采邑是靠农奴经营的自足自给的村庄;农奴不能随便离开,并以其劳动养活教俗封建主集团。采邑的大小极不相同,其居民的人数少者二十,多者数百。农奴与奴隶不同,他既有义务,又有公认的权利。他受到保护,拥有一块土地,以维持自己和全家的生活;并享受许多宗教假日和收获节日,以得到辛勤劳动后的暂时休息。作为回报,他必需耕种耕地中留给封建主的那些田地,为封建主做家务及其他农田杂活,并将自己任何来源的收入的一部分交给他。 由于远距离贸易、中央手工业生产、帝国货币等的实际消失,采邑必须为自身提供几乎所需要的一切。尽管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或可能由于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来邑的技术同罗马帝国时期的技术相比,一点也不原始。随着帝国经济的崩溃,奢侈品生产、灌溉工程、沟渠和公路系统也遭受损失。但是,自给自足的村庄,恰恰因为它们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并不需要帝国组织。它们以稳步增长的效率,在当地村与村的基础上发挥作用。采邑保存并改进了磨坊和铁匠工场,因为铁可以在地方上生产,所以这时使用的铁比以前更多。于是,中世纪西方的农业技术,如本章第三节所述,取得了更大进展,超过了希腊-罗马的水平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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