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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是一种习惯

2008-12-23 20:12:42    乜凹/原创

编者按:编者看完这篇文章后,对乜凹产生了“崇拜”之情。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能认真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人越来越少,乜凹算是其中之一。

促使我动笔写这篇文章的直接原因,是与一位同学的一条短信。也许当时是因为彼此的情绪都不对,一条简单的玩笑式短信却造成了诸如“尊重与否”“哲学与哲学系如何如何”的系列问题。尤其谈论到后来,该同学称“我很反感别人把我哲学化的,你这是对我的一种不尊重。除了哲学系的学生外我还是一个人。”“哲学系的也不都像你想的这样,有些学生有些老师是很差劲的。”“哲学也给不了我们什么东西”“一个人拿哲学去骗骗别人或许还行”“我很惭愧自己会让你对哲学产生不恰当的印象”……我被这些文字震惊的同时又觉得百口莫辩,因为这些误解涉及的问题远非短信中的文字描述如此简单。思虑了一夜后,终是决定在图书馆寻找些资料,把自己的观点梳理一遍。

曾经有段时间喜欢在98论坛的哲学思考板块上水,直至某天一位同学称“哲学是严肃的”,作为对“哲学,请回归人群”这个口号的评价。后来,这种声音便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我同样也感受到一种百口莫辩的窘迫。

今天早上郑全全老师对Kelly的建构认知论的阐述,又让我回到了心理世界理论的框架中……

为什么我会遭受误解?我们的分歧,是在于对哲学的认识和对人的认识——为什么原先我所认为的“灵魂共知”的平等主体,居然会以开篇这样的闹剧收场?平等主体的对话可以是“平等”的吗?

以此引入,本文大致将论述三个问题:1、“误解”是必然的吗?2、哲学是什么?哲学该往哪里去?3、人是什么?人有优劣强弱之分么?

其中,第一个问题的论述最为关键,也许在第一个问题结束行文后,读者将不屑于接下来的文字。

一、“误解”是必然的


平等主体间的对话并不“平等”。

这是我的论点。我想,必须先解释一下我对“平等主体”“对话”及“平等”的理解。

平等主体,亦即独立思考的个体,而非人云亦云者。尼采声称“独立存在,这是极少数人的事”虽然我并不喜欢他的超人论调,但这句话用于对平等主体的描述,倒也还是勉强可行。再用理论解释的话,我就得求助于Kelly了,因为心理世界理论中虽对平等主体的一些含义有所涉及,但因为“纯属个人观点”,似乎就缺了点“权威”——而它在这个莫衷一是的社会中似乎是占据主导地位的。Kelly的理论,是关于人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即建构论,又称构思论或构念论。主要观点是:人对世界的解释,总是会通过一种属于自己的模式。而这种模式的习得,则通过社会会、文化及交流(此为最初经验积累的关键)等。心理世界理论则认为:在我们的心理世界中存在着与现下的你有着联系的所有社会角色的模本及作为“我”存在的各种子人格,它们之间会有一种交往的模式,包括语言、对事物的观点等。在现实互动进行之前,作为主体的“我”已在心理世界中Copy了一份模本,互动若成功,该模式便得以保留(强化),一旦该模式被证明是无效的,心理世界的这些存在便会调节它们的“生存方式”而达到对这种模式的修改。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往往并不能成为一种“主体性”的存在(或者说,是属于自由的本真的存在),而只能是失真地成为大众中的一份子。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我们才可能拥有我们的话语权(解释权),此时我们便是作为平等主体——即有着独立的立场,并不一定不同,但一定是有着独特的解释方式——而进行交流。由于坚持了自己的一种符号体系,对一个词、一句话甚至一段文字的理解便会由于经验的影响而导致差异。

对话,并不一定是语言文字的交流,也不局限于面对面的互动。事实上它可以泛指一切互动。“互动”这个词也许并不准确——如果忽略论点中“平等主体间”这个定语的话,不能否认存在“我”与“我”的对话,而且实际上我们在进行模式建构或修改的时候,这种对话是直接必要的。故简言之,对话是涵括一切形式的交流,无论对话双方,无论距离。

“平等”,在论点处我已将这两个字加了引号,我们注意到论点中出现了两个“平等”,而后一个平等即这里要解释的平等与前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曾问过一些人对这个论题的理解,他们的答复基本上是:既然能够进行对话,又何至于不能平等?下午在图书馆里翻了一些资料,确实我们平时所指的平等是与自由、公正、公平、正义相联系的,是作为一种政治和法意义上的权力对等。而我加了引号的这个词,则意指对话主体间一种思想的共融,即针对一个事物的前提假设相同,起点相同。

回到标题,“误解”是必然的——为什么?——因为平等主体间的对话并不“平等”,习得的模式不同,积累的经验不同,符号体系的建构不同,语词理解的意义不同,表达的方式不同等等,都导致了“误解”的必然性。从这一点上说,我并不欣赏当下哲学博士论文的选题及构思:对文本的解析和重构,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XX”。个人认为还原是徒劳的,只有在这个哲学家的理论中绵延出自己的理解,无论是否是对原作者的一种正确解释,都是一种永远在生成的东西——然自己的作品活着,才是所有作者的心愿吧。所以,开篇表明这个观点,首先当然是对自己被误解的原因进行反思,让自己不必那么委屈;二是敬告各位因为无聊不小心溜进来看到这篇废话的读者,我并不奢望您能“正确”理解我的观点,若您觉得实在无稽,读过便扔掉也就罢了,一笑置之吧;三是声明本文中所引述或批驳的观点仅与本人的理解、认知建构系统相关,与原作者无关。即使出现诸如“尼采”或“Kelly”或你们认识的、熟知的谁谁,请把它们当作无意义的符号。我将欣然接受对我的观点的批驳,但对认为我误读了谁谁理论的批评将不予理会。

接下来的内容,诸位读者欲知与否,去留自便。
二、哲学:爱智是谁的权利?


哲学,“Philo-sophy”,“爱智慧”之意。想起一件事,在和一位同学交流哲学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能和热爱智慧、追求真理的你成为朋友是我的幸运。”结果那位同学却很惭愧地回复曰:“我的成绩那么差,怎能算的上是热爱智慧呢?”我当下无语。

爱智慧,一定要在哲学课堂上拿高分吗?一定要成为众人顶礼膜拜的学霸吗?一定要有智慧才有资格去爱智慧吗?……

文章开篇提到一个同学的观点:哲学是严肃的;尼采也说过,哲学不是为人民准备的;赫拉克利特的爱智,是隐居山间极尽晦涩的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柏拉图认为洞穴中那些白痴永远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爱智慧,是谁的权利?

王老师认为“哲学书都是寂寞的,它只等待真正需要它的人来寻找,这才是它的本色。”潘老师则哀叹“真正的马克思只存在于少数学者的论著中,离我们太远。”他们的书,在图书馆中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去翻看的,一则他们也不算有名的学者,二则,书名过于晦涩。如王老师的《差异与绵延》,原先题目为《存在的呐喊》,编辑喻阳认为过于张扬,坚持学术化的“差异与绵延”,主题思想是得到更好的概括了,却因为这书名吓跑了N多向往智慧的人。如果我当初接触的不是《存在的呐喊》而是《差异与绵延》,我估计也只是瞟一眼题目便会离开,不会去翻开看看里面的内容。这难道不是对我们爱智权利的一种间接剥夺吗?

所以,我会有让哲学回归人群的想法,会有爱智是否是少数学者专利的疑问。

很欣赏惠同学“专门之学与人生理想”的提法,沙龙上他解释时提出“专门之学并不仅是一种专业知识,而是一种信念和执著的精神。知识可以传授,精神则要通过灵魂的共知。人生理想与专门之学的结合,是将专门之学转化为一种生存的信仰——专业与人生的结合,即知识与信念的融合”。

哲学难道应该被排斥在“专门之学”之外吗?我所提议的哲学之回归人群,并不是让哲学世俗化而成为大众娱乐的消费品——我倒是认为哲学这样的俯就会让它从一个高贵的公主堕落成为人人可狎玩的妓女——我只是认为哲学应当成为生存的信念,成为一种价值的信条。在这个信仰危机的时代履行它的义务!

“让民众向哲人看齐并不意味着让民众去过沉思的生活,而是让他们具有一种新的生活信念,培养一种真正的生活勇气,敢于用新的态度对待生活中无尽的痛苦也享受生命中至高的欢情。”

爱智慧是人人都可享有的权利!但,“爱智慧”并不是一个可以到处去炫耀的标签。标榜自己是爱智之人并到处宣传是一种对哲学的玷污。我只想声明这种标签并不金贵,并不稀罕。爱智慧,只是一种态度,与真理的追求相关的态度。

很高兴有很多同学在平时的对话中提到:哪些哲学入门书是比较容易懂的?很高兴大家都在行使这样的一种权利。只是当下的哲学,确实过于形而上了,适宜作入门的哲学读物还真是不多。我在哲学大门之外徘徊了很久,哪些语句和理论总是让人望而却步。如此一来,真正的马克思只能沉睡在少数学者无人问津的故纸堆中,“真正的哲学”只能生存在少数学者的专业领域中,而我们的民族遗落了精神信仰等等,也就不可避免了。

哲学的形而下,信仰危机的缓解,确实是任重而道远啊!

只愿我们的哲学能够主动向人群的回归吧,高贵的公主并不会因为慰问了那些无所凭依的村野幽灵而失了自己的身份的,总让人去仰视虽不会失其“贵”,去也不配用上“高贵”。

也许又是我偏激了,能然这些文字再生成一些什么声音倒也是好的。所以,我便只是期待。

三、人是什么?


1、哲学是一种爱智慧的权利,人则是高于哲学的主体。

2、生命高于智慧。

3、在社会角色范围内,人的行为有对错,但在活着的生命体范畴内,人并无好坏良莠之分,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人。只有独特,没有优良。

4、在对话中,我首先把对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种社会角色。

如果继续把观点罗列下去,也许我可以创造一种新的行文方式:把逻辑学的公式化语言套用到这样的论证过程中,只不知是否会更显得莫名其妙,所以也便只是念头,不肯付诸实践。

不知这四个观点的联系可曾被理解(我倒是忘了,我是不敢奢望有人来还原我的观点的),我要在这第三部分把全文给贯通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三个片段,不知能否做到。

首先回到标题:人是什么?——卡西尔认为,人是“符号的动物”。关于人是否是动物的争论,此处就不提了。我只偏重于“符号”。这是第一部分的内容:人作为一种文化性的存在,是生活在自己所创建的符号体系中的。符号,symbol,是事物的表征。叔本华认为“世界是我的表象”。我们不走极端,承认客观存在对文化氛围的影响,再讨论文化对一个人符号体系建构的影响。如此,一个人对于世界的解释,便是基于客观存在的前提之下。这也可说明人类作为如此庞大的种族,虽性格行为各有差异,却能够延续至今:在大的方向上,人类是趋同的作为类的存在。

哲学,集中了这些符号并加以抽象化的表述。这是第二部分的内容:爱智慧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态度,而真理则是与实际相符合的内容或形式。对真理的认知,也要经过人的符号体系的过滤。所以,人是高于哲学,先于哲学的。人是认识活动、创造活动的主体。

由此,第一个论点已被引出。

既然人是高于哲学的存在,那么人的本质特征:生命,与智慧又是怎样的关系?在尼采的《超善恶——未来哲学序曲》中有句话:“未来哲学从热爱智慧走向了热爱生命。”哲学的“进化”,也表述了生命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生命必然是要高于智慧的。爱智,求真,最后也都是为了生命的更好发展,这也是哲学回归人群的动机。

所以,当我在哲学和人的选择中,我选择的是人,是一种活的生命意义上的存在。贪心一点说,我选择的是一种作为灵魂共知的精神,是平等的对话主体。智慧可在对话中产生,去孕育不了生命。行文至此,我想惠同学应该明白我针对的是哪一句话吧——我把你哲学化了么?我没有把你作为一个人么?

正因为你是人,我才会去“崇拜”。在我的语境中,神可敬而不可爱,是一种低于作为生命体的人的存在。崇拜成为一种习惯,是因为敬畏已成为我生命中的元素。而我敬畏的对象,恰是作为主体或者说有主体意识的人。

还有我所借用的词语如重要他人等都不再是原先术语的意义,而是作为我的表意中的词汇。所以,导致了误解,只能怪我自己表述不清。

插了几句废话,是对到此仍坚持阅读的读者的不敬,致歉了。

最后一块内容,集中阐述人的差异与所谓“优良”评述。

某同学几次提到“有些老师有些学生是很差劲的。”也许是在属于社会角色范畴下说的——只有在一种制度下才会生成一种判断标准:孰优孰劣,孰对孰错。否则,优劣、对错便只是相对。没有人有资格评议一个主体——一个生命体——作为人是对是错。

好,到此我该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反对绝对价值平等的基础上,我认为作为主体和具有独立人格的人都是独特的,其价值不可被比较,更无论强弱优劣。在对话中,我们不应该把对方限定为一个角色化的存在,而是应该尊重对方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不要自以为是地排斥对方为他者,而应该有一种绵延和融合的意识——“我”与对话主体另一方在对话过程中是一个整体,我们彼此(也许不应该分彼、此)共同存在,共同呼吸。

人,是最值得敬畏的,它高于哲学及其他一切。

活着的人尤其是知道自己活着的人,都是最为独特的。我崇拜的,应该就是这一个群体——如果一定要我缩小范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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