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的神秘事件,幽暗的歌剧院过道,恐怖的身着黑衣的幽灵……走进《歌剧魅影》,一种恐怖的气氛瞬间抓住读者的心。
作为具有惊险刺激侦探性的情节,《歌》可以说得上是一部成功的侦探推理小说。在人们的恐慌中,一件件万分恐怖的事件不断展开,而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克里斯汀达伊,经理们,舞女们,都因为惊恐而忽略了事情背后的真相。但是这样一部优秀的传世之作,不会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当最终水落石出,事件本身的灵异性消失,而剩下的,是另一种力量,另一种更强大的力量——人性扭曲和内心真恶斗争的力量。
艾瑞克,像又不像《巴黎圣母院》中丑陋的敲钟人。像,因为他们同样丑陋,同样被所有人当成怪物,同样隐居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不像,因为《巴》中的敲钟人内心那样善良,对自己的所爱,是那样温和,恐拍自己吓到了她;而《歌》中的艾瑞克,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是“幽灵”,因为他已经被这个世界所抛弃,只能作为“非人”而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他疯狂得有理由,因为“丑”不是他的错,而面对残酷地抛弃地抛弃了他的世界,他太渺小——作为一个“人”。所以他做幽灵,用这种方式获得别人的关注——这种病态畸形的心理凝聚了人生辛酸的血和泪,拥有震撼人心的效果。他爱克里斯汀,他也明白克里斯汀不会爱上他。这种得不到的爱是如此的绝望,如此的折磨着他,让他大声喊出“把你的爱给我!”。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地位和自己能得到的东西。“他爱我,他可以杀了我!”克里斯汀明白,他的爱,可以到如此深刻的程度。得不到就毁灭,因为毁灭了会让他得到永恒,得到克里斯汀的永恒,得到他对克里斯汀爱的永恒。
艾瑞克是幸运的,因为他爱的女子了解他。克里斯汀是因为他的歌声而结识了他,爱慕着她自己想象中的“音乐天使”,但是接触到实实在在的艾瑞克之后,她开始了“一场噩梦”。她怕他,尤其是当她看到艾瑞克的脸和听到他的笑时;她爱他,但这种爱,不是真正的男女之间的爱情,是一种混杂着同情和怜悯的爱。她让他吻她,她也吻了他的前额,这一切就已经让艾瑞克激动不已。“我是她的一条狗”因感动而格外谦卑的表白让艾瑞克的形象高大起来。他放了克里斯汀和子爵,因为他明白,他们俩真心相爱;他明白,克里斯汀对他的“爱”是一种怎样的感情。爱一个人,让她幸福,艾瑞克做到了。
那枚戒指,被克里斯汀戴到了艾瑞克的手上;那双嘴唇,克里斯汀的双唇在他额头上印上了最后一个吻。艾瑞克死了,他活过,痛过,狠过,哭过,更爱过,这样走完了一生。克里斯汀和子爵,他们又会怎么生活下去?也许,对于克里斯汀来说,艾瑞克将永远是那个童话中的音乐天使,从天上来,用曼妙的歌声使她入梦……
他灵魂内的天使打败了撒旦,这样,他可以在天上微笑着看着她,看着这个他唯一也是永远爱着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