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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始总是结束

2006-06-06 15:23:03    nomice/人文学院

这篇文章已经在脑海中沉浮了很久,它像那个人一样纠缠我,让我停不下脚步去终止想他,琢磨他。也许它的诞生,会预告他的彻底死亡,把那些这些让我回味了十年的细节通通烧掉,片字不留。更也许,什么也改变不了,像太阳的东升西落一样坚固,像沧海桑田一样坚决。如果有一天,那么一天,换个时间,换个环境,忘记他,改变的也只会是我,他的存在再也转移不去。所以,我想重新开始,我希望这只是一篇悼文,纪念我成长的决心。

一 199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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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这一天开始吧,或许更早。那年我14岁,一个乡里乡气的黄毛丫头,整个夏天都为自己莫名其妙的初潮担忧纳闷,甚至见了爸爸也躲躲闪闪。因为妈妈的强硬,懵懂的被塞进了镇上最好的初中。她为自己的慷慨和明智沾沾自得,耐心的准备我的成材之路,我从来不思考要求什么,选择或抗拒。似乎生命中本来就这样存在着一条路,义无返顾的铺展。我的出生注定了听妈妈的话,实现她定下的数不清的梦想——那些都曾经属于一个年轻少女,一个和我有着割裂不了的关系的女人。

我有我这个年龄所没有的沉寂,乖得如同老母鸡,轻心任意的被安放。突然有天,告别了童年的玩伴(天知道他们现在窝在哪个角落,除了噩梦,我实在无法确切的记起某人),去承受一群陌生人的猜疑的目光。我说过,我已经是个有了月经这个秘密的成人。知道成人的含义吗?对茫然的人,我可以耐烦的解释,就是说,我能像妈妈那样怀孕,生下延续“我”的我。恩,谁说了“转世”是荒谬的呢?你能证明吗?不,不,没有证明就不代表事实,而我愿意相信它的真切。当意识到作为成人会受伤时,我学会了如何去保护自己,还有,这是从今天开始我一个人的财富。

开学的日子,在我掰着手指头中预演了很多遍,老早我洗干净了要穿的衣服鞋子,把自己弄得透明干净,整齐得像把新雨伞,服帖的感觉似阳光撒过每个细胞,如小时候墙上的铅笔画那般脆弱。当然,那也会是我的杰作。儿时的涂鸦甚至逗引出妈妈的无限幻想,一度重写我的命运。试想,果真改变的话,现在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的我是谁呢?一刹那的错过,回首又将是百年。所以,命运是不能出错的。

我夹带着一个家族关于人上人的企盼和妈妈沉甸甸的叮嘱,决然闯进了一个新世界。简陋的公车呼啸着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颠簸,我苍白的手指捏紧了包裹。玻璃哗啦啦在脚下碎成了冰。

第一天的很多事都忘了,它们的存在对我毫无意义,只不过因为他才从旧纸篓里艰辛的翻拣出来。忘记才是当时的我正确的选择,不,用本能反应描述更恰当些。我局促的坐在最灰暗的一角,紧贴着墙壁,朦胧里我的身体在与这钢筋水泥融合在一起,灵魂脱离了漂浮在上空。教室里狭隘的四周,花花绿绿的影子嬉笑打闹,穿梭在彼此之间。我,我却看不见,眼睛被蒙上了纱雾,可为什么感觉那么痛?身体的某个部位被狠狠的刺伤了,它在滴血,它在向我控诉。

我干巴巴的坐着,坐在对往昔的回忆中,静止成了一张黑白老照片。我是一帧放错了地方的画,竟然冒失地从“写实派”混入“印象派”,显得那么突兀。我的新同学们,以自己群落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我的欢迎,我不知所谓,但咽下了。

他的出现没有浪漫色彩的搀杂,特别是对那样的我。也许有人到这里要嗤鼻了,打哈欠了。老套,老套,男女主人公轮番上阵,才子佳人,校园青春故事。那样的情节,要多少有多少。唯一不遂人愿的是我不是佳人,他似乎和才子也攀不上亲戚,如此而已。他是我前桌,当老师宣布班长人选时,他大义凛然的起身招呼,以45度角与我相对。因此,我的目光和他碰撞时,一丝笑还没来得及收去,扭着身子的表情有些僵硬。由于感染了他的严肃,我立刻端正了态度。他是我班长啊,班长竟是我前桌,我的班长情结按奈不住要作祟了,腾起革命战士坚守老山的悲壮感。奇怪,14岁女生的念头竟然把这两者联系起来了。

不知不觉地,我蜷缩在坚韧的核中的一颗心,漫漫复苏,仿佛因了他的缘由,我与家之外的这个世界有了一线微弱的关联,我的分量加重了,竟有了平等对话的勇气。(实际上我一直没有彻底醒悟,也就没有履行他带给我的权利,这是又一讽刺。)

在知了不甘寂寞嘶叫的午后,我躲在J的视线背后,轻飘飘的漫天神游。在老家那片洒满斑驳树影的松林,我敏捷的爬上一棵树顶,依然像几个月前的那么自在,好身手,骄傲的拨开密匝匝的枝叶,脸上画出向日葵花朵般的笑颜。他在乌溜溜的瓦檐上朝我挥手,张大的手掌缝隙漏过了松子的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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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往后推移,我的自信活力一点一滴被剥离开躯壳。除了学习,我不知道还能在乎什么,我缺乏一个安置自己的理由。我是不是要用一串一串的分数来证明自己虚无存在的价值呢?但当时我不去想这些,也没法想那么多。我像个陀螺,被抽打着以直线往前跑。我累的气喘吁吁。没人对我说:孩子孩子,停停吧,歇歇吧,孩子……麻木是最好的状态。因为感觉不到痛。

在这个喧闹的班级,我渐渐淡忘了快乐是什么。我成了它一个有用的附属品,是成绩单扯到的一个汉字符号,人——符号——我。我让自卑狠狠的奴役折磨着,怕面对人群,怕和人对话,怕回答问题,怕自己怕的,匆匆奔波在家和学校之间。我顶了个蘑菇似的头,一大清早拎个饭盒去食堂蒸饭,饭盒里照例是一小撮米和两个荷包蛋。肩膀上的书包被大量的书塞得异常臃肿,像个癞蛤蟆一样趴着。我固执的等待日子的流逝,恨不得把自己折成小小的一块,不多占空间,没人会注意的,像桌子椅子一样不用证明也存在得有理有据。我,想被世界遗忘。

一个人的街道,车水马龙,学校离家有一个小时的路,我不会骑自行车。从9岁学到14岁,这概念还是空白。每天往返,我以步代车。这一条路,我走了一年,365天中的225天,那该是有多远呢?我一步一步的踩下,不知疲倦,敲打着这个城市悸动的心脏。往往是边走边四处溜,我走着自己的路,笔直的,没有多余的笔墨分杈。想就那么走下去,夜沉睡着,路灯下的身影倏忽长倏忽短,扯得苍白。街角车祸围了厚厚的一堵墙,我走过;路口新开的精美餐厅流溢出的香味在霓虹灯下款款的摇摆,我走过;桂花开了又谢,在秋雨中独自愁苦,我走过。手指尖软软的肉击打着护栏,“咚咚”声响起,冷静得以为它能冲破时间的桎梏。直到有一天,突然消失了,消失在自己的谎言中。

我走过了寂寞的初一。我是寂寞的,但谁知道呢?现在我告诉你了,所以你知道。我不说的时候呢?该用平庸形容吧。我恨这个平庸,我的祖祖辈辈们也平庸。但我想要的,原来的确不是平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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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镇可不管一个14岁的女生是不是应该平庸,它正加快速度建设现代化。旧楼轰然倒地,公厕遍地开花。这只是个普通的小镇,但和我的平庸不同,历史(其实也才几十年的过度,是历史这字眼给它了厚重感和成就感)上曾发生过两次震惊中央的暴动,一是文革时两大派系的武装冲突,因了政治因素,在那么的中国背景,除了花白老人瘪嘴的回忆,什么都可以被刷清,像初生婴儿般无邪。

另一事起因于F镇一风云人物,曹姓县委书记大有诸葛孔明运筹帷幄的志气,80年代末把本地的经济搞得风生水起,眼红死周边县镇。F镇一时涌现出许多暴发户似的富豪,臃懒的乡风习气受到波及,大街上挺着肚子手捏砖头似的款爷进出于高级饭店,连小市民开始也不安于现状,跃跃欲试。后来,全国掀起彩票热,也燃烧到了F镇,却不料埋下一系列变动的火种。曹姓县委书记充分顾虑与民同乐的重要性,大肆宣传,特派专用车上山下乡鼓动老百姓,还在市中心煞有介事搭起美仑美幻的彩票台。

在政府的鼓动下,一拨一拨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到镇上,街道也被挤得水泄不通。我已经记不得什么细节,恍惚中四周都是人,都是花花绿绿的彩票纸,铺天盖地,淹死人了。迷路小孩的嚎哭,大人们疯狂的挤压,年老的人经不住刺激倒在路旁,烟味汗味女人的香水味纷至沓来。疯了,疯了,整个世界只剩下彩票台在旋转,花光了身边所有钱的人落魄地晃荡在附近,像一匹匹饥饿的狼,布满血丝的眼睛里还算有些光芒,脆弱得却如枯黄的树叶,不堪一击。

结果轰轰烈烈的致富大业以闹剧草草收场,据说(我对此的了解甚少可以归结于学校的严加管束,可见妈妈的苦心并没有付诸流水)是内有黑幕,凡是钱的问题一旦扯上了政府,总得有些鸡毛狗皮的疙瘩事。局外人怎么说呢?我能看到的是劳苦功高的曹书记踉跄着被塞进警车,然后是记者特写似的将镜头对准他装修豪华,颇有宫殿气息的新家,唾沫横飞的开始报道揭露。接着几个星期,书记堕落史作为谈资大幅度出现于街头巷尾,家庭主妇们出个门买菜还不忘相互窃窃私欲,连外来的民工也知道被抓的曹某某家地板下是成捆成捆的钞票。中间还有很多插曲,像票民(类似于股民,票民在中国也有很大市场,现在就出现了敬业的玩票专家)围聚在市府门口演讲,半夜打着火把(很熟悉的情节)游行,只存在于历史教科书和电影电视中的画面活生生的被搬到了F镇,联防队、武警纷纷出马,进行了镇压(除了这个不恰当的词,实在没言语可以描述那个夜晚发生的事)。灼人的火光,沉重的脚步声,混乱的吵杂,刻录在了1993年。虽然是丑闻,可由于媒体的参与,在全国几亿人前F镇露了脸,还上了美国的电台(是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的反面教材),大大火了一把,也算不容易。

我也不管它,我只是这个小镇的一个过客。那时家里没固定的住所,常常大包小包的搬家,一年中就换过六次。我坐在简陋的卡车上,置身于一片木头家具和纸板箱中,卡车的颠簸使我幻觉自己就是大海上的一只独木舟,一个浪头能让它粉身碎骨。

蹲在不是家的家的厕所,我来了初潮。我楞楞地不知所措,害怕的像遭遇世界末日。可事实上谁也没能遭遇世界末日,怎么明了这种感觉呢?文字语言的魅力让人可以模糊的表现深层,即使是不存在的虚幻。

完啦完啦,我流血了,我惊慌我好奇,这汩汩的来自身体底部的血。这与平时流血不同。小时候躲在潮湿的卫生间,摞起裤管,偷了爸爸的刮胡刀“做坏事”(妈妈的指责),黑色粗硬的汗毛飘忽忽的落在白瓷地板上。我讨厌这些原本不应该属于我的东西,它们和我的身体格格不入。惊慌中,腿上划过一条大口子。没有痛的欲望,血是一丝丝的渗出来,和水混杂后,突然就活动了,扭扭捏捏娉娉婷婷的跳舞。我静止不动,让思绪随着招摇,直到响起粗重的敲门声。

血,女人是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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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想,让我想想,他似乎很难捕捉,在逃离我的记述呢。

慢慢的接触,他不再高高在上,有时突然会尖笑,“喈喈”的呼吸喷在脸上,让我莫名的就激动起来。他和N喜欢捉弄小皮,我的同桌,一个小男人。他拿小皮的手做红烧蹄子,把他的铅笔盒踩得扁塌塌。小皮总是拉着嗓子大叫求饶,颇有黄世仁和杨白老的架势,而我就是唯一的看客。我用眼睛把他们孤立在不同的世界,充分享受这片刻可以独自拥有的快乐。他邪气地笑着让我做他小妹(类似黑社会),而我总是负气的背过脸,眼红耳赤的说不不不!难以置信,我一直拒绝。因为屈辱因为不甘?不清楚了,我们以这种游戏的方式斗嘴,乐此不疲。我还是尊重他,因为他是班长。
如果这样下去,我会记住的是一个当班长的男生,第一个要求当我大哥的人。熟识了后,才得知他比我小,生于83年11月。

总之这是荒唐的一年,我走出了第一步,由于脚步太大,遂不提防,很难说优雅的摔倒了。我在挣扎。


二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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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中这年发生过一些事,一位极显要的国家领导死了(书面语些的说法是逝世,封建点的讲究起来也云仙去),香港回归了。这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也是写在中国厚厚的历史教科书上了的。可他们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那些或悲伤或欢喜的离我极远着,我沉溺于自我的揣度和臆想中,把整个儿身心都浓缩在学校和家之间的那条路上。也许没有人比我更投入于此了。

而香港回归除却政治感情,唯一有些深刻印象的是家里的大彩电。7月1日前夕,爸爸搬回一台大彩电,没日没夜的放香港回顾的直播。那台12英寸的古董电视就光荣完成任务,下岗了。它是妈妈绣了一个月的花加一篮子鸡蛋换来的奢侈品,是我整个童年的见证。暑假里屋子热得像锅炉房,随时可能有被蒸溶的危险,我到了傍晚,就拖个比人还高的拖把,光着脚丫,吭呲吭呲地来回跑着,小汗衫小短裤被汗水打湿透了,紧裹着干瘪的身子。客厅正中央就摆了旧的黑白电视机,断断续续播着《新白娘子传奇》。嗳氖的歌声,在火烫的水泥地上滚动。每到关键时刻,它就会罢演,不是雪花就是黑屏,我得不时啪嗒啪嗒跑去拍电视机,把天线摇得花枝招展。那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如今却在哪里?

6月,和往年差不多,江南特有的梅雨天气,腻湿阴暗的时节。那份发霉的气味,从墙角爬到衣橱碗柜,连心也长上了青苔。我撑个伞,穿街走巷来上课。白球鞋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泥水,单薄脆弱。一到教室就不耐烦的扯顺头发,头发长了许多,清汤挂面式的凌乱的纠结在一起,磕磕绊绊。J探过上半个身子,侧脸轻快地从牙缝蹦出一串字符:“Miss王让我们同桌。”“什么?”我还没从雨怨中回过神,痴呆的反问却招来一对白眼。水滴从发丝不依不饶地跳下来,蹦在课本上,灿灿烂烂的开了一团团花。我的心 ,被突的搅乱了,阴晴不定。他随意的扔下一句话,无疑在我身上安装了重磅炸弹般轰鸣,恍惚、喜悦、怀疑……纷纷拥挤在狭小的空间。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难道他也很开心,为了和我同桌?那他不讨厌我了,肯定,否则不会那么笑的,是的,我相信。妈妈说,那夜在睡梦里我笑成了雪花,铺展了满天满地的幸福。微薄的人,微薄的幸福。

停了雨的时候,F镇街道两旁梧桐宽大的叶子上滚动着晶莹的水珠子,空气里的清凉能让你激灵得打个寒颤。这就是六月,肥胖的白玉兰花朵,勾引着不安分的种子。如火如荼的考试已经容不得我有闲暇去思索春天和夏天的联系,平日里的努力总是在恰当的时间奏效,我可以在5点起床20点睡觉,一点一滴的进步。我可以把学习学得只剩下了分数,还是有着欢喜。很容易满足的人,即使在井底也以为拥有了比天还大的自由。

作为普通人,我是很清醒的能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所以也并不热巴巴的奢望可有可无的东西。空闲的时候就趴在窗台上看外边,数楼下一个两个走过的人,这么安安静静的度过周末。也许在那长长的迂回的马路上,我有过些许企图和怀疑,但这早被时间冲淡了,极好得掩盖了我曾经的虚荣。我的1997年不是童话,不是历史,也不是小说,太平淡了,也许有人会抗议,那样的故事是不值得用白纸黑字来浪费的,只不过因为我迫切的想要证明什么,敲打了一堆垃圾。


2
左手:如果你困了的话,会干什么?
右手:傻瓜,睡觉呗,难不成还唱国歌啊!
左手:睡不着怎么办?老想事啊。
右手:不知道诶,不想就可以了。
左手:是不是你拒绝了就可以当什么也没发生?比如说,没有学习就不会知道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不想就可以睡得好?
右手:太深奥啊,问老师才能清楚。
左手:为什么呢?为什么要问老师?
右手:……………………
左手:你想死亡是什么?
右手:我从来不想。
左手:为什么你不想?
右手:没有为什么,很简单。
左手:哦,你厌烦了。
左手摇摆着,看右手拿起铅笔在本子上狠狠的画了一个X,触目惊心。
左手和右手的对话,我的把戏。

3
霄子的名言是“管好自己的嘴”,这只不过因为她从来都没成功的实施过。一旦她脑袋里蹦出什么字眼,嘴巴会很忠实的倒出来。她常无奈的半蹲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忧郁的盯着我的脑门问为什么。可怜的塑料秋千单薄的晃悠晃悠,似乎很不满意霄子沉甸甸的压迫。我没有像秋千那么苦大愁深的吱呀吱呀的叫,因为霄子妈妈做的酸辣鸡爪和牛肉粉丝很可口,而现在我的左右手正不得闲的往嘴里塞,所以必须尽义务耐心的听她抱怨和忏悔。吃了一个秋天的酸辣鸡爪和牛肉粉丝,终于听完了霄子真假莫辨的15岁。从此,再不吃酸辣鸡爪和牛肉粉丝。

是什么时候和霄子成为朋友的呢?她和我几乎没有共同爱好,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会在大街上暴笑,学周星驰逗路边摊的小老板,这也是缘分吧。不然怎么偏偏是她轻快的拍着我的肩膀说,嗨,我们一起回家吧。既然一开始主动权不在我手中,我便不去拒绝了。而她为什么选择了我而不是别人就不得而知了,她走后,我已经学着把她忘记,不去追究。

霄子头发短短,脸白白的,长得并不好看,她知道,我也知道,所以我们能一直相安无事。初一的小女生已经分明地感受到自己的身份和角色,常常不由自主的互相打量比较。我和霄子是一起走在街上最不吸引视线的人,所以很有默契的绝对不以这个为攻击对方的武器,伤害对方等于伤害了自己。我们的关系很奇怪吧!不是精神的投合,不是物质的利用,只是两个找不到玩伴的孩子,相互取暖,互相安慰。她学习没我好,遇到难题就咬笔杆,我会把写好的作业递给她,看她吭哧吭哧地往纸上填;我没有朋友,只有她会收容有时无家可归的我。表面上她咄咄逼人,其实是外强中干,往往在我犀利的言语下举手投降。我学不来她的乐观和梗直,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她妈妈不是我妈妈。她没有压力,我有;她没有野心,我有;她没有一个接一个的目标,我有。

霄子身体不好,时不时流鼻血,还很搞笑的往鼻孔里塞两团棉花。我说她血太多,下面流得不够上面还流,她苍白着脸象征性的笑笑。后来我怎么也猜不到,她的笑容会变得那么遥远,需要我一步一步去捡拾。

霄子的故事是本书,我读到了结尾却发现没有开头。

冬天来得很快,F镇只是很形式化的下了点雨,雪照例是没影子的。白天突然变得很短,睁开眼,日影就斜了,软软的依靠在西天。等放学时,房子车子行人小贩都已笼罩在一片灰蒙蒙中。我和霄子小心翼翼的避开路边的脏水,走在弯曲的小巷中,两人呼出的热气在冰冷的夜冻结了。

对于我不喜欢冬天,并不是没有理由的。穿着沉重的棉衣,我觉得自己臃肿油腻,举步困难。在梧桐叶掉光的时节,J恋爱了。老师说是早恋,其实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呢?他们若无其事的结伴回家,她的胳膊紧紧缠绕着他,狠狠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知怀着怎么样的心思,鬼祟的跟在后面,胸口郁卒的快要爆炸了。冰冰冷的风干裂的吹,吹得我晕头转向。我说我病了,霄子伸出苍白的手贴近我的脑门,清清脆脆赏了一个栗枣。

霄子虽然爱时不时打击我,但她从不拒绝我拉她一起跟踪J的行径。J家和学校很近,他每天都是穿过歪歪扭扭盘根错节的胡同来上学,我要提早出门,和霄子会合后一起在深巷等他出现。我们共同分享着J走路的姿势,跨过水洼的一个动作,会因为他突然一瞥心慌得躲进小卖部。可是他身边已经多了条影子,我和霄子都有些沉默,她不说我不说。于是有一天,我没再约上她一起上学,而是起得更早,独自去J家门口的车棚等。看一眼,匆匆离开。或许那个年纪的女孩梦很多,也很简单,认为喜欢一个人就是把他放在视线范围之内,用眼睛温暖他的身影,够了。

事后想想,霄子也是喜欢着J吧,茫然的无目的无希望的喜欢,就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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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的冬天很冷,陆续下了几场雪。老辈的人啧啧称奇,纷纷翻出黄历算起吉凶婚嫁。F镇有好几年没下雪了,更别说一年下几次。没有雪的F镇,冬天也是干裂裂的,像是水泥地的大马路,干净但没有温情。

据说1997年的冬天,F镇下了一场又一场雪。开始只是小雪霰,细细娑娑铺了一层,还没等积起来就消融了。还以为和雪的邂逅就那么短暂,没想某个清晨起来,探出窗外竟然已遭遇了一天地的白色。这南方的雪和北方的雪是大不同的,她冷得彻骨,又脆弱得可怜,禁不起一丁点阳光的抚慰。我没去过北方,却因了对南方的雪的失望而对北方的雪充满了向往,我想,那北方的雪应该是温暖的,松软的,人在雪上躺着会像躺在自家席梦思上一样舒服。爸爸说,以前F镇也下过那样的雪,及膝的厚,踩上去吱嘎吱嘎响,那滋味美得啊……

被爸爸说得像腌萝卜般松脆的雪,是不可见了。1997年无疑特殊了一把,我记得爸爸休了一天工,买来大块肉煮了锅萝卜,就着雪景美美过了个假期。我记得有肉有萝卜有雪,却记不得那肉那萝卜那雪的味道了。人会选择性的记忆,却总是记不住该记的,忘不了该忘的。八年前的我,一个黄毛丫头,于事于理都还是空白恍惚的,却为了一场雪被小小的幸福包围着。她不去探索老辈子人神秘兮兮的交头接耳,怡然得享受着片刻的安谧。

有些人天生就觉得自己是天才,了不起的人物。我却喜欢把自己放得很低,仿佛那样才有依靠点。人一旦离开地面太高了,就很难再低下头。我的生活太单调苍白,尽管低头了还是有些烦躁。所以,我给自己编了一个又一个童话故事,J永远是王子,可,公主却是那个娇艳的依人小鸟。故事里,勇敢的王子和美丽的公主相爱了,巫婆说你们的幸福只有三秒钟,因为你们的幸福是偷了我的……

三我的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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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我的1998。

过元旦后就迎来了1998,但根据中国人的观念,春节闹完了才算是真正又开始了一年的奋斗。爸爸工作一年比一年辛苦,当他收到工资在家欢喜得点钱时,手都在不停的颤抖。他每天都要在吃完饭后烧一支烟,坐在客厅的破沙发上,总是猛地吸口,再狠狠的吐掉。他平时都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眉头和额头皱纹锁在一起。当然爸爸现在还是离不开烟,他说,以后进棺材了,做女儿的要记得给他放两条中华,这辈子他还没舍得抽过。

妈妈的新年目标是我考进重点高中,她就这点指望了。她不买衣服,不买首饰,就给我买了很多教辅资料。有次,我告诉她老师表扬了我。老师说,你就像只乌龟,虽然爬得很慢,可是不懒惰,一步一个脚印,总是在往前爬。妈妈听了很高兴,好象得了某种预示,第二天就买了乌龟回来养。不过那乌龟比较不幸,过不惯苦日子,没多久就死了。

说到死,1998年好象是充满了陷阱的一年,它张开了血盆大口,只等着猎物上钩。

霄子是春节前几天死的。她的骨灰被放进冰冷的墓室时,我正在家热火朝天的搞卫生。等开学后,也没觉什么不妥。97年的下半年学校搞分层教育,霄子成绩太差,被排进了慢班,可以说她几乎是已经被重点高中提前淘汰了。而我呢,又要面对新一轮的竞争,每天有数不完的功课,考试排名,忙得和抓尾巴虱子的狗一样团团转。妈妈也开始反对我和霄子联系,她说霄子那野丫头就知道整天玩,没多大出息,会带坏你的。我很反感,可是也懒得跟她争辩。但,此时的我和霄子毕竟已经不是当初的我和霄子了。

和霄子关系的日渐生疏,也并不光是因为妈妈的这番理论。分班后她很快有了一帮新的朋友,霄子豪爽的性格和不出众的外貌,反而使她在女生中很吃香。当我在阴冷的教室埋头演算时,就可以听到走廊上她爽朗的大笑,是很有节奏的哈哈声。霄子很崇拜周星驰,她说她特别喜欢他那种心里在哭脸上却笑着自己笑着世人的冷漠。所以,她也要那么笑,脑袋朝向天空,一根手指得捏着鼻子,防止突如其来的鼻血。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听着她的笑,我的心就像F镇的冬天一样阴冷。

我想去她家吃鸡翅和牛肉粉丝,去偷听街边老房子里的夫妻吵架,跟她说我排名又靠前了。但每次碰到,她总是没给我开口的机会就拉着身边的朋友走脱了。你忙吧,她那么说,不打搅你了。第一次我恨起了霄子。

我不知道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其实不是那种会轻易地去恨别人的人。小时候我恨过的唯一一个人是太太(爸爸的奶奶),她敲着床板咒骂我爸爸无能,还讨了个生不了男娃的婆娘。太太眼睛看不见,总是颤抖抖的用手来掐我脸蛋。她的指甲好象有十多年没剪了,整个是暗黄发灰的,表面还坑坑洼洼,当它停留在我脸上时,就感觉是一把钳子在使劲的绞,疼得我冒冷汗。那时我6岁左右,晚上就常因梦到太太而惊醒过来。后来,我就在她吃饭的碗里放蚂蚁,在她床前扔些绳子希望她摔倒。小小的我竟然体会了报复的快感。

一年后,太太真的过世了。她从高高的楼梯上摔了下来,我既不开心也不觉得难过。

从此我和霄子几乎是形同陌路,以往到了寒暑假我们是黏在一起分不开的,但这次春节她连个电话也没有,我习惯了。可在开学后的第三个星期,我还是有意无意地拐过她家的小杂货店。霄子家是开杂货店的,卖卖小吃和小学生喜爱的玩意什么,她妈妈做的牛肉粉丝和酸辣鸡翅很不错,就是那种路边摊常有的温情口味。霄子常常在那看店,对付那些调皮顽劣的小鬼头很有一手。但这次我没看到她,她好象是存心和我怄气般,没打个招呼就突然消失了。是的,她只是从F镇离开了,走得比我们都快。我相信她不过是去了一个新的F镇,笑嘻嘻地在秋千下半蹲着。当然,不久我也会和她在一起的…………

我好象突然解脱了,第一次逃起了课,去吃和霄子以前常去的麻辣烫。当滚烫的粉条蔬菜一古脑滑进胃时,我的眼被热腾腾的雾气熏得氤氲一片。其实,我不能吃辣,可霄子很喜欢吃,所以我和她来了一次又一次,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其实,麻辣烫对我来说很贵,每吃一次我都要花光第二天的来回车费,得起早摸黑赶。可是那天我一气吃了两碗,直辣得眼泪汩汩地流个不停。胖胖的老板笑得眼眯成条缝,大嗓门开嚷:小姑娘,好吃的话下次再来吃哇,一次吃那么多不好哇,啧啧,还真能吃哇。

霄子,原来,冬天里一个人吃麻辣烫也很开心…………

那时的我真的很傻,不知道流鼻血和来月经是有不同原因的,不知道死亡和失踪是不同的,不知道绝症和感冒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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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就是马路,人来人往非常热闹。还有个高高的斜坡,不少爱玩的人喜欢骑车从斜坡上急速冲下来,大笑着惹来一阵讨骂。J说这么很刺激,生命就像有种被抛起来的快感,大脑都要缺氧了(那时小镇里还不知道有蹦极这种娱乐项目)。初三时他不再走那条弯得乱七八糟的小路了,而是买了很眩的赛车。每天一放学,就风般刮出教室,载着她回家。于是,我得从走变为跑,跑得很卖力很执著。高中的时候上英语课看《阿甘正传》,阿甘急速快跑的身影引得我心脏一阵乱疼。于是我高高的仰起脑袋,像霄子曾经那样哈哈一笑。过去的日子,过去了的人,现在想想也不过如是。

但1998年的时候刚买车的男孩J骑车技术无疑也是在不断进步的,他双腿有力,把车轮蹬得飞快。他身后的女孩笑眼如丝,喜欢轻轻地敲打他的后背,然后哼起甜蜜蜜。直到有一天,车载着他们的快乐飘进拐角时,我颓然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沉沉的呼出口气。此刻,我终于承认,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是跟不上他们的了。

一个人很孤单。偶尔想起霄子,就会去胖老板的小吃摊叫两碗麻辣烫,一个加辣一个不加辣。后来得了个名号:两碗姑娘。

1998年夏我分别拿了校运会1500米和3000米的第一,班里的同学瞠目结舌。我记得这些项目本是没有女生自愿报名的,而老师擅自就把我报上去了,事后轻描淡写的一句:你农村来的,体育应该很好;我记得我像个瞎子一样在操场上兜圈时,为我鼓掌加油的是那些低年纪的学弟学妹,我亲爱的同学们不是躲在教室温书就是在太阳下睡大觉;我记得我一个人冲到终点后,双腿抽筋,却连个搀扶的人也没有。

领奖后,所有的同学啊赞美啊都突然涌现出来,我才知道请客这回事。J也是满脸堆笑,说想不到你那么行啊,跑得和飞毛腿导弹一样。想不到你那么行啊想不到你那么行啊你那么行啊,我脑子里不断盘旋着这句话,心里兀地跑进了只死苍蝇。

那时的我后来做了什么呢?我竟然是笑着跑进小店,扔出被捏得汗津津的50元钱,砸在玻璃柜台上,说:老板,我要棒棒糖。五毛钱一根,一共是一百根,都是我平时眼馋的,有凤梨味有草莓味有苹果味。我像个吝啬鬼那样在老板的诧异中整整数了两遍,然后把它们卷进脱下的校服里。

当我把鼓鼓囊囊的校服递给J时,他有些莫名其妙,双手懒懒的插在裤子口袋里没动。我一撒手,棒棒糖欢快的掉了一地。我不会告诉他,其实每天努力地跑在他的赛车后面,就是我的全部的练习。

50元钱在1998年的F镇能干什么呢?回答是它可以买一百根棒棒糖,也可以是我一个月的全部零花钱。那五张十圆的纸币,非常的新,挺刮刮的。这是我第一次拿到的奖励。

3
J成绩不怎么好,可在班里很有威信,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初中三年,他从我的前桌变成同桌,最后搬到了我的后桌。有次,他用笔戳着我的后背,挑着眉毛懒洋洋的问:喂,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沉默了,喉咙里憋着股想要嘶叫的冲动。田野溪水草屋油菜花红心番薯在眼前飞舞着,我却想起了偷偷跟在他身后的每个傍晚,还有霄子苍白倔强的脸,她在我眼睛里笑。

好象隔了一个世界那么久,我依旧只是背对着他:对,我讨厌你,我他妈的就讨厌你这种成绩差还整天吊儿郎当自以为是的男生。

教室里人很多,自习课的时候总会有那么片刻的安宁,而我说话是从来就不知道要压低嗓门的。

这是我和J说的最后一句话,从此,我没再听到他的声音。好安静,似乎所有的人都跟随着我的话一起消失在空气中了。真够虚伪的。我冷笑。

结束了,开始让一切都结束了吧。

冬天过去后,F镇的春天已经一派生机。我还是上课下课,喜欢走路,喜欢背个癞蛤蟆一样鼓鼓的书包穿梭在红男绿女中。在学校除了回答问题,我已经放弃嘴巴这个说话功能了。除了霄子,我看不到别人。至于他呢,呵呵,我们已经当彼此是空气了。

生活难道总是那么平淡吗?是的,生活就是这样,就算你痛苦得要死,它还得自顾自地继续下去。

如果1998年11月在F镇的人都该记得XX中学前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连镇上唯一的小报对此也进行了通篇报道。最搞笑的是编辑还语重心长的写个按语:市容整顿,迫在眉睫。我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把车祸放在市容前,总觉得这是对死者的亵渎。不过由我来说这种话,不是更大的亵渎吗?

似乎偏离话题了。当时我也在现场,车祸现场。我从和学校隔了一条街的那个麻辣烫小摊里出来,刚要过马路。中午的时候,马路这边人总是不多的,三三两两个早到的学生,可能和我一样也是随意吃点就赶来学校的。总之,和任何一个中午一样,这也是个有阳光的虽然空气没那么清澈的日午,我很闲适,身边走过的人脸上也都很闲适,看得出来。然后,出现了一辆车。它并不是突然出现的,司机是很稳当地在慢慢倒车。虽然这是辆笨重的卡车,也有些旧。但给人感觉,这样的车出现在这条街,在这样的午后倒车是再正常不过了。当然,马路上也是还有行人有学生的。

那样的时刻,在古龙笔下是会有故事发生的,而且往往不是好事,在我笔下故事也发生了,也不是好事。当很多人突然听到了尖叫,一声细的,一声粗的,转过臃肿的胃把目光投向那辆似乎不会出事的卡车时,我在车底看到了一堆血,还有一只没穿鞋的脚。那只脚小小的,穿着的袜子很白,白得把血的红也比下去了。从此,我以为血就应该是白色的才对。后来证明,另外三只脚从我那个角度来说看不到。

报道说本镇XX学校前XX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XX中学在读的一名初三女生由于头部被车轮碾过,当场死亡。该校另一男生虽抢救及时,但伤势较重。据目击者反映,男生骑车载着女生从学校前的斜坡冲下来,没来得及避开拐角的卡车,于是叭嚓一声……司机不用担负责任。

我后面的桌子空起来了。J从那后就没来上课,他的双腿粉碎性骨折,恐怕以后他都不能再站起来再骑车打篮球了。他的三分球很漂亮,投篮的姿势和三井有些神似。班里组织过几次慰问活动,都被他父母客气得送出了医院,谁也见不上他。我没去,我还有数不完的试卷和习题要做。

他的课桌被锁上了,是一把蓝色的小锁,咔嚓一声,以后再没人去打开过。我的时间更少了,经常熬夜。妈妈有次看我大口大口吞咽时,很厌烦的丢下筷子说,你吃饭怎么这个德行,真难看。母不嫌子丑,谁说的?我抹抹嘴,嗤地一笑,我的时间不是用来分析好看还是难看的。

每天我要写两份作业,考试时我也会多拿一张试卷,端端正正写上J的名字,填好答案然后塞进他的课桌。虽然桌子被锁上了,可我还是有办法从缝隙塞进去一张又一张的试卷。都写着他的名字。

没多久,我离开了F镇。这大概是98年底的时候,刚好霄子过世一年。爸爸充满向往的说在那个地方只要肯努力,他就可以赚到够全家每天吃肉的钱。对爸爸来说,勤劳致富是比梦想踏实得多的东西。于是,我又坐在简陋的卡车上,置身于一片木头家具和纸板箱中,像1996年来的时候一样离开F镇。我只是F镇的一个过客罢了。

没有了霄子,没有了J,F镇是记不得我的。像退潮般,它一点一点的在从我脑海里撤走所有回忆。

我还带走了那把钥匙,那张桌子以后也就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

写在1998后
1999年5月我参加了中考,发挥得非常好,竟然考进了省重点。从此,我过得很好,运气也很好,充实地学习着,生活着。

2002年6月高考,顺利进入重点大学。妈妈满足得抱着我痛哭,我也很想哭,可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眼泪了,心里干干的,缺了一个大洞。

2006年大学毕业,保送研究生。还遇见了Z,一个有着向日葵花朵般笑颜的男人。

再没回过F镇,也没再见过J。偶尔做梦,又是那个午后,我吃了两碗麻辣烫闲适的站在路口,准备穿过马路去对面的学校。路上人不多,太阳也很漂亮,11月的太阳总是漂亮的,想到11月我突地心里一动,J的生日快到了吧。我被太阳晒得心思恍惚的时候,有个司机正在不远的分岔口倒车。

每天这个时候J都会载着她来上学,他还喜欢带着她从斜坡上冲下来。他的车技很好,一般路上人也不会太多,而他又总是对自己很有信心。想想有多久没和他说话了呢,要从那天开始吧,我们就一直没有言语了。呵呵,或许我真的任性了一次…………

可那天站在路口的我看到J时,是在阳光下,耳朵被晒得暖融融的。他还是那样,和我第一次见到的J差不多,周正的脸有点顽皮的笑意,嘴角上扬。我侧个身子看着他,他好象也看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唐突的笑了,那应该也是个很妩媚的笑吧。J琥珀色的眼睛柔柔地望过来,我知道他在看我他是在看我,也许他一直都在看着我。否则他不会骑了那么远目光还是落在我身上,否则他不会看不见那缓慢挪动的卡车……

开学第一天,他坐在我前面,拘束的和我说,喂,我叫J,以后叫我大哥吧……
当我忘记带书本时,他恨恨的咒声你笨蛋啊,然后扔过一本书。上课时他因为没书,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
他的书总是乱七八糟的,里面画满了卡通人物。他说一休就是他,聪明机灵人见人爱,而我呢,就是一休手上的那个木鱼……
打完篮球,他总是满身是汗的趴在桌子上,还喝光我凉着的开水。在他得意的炫耀他的三分球时,我会把数学作业的答案递给他……
收到女生送他的第一封情书,他鬼祟地和周围的人分享,然后冲好奇的我瞪一眼,就是不给你看,小孩子看书去看书去……
他把我的橡皮头用小刀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买了块小熊橡皮做赔偿。那是块有水果香味和果冻一样诱人的橡皮,我觊觎了很久……
在我停止跟踪的第二天,他敲敲我的椅背,心不在焉的问,怎么,来例假了吗,你退步了哎……

梦里的结局总是一样,我嚎啕着醒来,然后Z会抱紧我。漆黑黑的夜里,我听得见Z的心跳,稳稳地拓在我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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