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广大,各个地区流行的民族器乐,受地理区域和风俗人情等影响,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色彩的乐种。
乐种的命名包括体裁形式和流行地区两个部分。如“福州十番”是流行于福州的十番音乐;“江南丝竹”是流行于长江以南沪抗宁三角地区的丝竹音乐。
乐种名称虽然包含体裁类别,但它又不能和体裁相等同,因为流行于某—地区的乐种往往不只是一种单一的体裁。如浙东锣鼓(此锣鼓是吹打的别称)中的嵊县四大名曲,其中的一首《十番》是首丝竹乐。又如上海地区的江南丝竹中有一首丝竹锣鼓曲《锣鼓四合》。而福建南曲包括“指、谱、曲”三个组成部分,除“谱”为器乐形式以外,“指、曲”都是声乐体裁。所以乐种名称中所标明的体裁,多是指该乐种的主要体栽形式,它可能还包括有其它体裁类别。
在民族器乐的分类中,乐种属题材最下面一个层次,如合奏——丝竹乐——江南丝竹。由于乐种兼具标明体裁形式和流行地区的优点,所以我们仍沿用乐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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