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岱超
中国戏曲发声比较“靠前”。这种“靠前”的音色已成为我国大多数人所共有的音色审美观念。它的价值己不在其形态本身,而在于其为广大听众所认可的文化心理的刺激反应效应。这种审美观念的确定是经过千百年实践积淀下来的,和我国的传统喜好、社会风俗、精神情趣和语言基础都是一致的,符合我国民族的审美习惯。
一个文化对歌唱音色的选择,根本上是以其语言语音为根据的。因为歌曲演唱是音乐与语言综合构成的复合符号系统,前者在生成关系上受后者强大制约。所以我们说戏曲唱法的“靠前”音色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汉语语音特征决定的。我国汉语发音舌位普遍靠前靠上,元音共振中心在口腔前部硬愕处。这样就使得声音在歌唱时有以下特点:
(1)声音主要靠硬,齿列等硬组织产生较强的反射力,共振点重点靠近口外,因而声音开朗、明亮。
(2)由于声音的共振点靠口腔前,与头腔和胸腔形成“三角线”,因此共鸣不浓厚。
(3)共振范围不全面,所以泛音较少,声音显得单薄,但声音明亮、清脆、集中。
西方美声唱法的发声比较“靠后”。这是因为美声唱法中所运用的意大利语、法语等许多印欧语音发音舌位普遍靠后。特别是意大利语,往往以发音部位在口咽处的母音结束。由于口咽处是处于头腔、胸腔的中间,与头腔、胸腔形成一条“垂直线”,因此在演唱时能形成浓厚的共鸣;再者,由于以口咽腔为中心的共振,音量大、泛音多、声音高昂、明亮、洪大,具有致远性。所以就产生了演唱时“靠后”的音色。
这种 “靠 后”的音色千百年来己被西方人所接受、所崇尚,成为西方民族传统的审美观念,同时形成了以西方语音为基础的美声唱法的音色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