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在我的心中,绝对不仅仅只是一个喜欢旅游,爱摆弄怪异文字的女人。没错,在我的心里面,她就是女神:Echo!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叫毛毛,这就是原因。
很久都没有看三毛的书了,在这种浮浮沉沉的大学生活中,都已经快遗忘掉那种捧一本三毛的书在灯光下一沉醉就是一大半个晚上的沉底感。以前的我,经常不自觉的抱着她的某本书完全没有时间概念的看到深夜。撒哈拉那种爱情至上的风花雪月,是我一直的唯心信仰。
从未鄙逆过三毛的自杀。那样一个执着信念的人,崇尚快乐追逐自由的人,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对她来说毫无新鲜咀嚼滋味的世事所牵绊?!我不提倡自杀,但是三毛的远去,让我从内心为她松了一口气,一个活得如此充实的性情女子,终于得到了解脱。
从台北到香港,从马德里到伦敦再入撒哈拉,一路走来,三毛一直用一种淡然而又执着的眼光冷冷地看那些可笑的人和可爱的人如何在创造文明的同时制造荒谬,以及如何繁殖“新人类”。最后又看回了台湾,她一直企图将那年的雨季趋赶出自己灵魂的殖民地,然而许是台湾多雨的原故吧,回居台湾的三毛,灵魂的最深处又渐渐下起了久违的小雨,最终漫过了心头。或许一个思想丰富者注定要以苦痛陪伴终身。
记得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憋在那里想哭。那种失掉挚爱的文字,扯得我的心跟着一起纠结。
在深夜里,她醒来,那种声音还是如同潮汐一般在她身畔起伏。 而她要的不是这些,她要的是黎明,一种没有任何声音的黎明。 即使她如此渴望着,回声还是不肯退去。
等了六年,恋了六年。
这个女人的文字,带给我了一种从背后插入的力量,像一股新鲜血液一般,注入了我的身体以后便不可自拔。曾经因为她和荷西那样简单明了的爱情,因为他们一起疯疯癫癫的小日子而极度想要只身去撒哈拉,幻想着生命中的挚爱会在哪个地方等我出现。 对于这样一个把爱看做高过一切的女人来说,叫她何以释怀自己无力挽留住亲爱的最后体温的悲痛。 我曾经设想过自己就是她,对于那种无以对答的撕心裂肺的问题,对于那些经历过艰难险阻一起立下永世不分离的誓言,该叫她如何一个人完成?
喜欢看她那种简单的装束,质朴的大波西米亚风格,象征着对自由与爱情的强烈渴望以及感性的想象。她的脸上,留给人们最多的还是那种大时代的伤感,这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怎会随她而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