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虽然把把洗脚上升到文化的高度,感觉不免让文化贬值,不过,只要不让洗脚披上公款外衣 ,“洗脚”同饮食业、理发业等一样,均属第三产业,反对意见提出不应公开提倡此事的背景因素是不是因为目前的洗脚行业融入了“色情味道”?若真是如此,那仅仅不提倡就可以一了百了,让“色情”在灰色地带蓬勃生长?在美国,大学生通过参观妓院来了解美国文化,只要合理合法,我们何必忌讳“洗脚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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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8日,宜都市市委书记宋文豹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洗脚也是种文化”,鼓励市民消费,拉动内需,发展第三产业。此话一出,立刻在与会者中引起争议。(4月14日新华网)
一些与会人员表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夜排挡、卡拉唱歌厅、人力三轮车、擦皮鞋、烧烤店、洗脚房在该市随之兴起。一些“足疗”、“足浴”、“足道”房在大城市随处可见,不仅拉动了市民消费,也缓解了就业压力。但也有与会者存有异议,认为公开提出欠妥。
“洗脚”同饮食业、理发业等一样,均属第三产业,是个服务行业。所不同的是,“洗脚”是个新兴行业,加之人们认识上有些偏见,引起争议是十分正常的事。
洗脚业能否拉动内需,当然不是宋书记说了算的,最终得由实践作答。我觉得宋书记的愿望是好的,说法也不错,“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在会上公开提出,用“洗脚文化”拉动内需,何欠妥之有?
不要一提起“洗脚屋”就神经过敏,就同“色情”划上等号。不否认个别地方的“洗脚屋”确实曾出现过一些问题,但决不能因噎废食,倒洗澡水可以,如果连婴儿也一起倒掉,岂不是大错特错?
据说,2007 年,宜都市在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中排全省第一。有人认为,这要归功于全市大胆改革,领导干部有较前卫的思想。我想,如果宋书记思想比较保守,他决不会提出““洗脚也是种文化”之类的观点。领导人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前提下,只要言之有椐、言之有理,就应该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就是实事求是。最不应该、最要反对的是有话不说,或言不由衷,或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美国哲学家、思想家马尔库塞说:“文明首先就是工作的进步,即为获取和增加生活必需品的工作进步。”(《爱欲与文明》)借“洗脚文化”,发展第三产业,缓解就业压力,应该说也是致富的一条门路,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不过,“文明是作为有组织的统治而取得进步的。”(同上)无疑,要保持和提高“洗脚文化”的品位,真正取信于民,让大家放心,需要加强和发挥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这显然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总之,只要合理合法,就要允许其存在,大可不必忌讳“洗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