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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恨事由此铺开

2006-12-07 22:18:42    何英/文学自由谈

编者按:张爱玲在那个年代的做法也是先锋的,她成功了,但太短暂。她什么都不闻不问不关心,一个对周遭变化迟钝到那样的人,无怪乎会出人意料地跌跤,千古恨事由此铺开。

在现代文学史上,张爱玲是一个传奇人物。几乎没有过渡,上来就是高音华彩,也仅仅是两年,两年之后的张爱玲挣扎在生存线上,再也没有写出过更好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初逃离大陆,迫于生计,写了《秧歌》、《赤地之恋》,可怜她一生要躲避政治,却总是在政治的旋涡里打转,非此即彼。从《十八春》到《秧歌》、《赤地之恋》,张爱玲的转变之快令人惊诧。50年代中期去美,又是为生计,开始写英文小说,改写《金锁记》为《粉泪》、《北地胭脂》,可惜英语世界对此反应冷淡,甚至费了许多周折才获出版。再后来,为香港的电影公司写剧本赚钱养家,60年代后期在台港再受推崇,改写《十八春》为《半生缘》,改写《金锁记》为《怨女》。海外学人夏志清将之请进了文学史,声称:“隔百年读《秧歌》、《赤地之恋》,更使我深信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五四’时代的作家不如她,民国以前的小说家,除了曹雪芹外,也还有几人在艺术成就上可与张爱玲相比?”

若干年后,该学人又略微后退了几步,算是对自己话说得太满迂回一番:“我们公认她是名列前四五名的现代中国小说家够了,不必坚持她为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

90年代张爱玲再度在大陆升温,对此,我是有感性经验的。好像一夜之间,身边的女友都成了张迷,正说着什么,突然出来一句张氏警语,谈话到此也就不甚了了。试想,同样意思的话,谁能说得过张爱玲?说话是这样,作文也是这样,经常在一些女性散文里看到张氏语录,有的直接引用,有的摹仿着用,这在当时确实是增色不少的“时尚”之笔,自己也曾跟在时髦的后面,窃以为跟张爱玲有着与众不同的隐秘联系,还说过在内心里为她独留一角之类的傻话。

那是20岁的事情了。随着研究张爱玲的文字越来越多,她一生的角角落落都被人们翻拣过来,张爱玲不再神秘,一个定型了的张爱玲在身份上已引不起我20岁时的倾慕。只是到了此时,那个最初的印象才敢浮上来,我最初读张爱玲的小说就是不喜欢的,可是盲从的国人心理让我始终不敢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好像那样说出来,我就是一个顶没有艺术欣赏力的俗人。

20岁时的女人是容易喜欢张爱玲的,忙着恋爱,忙着认识人生,忙着成长,张爱玲式的有产者的情调,带着空虚浮华幻想轻易地填充了我们的心,我们甚至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找寻关于男人的知识和经验。当然,这些知识和经验现在看起来多么遥远和不切用。一个可笑却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阅读错位是,那时我是不喜欢萧红的,讨厌她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好像世上就没有高兴的事儿。但是到了今天,我惊异地发现,当我重读《生死场》和《呼兰河传》的时候,我竟像睡了一场醒过来,人间悲痛打动人的力量复萌了。而我,显然更接近于接受这种力量的暗示,也就是说,在力与美不得不成为一对矛盾时,我选择前者。经过与萧红的一场对比,我仿佛才坚定了不喜欢张爱玲的理由,我判定我不喜欢她。尤其是她的小说。对她的散文,由于她终于在散文里让人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不夸张、质朴简洁的张爱玲,这一切又是在她绝高的才情辉映之下,令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她散文的才情美、文体美。而她的小说,往深处想,真是不敢想。世界、人性简直如黑洞一般,她太怨毒了,又没有力量,她出手狠,又要顾忌出手时的身姿漂亮,最后的结果就是不协调,力偏了,一意孤行地现出不伦不类的偏激。

你发现阴暗也好,可阴暗后头是什么。除了嘲讽,尖酸刻薄的嘲讽,阴暗后头还是阴暗,没有一点点同情,有的只是世俗生活中看传奇的心理。她满足别人,也满足自己,她扎根尘埃,可没有宗教感,所以张爱玲是俗的,彻底的俗。作家体验生活,灵感思想皆来源于生活,都是从俗里取材,与思想家不同,可俗也有俗的高下。《红楼梦》也俗,可它大俗即大雅,它雅在它有大悲悯大净化,它有宗教感,不论是佛家的慈悲还是道家的超脱,最后都化成了它的情感底色,它最终还是想解决人类的爱与痛。张爱玲没有,她就是让你看传奇,以及传奇里的残酷人性。有一点我们经常忽略了,那些口吞火焰,吃铁嚼钉的人都是奇人,他们不是普通人,他们的故事也不具备普遍性,因此,张爱玲所反映的人性也不具备普遍性,她写的都是传奇里的人生,畸形的人生,夸张的人生。

“她看她姑母是个有本领的女人,一手挽住了时代的巨轮,在她自己的小天地里,留住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关起门来做小型慈禧太后。”这句话是《沉香屑——第一炉香》里的一句话,而这句话的心理氛围又何尝不是张爱玲自己的,她似乎一直试图用她的笔,挽住时代的巨轮,留住旧时代遗老遗少和十里洋场的生活,关起门来做她的天才梦。但时代无情地毁了她的天才梦,胡兰成抗战胜利后的逃亡负情,是对张爱玲的致命打击。她失掉了一个女人的所有自信和一个天才作家的生命激情,“我将只是萎谢了”。另一方面,社会发生了巨变,变化是翻江倒海的,张爱玲关起门来做她遗老遗少或十里洋场的天才梦也已成为不可能。她的辉煌只在这两年,这之后,时代断裂了她的才华和写作,她再也没能弥合上这个断裂,而是永久地断裂了下去。

其实不愿意提到胡兰成这个人,总还是觉得他辱没了张爱玲。抛开他的政治身份不谈,中国旧式文人的劣根性几乎都在他身上。他应该对张爱玲惨淡的后半生负责,可他负不起,他又不配。曾看过有人说他的《今生今世》写得有多美,我抵制着厌恶勉强看完,依然无法理解他,同情他。他到底毁了也许是中国有史以来最有天分的女小说家。然而这好像又是宿命。张爱玲是孤高的,她却又毕竟生长在上海滩,上海人的世故与圆通她眼见得多了,况且又值青春年少,“她明明知道乔琪不过是一个极普通的浪子,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他引起的她那不可理喻的蛮暴的热情”。葛薇龙的写照何尝不是恋爱中的张爱玲的写照。张爱玲的女主人公总是愿意被情欲控制,但仅仅就是情欲吗,薇龙其实最终还是离不了那华丽的生活。只要她攀住了那生活的一角,她就会本能地死死拽住,她的阶级原来在那里,要让她低下去是难了,尤其是眼见过富丽繁华,她只能拽着这一角拼命地上,哪怕刮蹭得浑身是伤。她似乎不在乎了。上海人的爱情是有着这样的孤高的,宁愿高攀不上,也不愿向下俯就,上海女人似乎尤其如此。用青春与爱情来赌明天,这是都市里的围猎,都市里的心理色彩。有人为爱付出这样的代价,有人付出那样的代价,只不过张爱玲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差点付出了终身的名誉。

但她显然是无心的。她终生都是无心的,毫无准备地爱上了胡兰成,不管对方一切人之外的关系;新政权建立了似有所悟,写了《十八春》,但到底变得太快,以至于自己都不满意;很快又不假思索地奉命写了《秧歌》与《赤地之恋》,她不会对“赤地”有好感的,她所受的教会女校的教育是反感变革的,她出生的家庭、她周围的环境、她结交的朋友,最终决定了她对“赤地”不会真的有好感,可是她躲不开政治,不是在这样的政治中就是在那样的政治中,直至有一天她可以完全地摆脱政治了,她躲进大洋彼岸的某个公寓里,终于安静了。她开始研究《红楼梦》,也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张爱玲的一生是凄凉的,她的小说是荒凉的,人们对她用得最多的是凉字,好在她身后的价值被人们一再抬高,与她这凄凉的一生也算是抵过了。似乎只要是天才女作家,成就越高的下场越凄凉,伍尔芙投河自尽了,萧红死得何其痛苦,张爱玲独自在公寓里结束了身心颠沛的一生。在美国,她过着怎样的日子,自己孤贫无依,还要照管又老又中风的赖雅。他们像乞讨一样,从这个文艺营到那个文艺营,家也从这个城市搬到那个城市,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她像在绝壁上设想明天的人,想想就要松手跌落,一了百了。她一生都生活在没有安全感的空气里,她会写出那样的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的小说,她摹仿《红楼梦》的笔法,好像人为地将自己推前了一百年,40年代的人已经不会再像《红楼梦》那样说话了吧,可张爱玲强行地让她的人物都说《红楼梦》里的话,她自己也说着那样的话,以《第一炉香》痕迹最重。雅是雅了,可失真了,好像现代人说古文一样牵强。到《第二炉香》了,说的又是香港英国人的故事,越发显得这古旧的语言不对味儿,那杂色的底子更杂了,让人越觉得她失掉了一种均衡朴素的美。从她的语言到内容到她的情节设置,她的小说“做”的手段太明显,往往中短篇还可以,长篇就不行了,因为缺乏内容。而太过玩弄意象、比喻,中短篇还搪塞得过去,长篇也要一味炫技,恐怕就免不了要露马脚了吧。傅雷曾对张爱玲提出过批评,说《连环套》,“已经刊布了四期,还是没有中心思想显露”。“错失了最有意义的主题,丢开了作者最擅长的心理刻画,单凭着丰富的想象,逞着一枝流转如踢踏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金锁记》的作者不惜用这种技术来给大家消遣和打哈哈,未免太出人意外了”。“总而言之,才华是最爱出卖人的”。傅雷最后写道:“一位旅华数十年的外侨和我闲谈时说起,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但愿这两句话永远扯不到张爱玲女士身上!”   不幸被傅雷言中了。张爱玲这传奇最终的不幸,既是她后半生的人生路,还是她在长篇上的努力,不论是《半生缘》还是《怨女》,都无法抵得过她的中篇《金锁记》。她似乎只能是一个优秀的中短篇小说家了。而别人,如鲁迅,也没有什么长篇,可是人家有思想。张爱玲只有几个中短篇,而且是单一的情爱世界。

她的题材,如果不是靠着她非凡的语言功力和西洋小说技巧,那些东西真得要堕到滥俗的言情小说行列里去了。她的营养是驳杂的,一方面她一直都在借鉴旧小说,从语感到对白,另一方面,她也从西方小说里获得现代的结构上的方法。这样,她结合出来一部部令当时人大感惊奇的作品。但她究竟还是鸳鸯蝴蝶那一路的,仔细揣摩一下,《红玫瑰与白玫魄》,这两个意象用得够有多么直白,而内容又是多么琐细无聊。俗男和俗女,整个的底色是俗,有一点自伤,有一点挣扎,揭露了一个男人自私的嘴脸,而这个男人无疑是社会上的好人。又无非是谁多占了谁的便宜,谁又拼尽全力讨回一点便宜,最后经过讨价还价,达成了一个双方尚能接受的谈判。《倾城之恋》呢,它的名字俗在像好莱坞电影,而作者明知道这样的好莱坞名字够有多么吸引人,这和她的冷嘲热讽的爱情故事构成反差,看完之后,读者反过来倒要佩服作者——一个俗名之下的不俗故事。殊不知,作者的意图早就达到了,谁能不看一段倾了城的恋爱呢!

张爱玲翻来覆去的是一种情绪,讲来讲去的是一个调子,写来写去的是一种故事。到了后来,硬写也再写不出好东西了,还是改写吧。《金锁记》改了英文,改中文,又是《粉泪》,又是《北地胭脂》的,倒是认真地考证了“南国金粉,北地胭脂”,只可惜这样香艳的俗典,竟无从查找,人们对于这样的旧知识已是多么生疏,只有张爱玲还沉浸在里面。最后又改成《怨女》,她想用她的古中国换来在美国文坛的另一次辉煌。辉煌谈何容易,英语世界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七巧或银锑,他们看着这个变态的中国女人想作呕。现代的美国人如何能接受这样一个可怜虫,在他们看来,七巧或银娣至少有几十种方式可以不让自己变态。张爱玲真是过时了,恐怕只有与她有共同心理经验的人们能理解她内心的隐痛,能承受她凭白加给我们的阅读虐待。喜欢张爱玲的人多半是有些自虐的,因为张爱玲是绝不会给他愉悦的,真懂得的人,八成是要被她荒凉的情感和黑洞般的境遇吓住。人生太黑暗,比瞎子的眼睛还黑,一点光都没有,就等于一点希望都没有,哪怕光在黑暗中发亮也行,还让人有点盼头。张爱玲是不会心软的,她要折磨得她的读者忘不掉她,所以她的故事总是极端地走到尽头。当然,张爱玲小说中心理分析和心理刻画的技巧使她又成功地炫了一把,但我仍然不喜欢它,它缺乏深沉的力量和质朴的气质,它引不起人们的同情或类似的情感反应,人们只是看了一个传奇,满足了一把想象,对畸恋的想象。比如《年轻的时候》好是好,可是饶舌,又太过细密,好像就没有了疏密之分。张爱玲的小说不都是这样吗,围得水泄不通,太过紧张。语言又太精彩,词藻的光芒,往往把小说原要突出的东西盖住了。

《十八春》最后改写成《半生缘》,如果不署名张爱玲,如果不是字里行间还透着张式聪明和灵气,谁能想到这会是张爱玲的长篇。可这确是她的,而不是张恨水或周瘦鸥的。她从《秧歌》起要追求一种“平淡而近自然”的风格,受《海上花列传》的影响,也受胡适的影响,但也许从《十八春》就开始了。可惜得很,张爱玲究竟是与“平淡而近自然”的风格无缘的。首先是她的语言,她语言色泽的浓艳,相互之间故意制造出来的突兀感,若非仗着她超乎寻常的写景状物的本领,那些不和谐的物象或语言,早不知失去控制到何种程度。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很多人模仿张爱玲,却只学来了皮毛,而她的皮毛就是失却了张爱玲天才般的掌控能力下的呆滞和虚飘。而她自己呢,也终于看到了“平淡而近自然”的好来,开始试着矫正她过于绮丽繁复的文风。然而,失却了张爱玲体的《半生缘》,却又成了一部彻头彻尾的俗文学,它倒是平淡地讲了一个辛酸的故事,但“近自然”的神韵不知在张爱玲那里理解的是什么,松弛下来的《半生缘》仍然不是一个自然的故事,它硬着捏合人物改变命运的方式一如从前,调动安排和制作的笔墨,玩着她成熟但已无多少生机的西方技巧。这是她这类题材赋予她的小说命运,越往后似乎越只能如此了。

张爱玲初红上海滩的时候,是热衷光顾媒体的,甚至为了推介其书,积极地自暴过贵族血统。当然这些在今天看来,亦无可指责。文坛上许多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先生女士比比皆是,早已令人见怪不惊。即使在那个年代,张爱玲的做法也是先锋的,时髦的,她的蹿红也因为这些操作,来得太快。傅雷、柯灵都曾试图挡住她要飞的速度,但她一句“出名要趁早”的感叹,使她一意孤行地红了两年。之后,就是她一辈子为这两年付出的代价。她是俗的,她要她能抓的都抓到手,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俗,爱玲的名字就是俗的,又公开坦白她是爱钱的,还说世上的事都是俗人做成的,只有俗人才能成事。她成功了,但太短暂。她什么都不闻不问不关心,一个对周遭变化迟钝到那样的人,无怪乎会出人意料地跌跤,千古恨事由此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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