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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文化就是自虐文化

2006-11-28 09:22:10    新周刊

编者按:一袭一袭又一袭,如同洪水猛兽般涌来,到底是文化的解放还是文化的堕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什么是贱文化的本质?它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自虐传统”,还是人性原始欲望的表露?是文化“禁锢性压抑”下的自我释放,还是恶俗猎奇心理的满足?荒谬现象的背后总是有正当的理由,贱文化的出现原因又是什么?

朱大可:现在的“犯贱”,完全是自轻自贱,是一种主动态。“我是贱人我怕谁”,这里隐含着一种深刻的自虐。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这种自虐传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一项重大遗产,这是它能够在整个华文地区泛滥的根本原因。

许子东:观众喜欢看这类节目,或者说这些艺人、普通人能够红起来,主要是满足了“看客”们的各种恶俗的猎奇心理。看客们在满足了自己偷窥欲望的同时又满足了自身的优越感。既喜欢看,看完又要骂,骂完再自我感觉良好一番。

梁文道:现代人的生活一直处于很紧张、很压抑的状态下,因此向往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即与众不同、违反常规的人。因为闷,所以喜欢看到下流、贱的东西,从而得到释放。但是这种贱只会存在于媒体上,日常生活反而会因此变得更谨慎。

张颐武:“贱”现象的泛滥,只能说明公众的承受能力和宽容度正日益提高,最早的时候,谈邓丽君都会被视为动物凶猛,而现在“芙蓉姐姐”能够引来众多跟帖,与其说是愤怒声讨不如说是公众对这类犯贱之人趋之若鹜,是一种原始欲望的表露。

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 (上海大学教授朱大可)

“贱文化”中的“贱”跟我们传统意识中的“贱”,还是有很大差异。“贱”这个词,原先专门用以描述社会地位低下和政治权力丧失的社群,即所谓的“贱民”,以后才派生为道德用语,用以形容品德低下的状态。这些语义是被动地遭受政治虐待或道德歧视的结果。而现在的“犯贱”,完全是自轻自贱,是一种主动态。“我是贱人我怕谁”,这里隐含着一种深刻的自虐。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这种自虐传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一项重大遗产,这是它能够在整个华文地区泛滥的根本原因。

自虐文化正是中国文化的反面遗产。为什么过去没有现在表现得那么显著,那是因为过去它总是包裹着优雅的外衣。比如张贤亮的小说《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牧马人》,都描述了男主人公从政治受虐转向自虐的过程,但它的荒谬性被张贤亮优美的抒情和叙事所掩盖。但是现在你会发现,自虐已经变得更加赤裸、直白和粗暴,不需要任何道德修饰。自虐文化的本性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自虐文化的叙述方式而已。它当然需要我们加以反思。但既然是一种遗产,你就不必感到惊讶。自虐文化的形成,源于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长期的思想钳制形成了对人性的虐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持久性施虐”。受虐者在长期遭受虐之后,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会把被动的受虐转变成主动的自虐,从而在其间获得巨大的快感。这种自虐的快感,使反抗变得毫无必要。

在过去,自虐虽然也会带来快感,但它像做爱一样,是一种私密性很强的东西,人们对它会有强烈的羞耻感。它需要掩饰和躲藏。即使在西方,这也只是一种俱乐部文化和家庭文化,必须在相对私密的空间里展开。但现在的犯贱,却是堂而皇之,肆无忌惮,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它只是一种话语自虐,而不是直接的肉体自虐,所以更容易超越羞耻感。

同时我认为“贱文化”也是1980年代“潇洒主义”在“零年代”里的延续。它的第一步是反崇高(像南京的“他们”诗派),第二步是嘲笑一切(这是王朔的作为),第三步就走到自嘲和自我犯贱上来了。如果说在前两个阶段里,还闪烁着某种流氓英雄的抵抗色彩,那么到了“贱文化”,就只剩下江湖无赖的卑贱气味,它表明犬儒主义越过“潇洒美学”,已经实现了对中国社会的全面征服。但它连犬儒都不如。因为犬儒是蔑视权贵的,但“贱客”却是一切权力的奴隶。

对于现在流行的“超级女声”和“芙蓉姐姐”现象,我认为不能同“贱文化”混为一谈,因为他们没有自虐。她们只是过高估价自我而已,这通常是对自卑的过度反拨,但终究还是属于人性的一部分,只是互联网和电视放大了它的效应,从而引发了人们的不快和反感而已。

某时尚杂志曾经以“人贱人爱”为话题,宣称贱是一种“闪亮的人格”,企图把这种“贱文化”改造成一种普遍的时尚理念。它的努力显然没有白费,犯贱者正在茁壮成长。这种“贱人”人们过去叫做“贱客”,它最初来自香港搞笑影星周星驰的无厘头影片。在那些影片中,面对强大的对手,主人公通常会突如其来地跪地求饶,在逆来顺受的屈辱和自虐中展开玩世不恭和自我解嘲的游戏。这是后集权主义时代典型的精神特征。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境遇里,面对无助、委屈、尴尬和精神遭受蹂躏的时刻,“自轻自贱”就成了“做人”的基本策略。

既然有人喜欢,那必定就会有人出来秀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许子东)

对于近一段时间台湾一些综艺节目,还有网络上诸如芙蓉姐姐那些“个体自我表现”所带出的文化潮流,我的观点是既然有人喜欢看,那必定就会有人出来秀(what you want,what you get),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道德败坏或是一种堕落的表现,而是一种通俗文化,当然,是属于格调比较低级的通俗文化。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在中国古代,审美规范就分为四类:优美、崇高、滑稽和丑怪,所以说丑化自己可以算作是一种审美规范。至于近代,鲁迅的小说也有针对这一现象的揭示,他的小说通常都会有一个人间接或直接被示众,满足了周围人的“看客”的心理。在《药》中,被砍头的夏瑜是英雄化的示众者,《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丑化的示众者。

荒谬现象的背后总是有正当的理由。如今这种“贱文化”的出现,我认为主要原因基于三方面:表演者自身、观众的动机以及传统价值观受到的挑战。

在前现代时期,讲究什么是好;现代讲究什么是真;而到了后现代,则讲究什么能卖。在表演者来说,我唱歌没人听,讲话没人愿意关注,擤鼻涕倒是有人来鼓掌,那当然是怎么出位怎么来。

表演者也分两类,一类是电视上的艺人,比如台湾的那些综艺节目,他们受日本的影响比较深,日本有很多搞怪的节目,比如有人花钱看人上厕所,有人花钱让人把自己绑起来。另一类是网络作秀者,他们都是普通人,在网上用各种方式秀一把来博出位的动机很大,同时这些人也大都很自恋,自己看自己不够,还要拿出来在网上现。

观众喜欢看这类节目或者说这些艺人、普通人能够红起来,主要满足了“看客”们的各种恶俗的猎奇心理。纯偶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后现代主义就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来被颠覆。网络把原本不上台面的东西都来了个现场直播,新的文化工业使得美跟丑的东西没有了界限。看客们在满足了自己偷窥欲望的同时又满足了了自身的优越感。既喜欢看,看完又要骂,骂完再自我感觉良好一番。

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儒家文化是要把精英思想教育给下一代,如今这一传统价值观受到了民主制度的挑战。民主制度就是由普通人来决定一切,再高雅也不能决定低俗的人的趣味。你喜欢贝多芬我喜欢赵薇,就算你觉得庸俗但你也管不了我。同时中国的传统观念把真善美定位得比较高,对色情工业禁止得特别厉害,同时一系列的艺术审查分级制也迟迟不见有动静,因此导致了涉及到性方面话题的有意作秀让一干民众趋之若鹜。

总而言之,我认为通俗文化的体制化和产业化会成为一个趋势,因为它符合更多人的一般需求。但是真正低俗的东西是成不了气候的,过一段时间自然会渐渐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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