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韬油画
北宋定都开封,当中原四战之地,无险可设,藉黄河为御边之堑壕。黄河对都城开封的庇佑更在于调节汴水(即御河)水位以满足漕运之需,汴水“岁漕江、淮、湖、浙米数百万,及至东南之产,百物众宝,不可胜计”,黄河对此功不可没。——然而,桀骜不驯的黄河带给北宋朝廷更多的是无穷的忧患。史载,北宋168年中,黄河决溢年份有69年,共138次。有关治河的话题因而贯穿了北宋朝廷始终。
理所当然,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王安石变法从一开始就把治河和水利纳入了重要议程。
王安石重视水利是没得说的,熙宁二年,他就奏请宋神宗下诏,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将开垦农田、兴修水利作为振兴大宋的重要举措。然而,王安石用事操之过急,且过分相信人力而忽略自然之道(即天道)。有个小故事:集贤校理刘贡父性格诙谐,有一次去探望王安石,正好有位客人也在座,那客人向安石献计说:“如果将梁山泊的水放掉,使之干涸,可得良田万余顷,只是尚未找到可以贮水的适当地方。”安石低头沉思,说:“是的。哪里能找到可贮这许多水的地方呢?”刘贡父高声说:“此事不难。”安石一听很高兴,以为有门,急忙追问,刘贡父说:“另外开一个梁山泊,就足以贮存此水了。”安石恍然,大笑,遂终止了此事的讨论。
由于黄河的变化莫测,有关治河的讨论,专业门槛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从史料看,北宋的文官们对治河及水利事务还是十分关注的,讨论相当深入,各抒己见,反复驳正,事前每每经过现场踏勘,对实情亦有较具体的把握。只是术业有专攻,让一班由科举出身的士大夫就水利工程建言,难免有隔靴搔痒之虞,且无公认的技术权威居中权衡取舍,此类讨论往往歧见纷呈,难以形成统一的结论。好在水利关乎民生之本,话题本身占有道义的制高点,参与讨论者见仁见智,总体上尚能保持理性,和衷共济,虽然时有某些集群式倾向性观点发生,却不唯所谓“新党”、“旧党”而标榜门户。
稍带一点火药味的是訾家口开闭之辨。
司马光《涑水记闻》载:汴水的入水口向来随着黄河的流势而改动,并不固定一处,通常是在初春征发数州的民工进行治理。有应舜臣上奏:“汴口只要找到便利处就可年年使用,何必屡屡改动以致损耗公私费用?无非是管理汴口的官吏欲借每年动工兴役,为自已谋利罢了。訾家口在孤栢岭下,最当黄河流水之冲,必定不至于断流,今后请经常用此水口,不要再行更改,如果水小就开设辅渠在下游补充,水大则打开各个斗门以泄洪。”王安石赞成并接受这一建议,提拔应舜臣为权三司判官。几年后,安石罢相出知江宁,适逢汴水大涨,京师恐慌,朝廷命判都水监少卿宋昌言前往视察。昌言进言“请政府下令堵塞訾家口,只流辅渠。”执政大臣韩绛、吕惠卿都表示赞成。当时都水监丞侯叔献刚好在外,没有参与讨论。昌言到汴口,向提举汴口官王珫等询问两个入口的水势,王珫等报告说訾家口的水是三分,辅渠的水是七分,昌言于是奏请堵塞訾家口,朝廷同意。侯叔献向来与宋昌言有隙,等到王安石再次入相,侯叔献就诬陷宋昌言堵塞訾家口是有意附会韩絳、吕惠卿,改变王安石为相时所行之事,安石听了很恼怒,昌言畏惧,请求外任,知陕州。又逢熙宁八年夏,黄河背离新的入口,汴水断绝,侯叔献屡次上书称是由宋昌言堵塞訾家口所致,朝廷便命叔献重新开之。汴水通流后,於是宋昌言及王珫各降一官,昌言徙知丹州,都水监众官员受到赎金的处罚,侯叔献以功升员外郎,判都水监李立之出知陕州,由叔献接替其职。李立之尚未离开京师,黄河水流又背离了訾家口,汴水再次断绝,一如之前,朝廷又命叔献开通,也没有加罪于他。
为王安石所器重的侯叔献倒是当时一位颇有作为的水利专家。沈括《梦溪笔谈》记载:熙宁年间,侯叔献奉命在濉阳地界打开汴水堤坝冲刷盐碱地,突然汴水暴发,堤防破坏,眼看就要垮塌,凭藉人力已无法控制。叔献发现上游数十里处有一座古城,急忙打开堤坝将汴河水引入古城之中,下游于是干涸,旋即组织民工抢修塌陷的堤坝。第二天,古城中的水满溢出来,汴河依旧通流,而陷落的堤坝已完全修好。接着继续设法堵塞古城旁的堤坝,此时城内城外的水平缓不流,很快就将缺口堵上了。众人对叔献的机敏都表示佩服。
从事后的验证来看,訾家口的开闭,应该是侯叔献等人的意见相对合理。《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指称:宋昌言“遂塞訾家口。既而水势不调,屡开屡塞,最後费六十万工乃济漕运,论者归罪於闭訾家口也”。堵塞訾家口的效果显然不好。不过,按司马光的折中的说法,汴水入口当视黄河水势而定,并无固定之所,其中似亦有斟酌的余地。侯叔献将技术上的分歧引向朝廷人事纠纷(其实是王安石与韩絳、吕惠卿等变法派重臣之间的矛盾),则不免堕入另一个误区,加剧了变法派内部的冲突,对再登相位的王安石反而帮了倒忙。《续资治通鉴长编》另有一说,“叔献因谮昌言附会冯京,变易安石在相府时所行事,安石怒。”冯京系保守派人士,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出任宰辅,在堵塞訾家口一事上,冯与变法派的韩、吕或持相同意见,若必欲以某人某事某观点“附会”划线,保守派与改革派的概念界分也许根本就不成立。
其实,按当时的科技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涉及水利工程业务,有时还真的是对错难分。侯叔献这位水利专家也曾提出过开白沟、废汴渠的溲主意,王安石起初予以支持,对神宗说“此役苟成,亦无穷之利也。”冯京则认为“若白沟成,与汴、蔡皆通漕,为利诚大,(但)恐汴渠终不可废。”之后,试过一阵行不通,王安石转而主张罢白沟之役、修汴南水利,神宗说:“此前许多人都说白沟不可为,而您不是坚持认为可以办吗?”安石说:“果然不可为,终止它就是合适的;如果可为,则待时机成熟为之,何必计较人言呢。”此时,这位“拗相公”反倒显得较为通达了。
北宋中后期,围绕黄河治理,争议最大且持续时间最长的话题当属“东流”、“北流”之争。
资料显示,历史上黄河以“善淤、善决、善徙”著称,其下游河道的变更有如一把摺扇的扇骨,多至数十根。北宋庆历八年(1048年),黄河第三次大徙,在澶州商胡埽(今濮阳东昌湖集)决口,遂由此改道折向西北,经河北中部直到界河(即今天津海河)入海。宋人称这条河道为“北流”或“北派”。十二年后,嘉佑五年(1060年),黄河又在大名府魏县第六埽(今南乐西)向东决出一支分流,东北流经一段西汉大河故道,由今山东堂邑、夏津等地,下循笃马河(今马颊河)在冀、鲁之间入海,名为二股河,宋人称它为“东流”或“东派”。由于东流所经冀、鲁边界,两汉以来河道屡经泛滥,地势淤高,不若御河以西地区“地形最下,故河水自择其处决而北流”,当时的总体态势是,北流趋向自然,东流赖以人力。
大体在熙宁初年,朝廷中的主流意见是一心要疏通东流,堵塞北流。在这一点上,王安石、司马光等人并无异议。王安石屡次表示:“北流不堵住,侵占的公私田地非常多,加之河水四散漫溢,时间长了又会淤塞。”力主修治二股河,以引导河水东流,为堵塞北流创造条件。司马光曾多次受命带人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在二股河西面修筑上拦水坝,使水东流,等东流河水变深后再堵塞北流”的建议,并上条详陈:“治理黄河当根据地形和水势,若强用人力,引水至高地,横向建立堤防,那么水势倒冲,堤岸崩溃,不仅不能取得成效,还会毁坏原有的基础。我担心官吏们急于求成,看到东流的河水达到十分之四就堵塞北流。……应当注重保护上拦水坝以及二股河的堤岸。如果今年东流增加十分之二,那么由此而去河势自然向东,近则两三年,远则四五年,等到了十分之八以上,河流冲刷已宽,沧州、德州的堤埽也已巩固,自然北流一天天减少,就可以堵塞了,这样两路都不会出现水患。”
主张“东流”的一个重要理由,则是军事战略上的考量。当时文彦博、吕大防、安焘等大臣都认为:“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之利。”而范纯仁、王存等大臣则认为,有无边患不在于黄河之险,“宋与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与黄河设险有什么关系?”而之前辽邦南侵,并非没有黄河险阻。范纯仁等人真正担忧的是疏导东流的工程耗费巨大,搞不好就是劳民伤财,王存一语道破,“今公私财力困乏,只是朝廷没有深入了解,其实已靠动用先帝时备作急需的‘封桩钱’支出了。”
安焘说:“黄河虽然屡次改变河道,但都在中部地区,所以京师北面可以黄河为屏障。现在黄河决口向西,河尾愈加偏北,长此以往,南岸北移,慢慢就进入敌国界内了。他们要是在河上建桥梁,派兵驻守,虎视眈眈,对我们极为不利。如今水官的议论,只从地形出发,考虑费用;大臣献计也不是着眼根本,只是如何方便治河,置国家于险境而浑然不知。”神宗皇帝虽然觉得他言之有理,但是虑及疏浚东流开支浩繁,对此也莫可奈何。
苏辙是主张“北流”最力者,他曾出使契丹,来去途中,潜心考察,并专门向地方官了解黄河水务,他从山川地理形势着眼分析,否定了藉黄河为边防的观点:“黄河原来在东面,河西面的郡县与契丹接壤,无山河之限,边臣建设塘泺以当契丹之冲。现在河水已经西行,则西山一带,契丹没有多少可行之地,边防之利,不言可知。议者仍然担心河水继续北徙,入海口转到契丹界内,便于契丹造舟为梁发动南侵。臣闻契丹之河,自北南注以入于海,总体上地形北高,河水没有往北移的通道,而海口深浚,更无徙移之势。所谓边防之说,不足听也。”
这场争议迄无定论,事实已然出来说话。经过几次决溢,终因“东流高仰,北流顺下”,元丰四年(1081年),黄河在澶州溃决,恢复旧日的“北流”。宋神宗于是下诏:“东流已经填淤不可恢复,将来更不必修闭小吴决口,等候见到大河归纳,再考虑合理修立堤防吧。”神宗皇帝还对辅臣说了一番深刻而痛心的话:“黄河为患已经很久了,后世只知以事治水,所以经常遇到障碍。夫水之趋下,乃其性也,以道治水,只要不违反水性就可以了。如果能顺着河水流向,迁徙城邑以避之,又有什么灾患?即使大禹再生,也不过采用如此办法。”
但是到了哲宗元祐、绍述年间,随着河道时有摇摆,主张“东流”的意见重新抬头。元祐初,文彦博、吕大防提拔吴安持为都水使者,委派他负责疏浚东流。京东、河北五百里内征调差夫,五百里外出钱雇工,并支借常平仓司钱购买梢草,斩伐榆柳,但历经八年而无尺寸之效,于是调吴安持任太仆卿,由王宗望代之。元祐八年十月,王宗望上书称:“大河自元丰溃决以来,东、北两流,利害极大,频年纷争,国论不决,水官无所适从。”建议筑金堤七十里,尽障北流,使全河东还故道,以除河患。
而此时反对“东流”的主角却是新党人物张商英。张上奏说:“元丰年间黄河在南宫口决口,商讨多年,先帝感叹:‘即使大禹再生,也不能让黄河回复故道了。’于是下令今后不再讨论黄河回流堵口的事,意在等到黄河泛滥后自然稳定下来再定方向。……最近又接到王宗望等人奏报,北流全部堵塞,令黄河东流还归故道。现据考察,东流以下河段地形已高,水流不畅。北流已被堵断,将来盛夏,黄河涨水全部流入故道,不仅旧堤薄弱难挡,阚村新堤恐怕也支撑不住。京城上游各处埽岸,或有被堵塞滞流冲决的危险,不可不预先筹划。”张商英又说:“今年已堵塞北流,都水监正副长官争相上表祝贺,还请求将此事交付史官写入国史。真是这样的话,河水应该已回归故道,只须修葺堤埽,以防将来冲决而已。最近听说王宗望等又想开挖澶州故道分水,吴安持请求等涨水前往规划。开挖澶州故道,如果高度不能与现在东流的河底持平,那么水势刚落,就会出现淤塞;如果与东流河底持平,那么从一开始就应堵塞北流回河,何须耗费九年的人力物力?吴安持声称等涨水再规划,纯是欺人之谈。”
大臣梁焘则言:“朝廷治河,东流北流,本无一偏之私。今东流未成,附近州县尚不致于受患,其工程可以暂缓;北流水势凶悍,附近州县旦夕可忧,应抓紧做好防备。现在倾半个天下之力,专门从事东流修治,而不加一夫一草于北流之上,这样岂不是耽误国计民生么!”
后人梳理宋代黄河改道的历史:熙宁二年(1069年)封闭北流,同年黄河即在闭口以南溃决;熙宁十年(1077年),元丰四年(1081年),黄河在澶州溃决,恢复旧日的“北流”;到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再强行封闭北流,逼水单股东流十六年;而自庆历到建炎的八十年间,单股北流的时间达四十九年之久,另有十五年则为东、北二流并行。因而,这一时期黄河的主流,基本上保持在纵贯河北平原中部至天津入海一线上。南宋建炎二年冬,东京留守杜充在滑县以上、李固渡(今河南滑县南沙店集南三里许)以西,决堤阻遏南下的金兵,致使黄河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改道,向东流经豫、鲁之间在今山东巨野、嘉祥一带注入泗水,再“自泗入淮”。但其时“北流”故道未断,黄河仍处于南北分流的局面。及至“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黄河从此不再进入河北平原达六百多年,这是黄河史上的一个重大变化。之后,明、清两朝厉行“挽黄保运”,实属逆河之性,强使“全河尽出徐、邳,夺泗入淮”,但最终仍不免回到渤海湾入海。以千年历史跨度详审大趋势,显然北流更符合黄河的自然流向,无奈当时的人们受时空条件局限,不可能有这样穿越的眼光。
北宋朝廷围绕黄河“东流”、“北流”之争,剔除“边防”的政治视角,首先还是缘于方法论的歧义。客观上,黄河乖戾、暴躁,不可知,不可测;主观上,则又有“听自然”与“重人力”的认知分别。如哲宗朝,都水监王孝先建议导河回复东流,宰辅吕大防倾向同意,命范百禄视察考定,范百禄等人实地考察了黄河独流口至界河(即今海河),直到东面的海口,仔细观察河流形势,并听取界河至海口有关官员汇报,对回复东流给出了否定的结论,其理由就是“水性”:“界河未经黄河行流以前,阔一百五十步下至五十步,深一丈五尺下至一丈;自黄河行流之后,今阔至五百四十步,次亦三二百步,深者三丈五尺,次亦二丈。乃知水性就下,水流疾速就会将河床刮除成空而愈深,……自元丰四年河出大吴,一向就下,冲入界河,水势如倾倒般的有力,历经八年,不舍昼夜,冲刷界河,两岸日渐开阔,连底成空,趋海之势极其迅速。虽遇元丰七年八年、元祐元年泛涨非常,而大吴以上数百里,终无决溢之害,此乃下游归纳处河流深快之验也。”
正如苏辙所言,“东流本人力所开,北流是大河正溜”,愈到晚近,认同这一点的人愈益增多。不过,“北流”说者对河势的判断也仅凭直观、直觉,缺乏理论和数据的有力支持,所以仍不足以令对立面折服。而坚持“东流”者也并非完全否定“水性”,只是更相信人定胜天,人力可以改变河势。如元祐年间,都水监官员李伟进言:“大河已经分流,无须再行开淘。因近日发生决口,东流自是顺快,渲刷渐成港道。现在已为二股,约夺大河三分,若能用工二万,于九月兴工,至十月寒冻时即可完毕。引导河势,不止是为了疏通二股河,最终是要确定夺回大河之计。”
是非对错难以分辨,唯有成败的对决,而成败往往需要时间来验证。吴持安、李伟等人主持回河工程多年,收效甚微,此后,“东流”之说才渐趋低沉。
其二,基于水利工程收益与民力财力投入的不对称。治河工程屡兴大役,必然给流域百姓带来沉重的负担。熙宁四年,神宗听说京东调集民夫修河,导致一些百姓破产,对此深表担忧。王安石就向他介绍整修东流二股河的好处:“昨修二股,费用至少而公私田皆出,过去的盐碱地都成了沃土,难道不是收益吗。况且征集民夫已比去年减少,如果把堤防修理好,河北每年征用民工就更少了。”王安石未必有意粉饰,但却忽略了一点,积极事功的短期效果往往不抵长远的负面影响。史料反映,东流的修治愈到后期成本愈高,投入愈大,已然是得不偿失,而流域百姓为之付出的牺牲与其得到的收益根本不成比例。
苏辙曾言其大略:“黄河西流,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正当河朔地区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
范百禄等视察后亦如是汇报:“修减水河,役过兵夫六万三千余人,计五百三十万工,费钱粮三十九万二千九百余贯、石、匹、两,收买物料钱七十五万三百余缗,用过物料二百九十余万条、束,官员、使臣、军大将凡一百一十余员请求的给养还不能满足。愿罢有害无利之役……。”
儒家主流思想尤重“爱惜民力”,基于农耕社会基础,这往往成为“好静”的保守派人士阻遏“好动”的改革派人士的一种口实,对于官府发动的包括水利在内的大型工程建设多少也有所约束。是耶,非耶,仍取决于客观的实际效果,而不在于动机和说辞。
其三,亦不排除主事官员的邀功心理及私欲居间作用。前者在史料中多有揭橥,如范子渊夸大浚川杷功用,吴安持、李伟后期明知不可为仍力主回复东流。作为主管官员,追求政绩,似乎是古今通病。至于藉工程以中饱私囊乃至公然贪贿,史料中不见明文记载,但此类体制性弊端,想必宋朝的官员也不可能出污泥而不染,应舜臣在奏言中曾指“无非是管理汴口的官吏欲借每年动工兴役,为自已谋利罢了”,似乎就透露出此类相关的信息。
唯有一点可以确定:北宋中后期有关水利及治河的争议,与当时的党争无关。无论是“新党”、“旧党”,在这一点上,各自都没有形成一致对外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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