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画《南京条约》 作者:庞茂琨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人手持1842年清英《南京条约》,要求进入广州城居住,但是遭到了广州官绅市民的坚决抵制,清英双方在这件事上面,反复谈判,扯皮了许多年,这就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入城与反入城运动”——这件事和“亚罗号事件”一道,一般被认为分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远因和近因。
那么,当时英国人为什么要求入城居住、他们要求入城的依据是什么?而广州的官绅市民,又为什么不让鬼子入城居住、他们不准许鬼子入城,又有着什么样的依据呢?
原来是这样的——1843年,英国驻香港殖民地总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凭着《南京条约》的第二款,要求广州官府准许英国商人入住广州城。
璞鼎查手中的《南京条约》,当然是英文版本,其中第二条,英文是这样行文的: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hat British subject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 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 for the purposes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e pursuits, 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 Amoy, Foochowfoo, Ningpo, and Shanghai; and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c., will appoint Superintendents, or Consular officers, to reside at each of the above-named cities or towns, to be the medium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the said merchants, and to see that the just duties and other du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s hereafter provided for, are duly discharged by Her Britannic Majesty's subjects”
我们不必整段将它翻译了,就让我们看看其中关键的一句——“British subject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 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 for the purposes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e pursuits, 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 Amoy, Foochowfoo, Ningpo, and Shanghai”
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呢?我将它翻译成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
“英国臣民以及他们的亲属和商行,出于做生意的目的,可以居住在以下城市的城区——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并且不受限制和骚扰”
可是,当璞鼎查的代表拿出这个条款跟广州的清政府官员扯皮时,广州的官员拿出来的,却是一个中文版本的《南京条约》。
而中文版《南京条约》的第二条,其行文,却是这样的: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回所属家眷,寄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例,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我们注意看,在中文版的《南京条约》里,情况却大不一样,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这一句——“英国人民带回所属家眷,寄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
看清楚了吧?是准许英国人民居住在这五个城市的“港口”、而不是“城区”!
要知道,当时大清国的城市,都是有城墙的,而港口,则无一例外,全部都在城外。例如广州的黄埔港,就在广州的城外,不但是在城外,而且还离广州的东城门有几十公里之遥——离市区远得很!
于是,清朝广州地方官就拿着中文版的《南京条约》,对璞鼎查的代表说:该条约只规定你们英国人民有权住在广州的“港口”,而不是在城内。广州的“港口”在哪里?在城外的黄埔村,你们去黄埔村、租房子住吧。
英国鬼子,顿时傻眼。
所以, 当时广州的官吏,硬是不准英国商人进入广州城居住。当然,当时广州的官民不准英国商人进城居住,也不全然是出于中文版《南京条约》的这一点咬文嚼字,在当时,广州的官民对洋鬼子入城居住,觉得那简直是无法接受的事情,没有人喜欢洋鬼子,也没有人欢迎洋鬼子入城。
但是,我们也无法否认——在“入城居住”还是“进港居住”这一点上,中文和英文版本的《南京条约》,其约定的确是有出入的——在本文的后部,笔者特意附上了《南京条约》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对历史有兴趣的、甚至是对英语有兴趣的,都可以琢磨琢磨一下:这到底是南京签约时候的翻译人员水平有问题呢?还是谁在文字上故意耍了个小手段?这件事细细想想,真令人啼笑皆非——难道不是吗?
这就是近代史上有名的 “广州反入城斗争”。
1847年,英国殖民者在久谈未果的情况下,派了军舰,来到广州,对官府进行威吓,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迫于鬼子的淫威,违心答应——两年,两年后准许你们英国商人入城居住。
1849年,眼看两年期限将至,广州官府动员了广州的商民、团练,大家伙人多势众,在珠江边戒备,高喊口号,反对洋人入城,英国人在此时,见到如此浩荡的声势,感受到了人民的力量,心有戚戚,选择了暂时退让,但同时却又咬牙切齿,寻思报复。
很快,机会就来了。
1856年,在广州爆发了“亚罗号事件”——清政府武官在抓捕中国海盗的过程中、不慎闯进了一艘英国执照的船只、并扯下了船上的英国国旗——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大事,但英国军队却以此为借口,悍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为后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