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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初三藩之乱

2014-09-10 11:53:00    共识网

 

三藩

 

 

   努尔哈赤之所以成为清太祖,不是因为他十三副铠甲“含恨”起兵,成为明亡清兴的历史关节点的人物,而是因为他成功地找到了通过地方权力做强做大的“路径依赖”。 从25岁在祖居起兵起,努尔哈赤在向明朝称臣纳贡整整35年。问题就来了,吴三桂从引清军入关(1644)到起兵反清(1673)也向清朝称臣了近30年,为什么不能通过地方权力做强做大?数千年来,农民包括流民造反与地方政权从来都是国家——皇帝的两大克星。还有,数千年来,大一统的国家是一个强大与弱小的矛盾的自我同一体;中国的国家在历史上有时强大到可以撬动地球的地步,有时弱小到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都可以拎在手上近半个世纪。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夺取国家权力并不是一件难事,历史上的农民包括流民造反都可以做到,地方政权也可以上升为中央政权,少数宦官也可以控制国家——国家弱小到足以吸引人们值得去冒险去流血去争夺。但这是有条件的——努尔哈赤的一生正处在明朝滑坡走向弱小的历史时点上,而吴三桂的一生正处在清朝上坡走向强大的历史时点——用地方政权去对抗正在走向强大的国家注定要走向灭亡。因此本文的主题是,用中央与地方关系解读清初三藩之乱。


  清初,为了充分利用汉族降将的力量,同时也是为了稳定人心,先后封了四位藩王。他们是最早归顺大清的南定王孔有德、靖南王耿仲明、平南王尚可喜以及对清朝入关起了关键作用的平西王吴三桂。耿仲明死后由其子耿继茂承袭了爵位;孔有德死后因无子其爵位被解除。从这以后,清朝令吴三桂镇守云南,尚可喜镇守广东,耿继茂镇守福建,耿继茂死后,其子耿精忠继位,“三藩”正式成立。随着天高皇帝远的局势,独据一方的三藩军力日渐强盛,势力、权力大增。到1661年康熙即位时,清政府穷得丁当响,但三藩却是富甲天下。


  明末清初期间的战争,到1661年康熙即位为止,前后长达34年之久,不但击垮了大明王朝,同时也熬干了大清王朝。以顺治十七年(1660年)为例,国家正赋收入银875万两,而云南一省就要支出银900多万两。竭全国之财力,尚不足一藩之需求。国家钱粮,大半耗于三藩。康熙亲政直到清除鳌拜集团时(康熙八年,1669年5月),清朝名义上确立了对全国的统治,实际上有的地区一直未能纳入有效的控制之下,如南有三藩割据势力,北有罗刹国(俄国)不断侵扰,东有台湾孤岛自居,西有噶尔丹擅自称王。康熙帝亲政数年﹐深知朝廷中外之利害和前代藩镇之得失,曾说:“朕听政以来﹐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其中,“三藩”是康熙所认定的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


  康熙帝亲政时,政局不稳,国库空空,面对三藩强大的武装力量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清廷起初是采取笼络政策,公主下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娶顺治之妹和硕公主;尚及耿两个儿子也都各为额附),试图加以安抚,稳定三藩。另一对策实际上由鳌拜出台的“更名田”以增加国库收入( 更名田亦称更名地。原是明朝的“藩封之产”,清朝政府通过更名田形式把一部分藩产无偿地交与原耕佃农承种,使其成为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只缴纳封建国家赋税的自耕农民。但是,由于在实行更名田以前,很多地主豪强侵占了不少藩产,以后又借认垦荒田名义,广为搜索,所以,更名田的好处实际上多为地主豪强所取得),积蓄力量等待时机。


  一般认为,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战争,从根本上说是正义力量的胜利。吴三桂等人发动的叛乱,目的在于搞分裂割据,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失败是必然的。也有不少人从吴三桂发动三藩之乱的事实,认定吴三桂从未降清。


  笔者以为,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并不是什么正义力量的胜利!?而是自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以来的帝国王朝制度——基于国家政治权力绝对私有制的国家主权(皇权)与国家治权分立的实际运行体系——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置于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基础上)的血腥的惯性使然的结果。至于吴三桂是否降清,从1644年吴三桂联清抗李,到康熙元年(1662)在昆明绞死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榔及12岁的太子,已铁定证明,他是一个尽心尽力的清朝鹰犬。刚狠凶戾、心机叵测的吴三桂,为了向清廷表现他的一腔忠心耿耿,在行刑方式上,非要把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榔及12岁的太子斩成两段,使他们身首分离。最后,在同吴三桂一起作战的满族人爱星阿和宗室贝子卓越罗的劝说下,才保全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榔及12岁的太子有一个全尸的下场。吴三桂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罪人是一个铁定的事实,其失败,说到底是如同明末东林党从以身作则、杀身成仁的信仰集团转变为“杀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的利益集团,绝不是从族群上升为民族进而国家的利益集团的对手!?在这里用不着多费笔墨。


  在这篇文章中,将康熙界定为既是三藩之乱的“推手”造成者,又是平定者。


  康熙在1669年5月清除鳌拜集团时,才16岁。1673年11月“推手”造成三藩之乱时,才19岁。鳌拜被擒时约60岁,吴三桂起兵反清时为62岁。凭什么两个花甲老人——一个是占据中央的实权者,一个是占据地方的实力者,都对不过嘴上无毛的年少者!?答案是简简单单的:没有一个王朝的历史不是用民族的鲜血书写的,没有一个王朝不是踏着民族的累累的尸体步入他们最辉煌的事业的祭坛;与此相应的,没有一个王朝不存在血腥的惯性力量支配着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运行。


  当康熙不满足于“董事长”而要做“董事长”兼“总经理”时,鳌拜不答应,等待他的只能是被清除出局的命运。这同顺治鞭尸多尔衮泄昔日越权之恨如同一出。自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以来的帝国王朝制度——基于国家政治权力绝对私有制的国家主权(皇权)与国家治权分立的实际运行体系——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置于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基础上),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还有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统一与集中原则!康熙与三藩实质是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在中国历史上,围绕着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的集权与分权也不知演了多少血腥的悲剧。同以往不同的是,康熙作为一个青春少年导演了血腥的悲剧!?


  早在皇太极时代,清朝中央集权的格调就已确定。他采取的两大措施是:(1),凝结各旗权力。皇太极增加各旗大臣的人数,扩大了各族姓的参政权力,给予爱新觉罗族姓以外的人更多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实际上是使各族主分散的权力向中央流动、凝结。因为让这些强有力的族姓参与政权的机会增多,既巩固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又加强了集权的统治。(2),集中中央权力。由起初形式上的分权逐步向严格的中央集权过渡。皇太极先是以小贝勒代大贝勒值月,后又消灭大贝勒权力,使权力迅速集中起来。皇太极去世后,多尔衮以摄政王身份加强了中央集权。在顺治时期,清朝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原则和制度基本确立。


  顺治帝和多尔衮入关以后,在确立中央、地方机构及其关系时,打出了“法明”的旗幡。即一切效法明朝,其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与明朝基本一致并有所增加与改革。顺治帝时期,中央机构包括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他们负责对地方行政机构的管理、监察。地方行政机构分为四级:省、道、府(或直隶州、厅)、县。与省平级的还有边疆特区。清初设18省,省级最高行政长官是总督、巡抚,他们由皇帝直接任命并代表皇帝行使地方军政大权。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成为隶属于督抚的分理民政、刑狱的两个机构。使中央与地方关系进一步制度化。顺治时期还进一步理顺了中央与边疆地区政府的关系。中央设置理藩院,管理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少数民族事务。理藩院是清初的独创。它的组织严密、事权统一、职掌分明、行政活动不受牵制,是中国历代治边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由于理藩院在行政上具有相当的独立地位,且对驻边将官、大臣有联系和指导的权力,故对于加强中央政府与地方少数民族的关系是高效的、有序的。顺治时期给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化留下一道阴影就是三藩的设置。从顺治到乾隆,中央与地方关系就是从集权主义走向极权主义的阶段。整体地说,顺治留给康熙的并不是一堆烂摊子,而是一个使国家走向强大的集权主义大框架。


  从集权主义大框架去看清初的中央政府与三藩的关系,就是允许三藩适度自治的问题。当初,顺治帝和多尔衮同三藩都是相互盟誓过的。清廷一再表示说,认可三藩子孙世袭,永不撤藩。而且还不是口头无凭说说而已,都是白纸黑字写入金册里的盟约。顺治帝和多尔衮那么精明的人,对于三藩的设置不是一个失误,而是形势所逼,处事小心翼翼的结果。


  康熙在清除鳌拜集团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度。首先,明确中央权力至上的思想。作为地方政权对中央政权的根本立场和方向问题的权力集中与统一,是康熙所极为关注的,并视为重于生命的问题。他曾明确讲过:“死生常理,联所不讳,唯是天下大权,当统于一”。又说:“天下大权,惟一人操之,不可旁落”(转引自《大国诸侯》,辛向阳著,第191页,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贯彻权力一统、中央权力至上是康熙在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所坚持的“首席”原则。即使在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主张他们自治,而实行头人掌政、中央管理、皇帝敕封的制度。康熙的中央权力至上的思想,形成于顺治留给他的使国家走向强大的集权主义大框架中。按照这个思想,顺治帝和多尔衮允许三藩适度自治也就成了不可能。康熙的决心是撕毁金册里的盟约,解决三藩问题。


  康熙终于等到了机会。1673年3月﹐平南王尚可喜疏请归老辽东,留其子尚之信继续镇守广东。经户﹑兵两部和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认为如果尚之信拥兵留镇广东,跋扈难制,康熙帝遂诏令尽撤全藩。吴三桂和耿精忠得知不能自安﹐在同年7月先后疏请撤兵﹐以试探朝廷意旨。经户﹑兵二部确议,吴三桂及所部五十三佐领官兵家口应俱迁移。疏下议政王大臣会议,大学士索额图﹑图海等多以为三藩不可迁移。惟有刑部尚书莫洛﹑户部尚书米思翰﹑兵部尚书明珠等力请徙藩。康熙帝再命议政王贝勒大臣及九卿科道会同确议,画一具奏。诸王以下所见不一,仍持两议。康熙帝考虑到藩镇久握重兵,势成尾大,非国家之利;又以为吴三桂之子,耿精忠诸弟都宿卫京师,谅吴、耿二人不能发动变乱。遂下令三藩俱撤还山海关外。


  吴三桂﹑耿精忠疏请移藩,实迫于形势﹐并非本意。吴希冀朝廷慰留,如明代沐英世守云南之先例。及撤藩命下﹐愕然失望﹐遂与其心腹聚谋﹐暗中部署兵马,并勾结他省旧部﹐又与耿精忠联络应和﹐准备叛乱。1673年8月,清廷命礼部侍郎哲尔肯等赴云南,户部尚书梁清标等赴广东,吏部侍郎陈一炳等赴福建,各持敕谕,会同该藩及督抚商榷移藩事宜。9月﹐清廷命陕西总督鄂善总督云南军务﹐宁夏总兵官桑额提督云南军务。此时吴三桂与其党正日夜加紧密谋。侍郎哲尔肯﹑学士傅达礼等既至云南,催促起行。吴三桂表面拜诏,而屡迁行期,反谋益急,而难于举兵之名。欲立明朝后裔以号召天下,但缅甸之役及杀害永历帝无可自解;欲行至中原据腹心之地举兵,又恐日久谋泄。是年11月,吴三桂反,杀云南巡抚朱国治,拘捕了按察使以下不顺从的官员,发布檄文,自称“原镇守山海关总兵官﹐今奉旨总统天下水陆大元帅,兴明讨虏大将军”。佯称拥立“先皇三太子”,兴明讨清,蓄发易衣冠,传檄远近,致书平南﹑靖南二藩及各地故旧将吏,并移会台湾郑经,邀约响应。云南提督张国柱﹑贵州巡抚曹申吉﹑提督李本深等随吴三桂反。云贵总督甘文焜在贵州闻变,驰书告川湖总督蔡毓荣,急走至镇远,被副将江义以兵包围,甘文焜自杀,三藩之乱由此开始。


  自康熙十二年(1673年11月21日)吴三桂起兵反清。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10月29日)吴世璠自杀﹐清军进入昆明﹐三藩之乱历时八年。其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吴三桂兵出云贵,进据湖南澧州﹑常德﹑岳州﹑长沙;清军云集荆州﹑武昌﹑宜昌,但不敢渡江撄其锋。孙延龄叛于广西,罗森﹑郑蛟麟﹑吴之茂叛于四川,耿精忠叛于福建,台湾郑经渡海进兵福建漳州﹑泉州和广东潮州,提督王辅臣又叛于宁羌,击杀清陕西经略莫洛。四方震动,人心动摇。康熙帝欲亲征,经议政内大臣密议谏止。清军东征西讨,顾此失彼。随后尚之信又叛于广东,总督﹑巡抚俱附之,清廷增兵两江。第二阶段自康熙十五年(1676年5月)至十七年(1678年7月)。以王辅臣败降平凉为转机,形势向有利于清军发展。随后﹐因郑经部争据福建漳﹑泉﹑兴﹑汀等地,耿精忠腹背受敌﹐仓促撤兵请降。尚之信也相继投降。孙延龄又被吴世璠杀于桂林。于是,清军集中兵力进逼长沙﹑岳州,吴三桂聚众固守。两军在江西吉﹑袁二州﹑广东韶关﹑永兴和广西梧﹑浔二州及桂林等湖南外围要地反复争夺。清军将帅每多观望,旷日糜饷,在军事上仍处于相持阶段。第三阶段自康熙十七年(1678年8月)至二十年(1681年10月)。康熙十七年﹐年已七十四岁的吴三桂在衡州称帝,国号大周,但未能改变叛军的困境。同年秋﹐吴三桂病死,形势陡变。叛军无首,众心瓦解。其孙吴世璠继承帝位。清军趁机发动进攻,从此叛军一蹶不振,湖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逐步为清军恢复。但马宝﹑胡国柱等叛军仍困兽犹斗,节节顽抗;满洲将帅仍多迁延,以致时逾两年,清军才进逼云南﹐康熙二十年底﹐围攻省城昆明。吴世璠势穷自杀,余众出降,三藩之乱终告平定。


  对于这段历史的演变没什么异议。


  对于这段历史的结局尚需深思!?


  至少在康熙下令三藩俱撤还山海关外以前,尚找不到证据吴三桂有二心。当时朝廷反对康熙撤藩的风声几乎占了上风。他们反对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担心撤藩会导致吴三桂造反,而是认为吴三桂镇守云南以来,云贵地区安定无事,如果把吴三桂撤藩后,兵将迁移规模巨大,还需重新派兵前往镇守;数量如此众多兵丁往返,迁移安插,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势必骚扰地方,造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总之,朝廷反对康熙撤藩的原因是因财政一难而引出的百难问题——撤藩的时机不成熟。而青春少年的康熙压根儿没想到撤藩会撤出三藩造反,更想不到为清朝充当鹰犬近三十年的吴三桂会敢于首先发难。也就是说,三藩之乱历时八年的战争(中国抗日战争八年就是灾难的概念!),清廷事前毫无意识性的准备。这就隐含着一个历史的逻辑:解决三藩问题,存有一个和平解决的历史时空!?青春少年的康熙终究没有把握住这历史时空!?


  无论怎么说,三藩之乱是一场历史的悲剧!?根本不是什么“明君”为维护国家统一的正义战争!?没有一个王朝的历史不是用民族的鲜血书写的,没有一个王朝不是踏着民族的累累的尸体步入他们最辉煌的事业的祭坛;与此相应的,没有一个王朝不存在血腥的惯性力量支配着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运行——这规定着帝王将相所活动的历史舞台的深度与广度,康熙作为一个青春少年的皇帝在这个历史舞台上导演了血腥的悲剧!?愧对天下苍生啊!?


  如果按照笔者前文中的传统中国的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以及同根本性问题相应的根本性的建制性议程的灵魂密码的思路,只能得出这个悲剧性的结论。


  根据李治安《中国五千年——中央与地方关系》(第679页,人民出版社, 2010年3月)的结论,清代督抚分寄制中央集权同元行省制、明省级三司制既相似又有变通。元行省制下省级官置为一个,内部实行六、七名正副宰相群体负责制。明省级三司制则是藩、臬、都三司并立,各执其事,不相统摄。后又以临时派遣的总督、巡抚,进行协调和补充。清代督抚分寄制中央集权,则是朝廷将控制地方的职责和代表朝廷行使的民政、财政、军事、司法等权力,委付给各省督抚,通过督抚的分工性地方分权,达到高度中央集权的目标。就其效果而言,清代督抚分寄制中央集权的条件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是削弱了,而是空前加强了。


  通观清史,清朝并不是一无是处的。清朝虽然是满清异族政权,但这个少数民族还是有政治智慧的,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功地将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整合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之中。历史前进到今天,政治权力所有制以及与此相应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依然是一个需要从理论到实践加以理顺的领域。历史已经证明,内战,是一场零和游戏,没有什么胜利者——至少在道义上是如此。历史在这里不仅没有进步,还往往是倒退。用暴力夺取政权后,反而造成更多更大的人道灾难就是证明。在这个世界上,哪里内战多,哪里灾难多。一个国家的历史越是因为内战而波澜壮阔,可歌可泣,这个国家的民众就越是灾难深重。而从中央与地方关系解读清初三藩之乱的警示意义就在于,剔除其中的政治高压、军事暴力,从而创造一个多文化、多宗教、多核的治理体制,进而走向多元统一,仍然是当代中国理顺政治权力所有制以及与此相应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时所牢牢把握的一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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