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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女朋友

2014-09-12 11:19:00    共识网

 

真正的情侣在古代是很少见的
现实意义的情侣在古代是很少见的

 

 

   小脚“野蛮”vs大脚“文明”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是鲁迅的小说《伤逝》当中,女主角子君对旧式婚姻发出的“中国好声音”。这位少女如果健在,当她看到今天的女孩在聚光灯下尽情挥洒,又会发出何种感喟?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周末之夜的电视相亲,倏忽百年过去。回首子君们生活的20世纪初期,层出不穷却又变动不居的“新政体”、“新学界”与“新道德”,不但引爆了王朝革命的炮火,也打开了未来两性平权的闸门。


  后来成为政治学者的萨孟武还记得,那时“一切都开始转变,在这转变期之中,一切又要求解放”。到了五四,“最先实现解放的,却是妇女的足,由缠足解放为天足”。难怪徐志摩的第一任夫人张幼仪,曾以《小脚与西服》为口述自传命名,借助这对颇具性别象征的符号,凸显新旧夫妻的矛盾纠葛。不过,即便在五四时期颇得“家庭革命”风气之先的成都,小脚解放也并非后人想象的那样轻松自如。家住四川的郭沫若的大哥与父亲之间的一次家庭冲突,足以一窥当日两代人在女性认知上的扞格难通:


  “大哥问我是喜欢大脚还是喜欢小脚。我说:‘我自然喜欢大脚了。’他满高兴的不免提高了一段声音来说:‘好的,你很文明。大脚是文明,小脚是野蛮。’‘混账东西!’突然一声怒骂从父亲的床上爆发了出来。‘你这东西才文明啦,你把你的祖先八代都骂成蛮子去了!’这真是晴天里的一声霹雳。大哥是出乎意外,我也是出乎意外的。我看见那快满三十岁的大哥哭了起来。父亲并不是怎样顽固的父亲,但是时代终竟是两个时代。”


  用“文明”与“野蛮”来评价“大脚”与“小脚”,或许意味晚清引入中国的文明论和进化论,基本成为五四一代娴熟运用的价值尺度。然而,父亲的怒斥、大哥的痛哭和“我”的惊愕,却同样拼贴出一幅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画面。虽然时代已是“两个时代”,父亲也并不“顽固”,但现实仍是在同一屋檐之下,新旧两代性别认知的纠结与不安。


  不过,较之男性,五四时期接受新知的部分女性,已经开始标新立异地展示性别的自主与自觉。1919年,未来的女作家庐隐考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国文系。据她追忆:“在我们每星期五晚上的讲演会上,有一个同学,竟大胆的讲恋爱自由……当她站在讲台上,把她的讲题写在黑板上时,有些人竟惊得吐舌头,而我却暗暗的佩服她,后来她讲了许多理论上的恋爱自由,又提出许多西洋的事实来证明。大家有窃窃私议的,有脸上露出鄙夷的表示的,也有的竟发出咄咄的怪声。而那位同学呢,雪白的脸上,涨起了红潮,她是在咬牙忍受群众的压迫呢。散会后,我独去安慰她,同情她,而且鼓励她勇敢前进,这样一来,我也被众人认为新人物。”


  张申府的“女朋友”vs陈独秀的“误会”


  在20世纪初新旧交汇之际,女性角色与社会地位的转变,也在不同程度地反向塑造男性心目中的女性形象。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哲学家张申府对于恋爱经历的自叙,颇为生动:“我和大部分的朋友不同,我在‘五四’之前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女朋友这个意念,对我总是带有西方的色彩。在传统中国从来没有这种东西。在我父亲时代的儒家世界,男人有妻有妾,但却没有女朋友。‘五四’,是的,‘五四’给我自由找我的女朋友。你可以说我是在‘五四’时期才成为一个男人。”


  张申府对“女朋友”与“妻妾”称谓差异的敏锐感知,既有西潮激荡之下的回应,也有当事人对两性意涵的内省——虽然在张申府眼中,自由地“找我的女朋友”,最终仍要以“成为男人”为标杆。而彼时陈独秀观察到的社会景象,却大有不同。他抱怨,因“解放”带来的平等与自由,往往弄得现代青年如“醉人一般”:“你说婚姻要自由,他就把专门写情书寻异性朋友做日常重要功课。你说要尊重女子底人格,他就将女子当做神圣来崇拜。你说要主张书信秘密自由,他就公然拿这种自由做诱惑女学生底利器。”这位五四时期的思想先锋不禁质疑:“长久这样误会下去,大家想想,是青年的进步还是退步呢?”


  对于五四时期思想光谱的错综复杂,张陈二人其实皆有所见。旧道德解体而新道德未成的社会现实,令人无所依傍,又新旧交缠,确实进退两难。而自我放逐和急功近利的世风,也刺激了时人对“自由”和“解放”的误会与滥用。陈独秀笔下“你说”和“他就”之间的彷徨与尴尬,颇能彰显道德失序之后思想与行为的脱节。从张申府的自况与陈独秀的自警当中可见,晚清到五四的中国社会立意“推陈出新”,然而结果往往表现为“瞻新顾旧”。


  从“贤妻良母主义”到“重订秩序”


  即便到了五四时期,在观念最为前卫的《新青年》杂志上,女性作者的自我理解,大多仍强调“(女子教育)应以贤母良妻(一作贤妻良母)为主义”。至于如何成为“贤母良妻”,新女性们给出的结论是,利用“数千年之压制”形成的“服从之性,尊以良好教育”,这样才能培养出“世界第一等女子”。当时也有女性作者认为,女子的脑力、体质都不如男性,加之需要分娩育儿,责任重大,“若复欲与男子享同等之地位、权利,势所不能也”,“不如一志力求道德学问,以养成他日国民之贤母良妻”。因此,民初报刊上的征婚启事,大多将“新知识”与“旧道德”并举,以此作为男性心中理想配偶的模板,实不为奇。后人对五四思潮多以“反传统”笼统视之,实际在反传统的整体语境中,这些半新不旧的知识、情感与价值,亦如同载沉载浮的点点航灯,左右着社会对新道德可能性的诸多探索。


  然而,五四时期激进化的社会转向,也刺激时人以更彻底的方式,实现对女性的重新认知与社会的全面解放。高素素在《新青年》撰文谈到“女子问题之大解决”时,认为需要“有两前峰:曰破名教,曰破习俗。有两中坚,曰确立女子之人格,曰解脱家族主义之桎梏;有两后殿,曰扩充女子之职业范围,曰高举社会上公认的女子之位置”。远在长沙的青年毛泽东,针对因包办婚姻导致新娘自杀的“赵女士事件”,在湖南《大公报》上连续撰文:“赵女士要是有人格,必是有自由意志;要是有自由意志,必是他的父母能够尊崇他容许他,赵女士还会乘着他那囚笼槛车似的彩轿以至于自杀其中吗?”朱执信则看得更深一层。他说,妇女解放“如果只是把所谓夫权、同居权、扶养权、义务取消了,也不过是治标的办法。一定要把平日的生活和婚姻制度相连的——性欲、孕育、家事(包括炊爨等)——诸男女分功问题,一一能下解决,始能算做解放”。所以,他在《星期评论》上呼吁,妇女要解放,“必要把同这种束缚有关的许多分工问题,替自己重新订一个秩序,才可以解放”。


  “替自己重新订一个秩序”的宣示,或许正是同时期子君“我是我自己的”一语落地生根的现实策略,也最能凸显五四一代“造社会”的集体认同。在一个女性数千年来备受抑制的传统国度,20世纪诸多革命方案和社会改良版本,却无一例外地将女性解放和男女平权的议题作为主题之一,可见近百年来中国社会变革的幅度之大、热望之强。1923年,鲁迅在演讲中善意提醒听众,梦醒之后的娜拉决然走出家门,“可是走了以后,有时却也免不掉堕落或回来”。将近一个世纪过去,红盖头下中国版娜拉的孙女和曾孙女们,仍在面对类似的谜题与困惑。重读百年前那些关于女性的故事,或许并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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