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五年(1577年)冬,在由江西通往岭南的古道上,曾经出现如下一幕惨不忍睹的情景:一位年轻人拖着一条断腿,徒步翻山,一边走,一边臀部的血在涔涔地流……
这就是时年26岁的新科进士邹元标。这就是他弹劾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结果:廷杖八十,打断一条腿,流放万山丛中的贵州都匀卫。
热血青年邹元标为了他所崇尚的“气节”,第一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据同时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邹元标的被杖是所有获罪者中“最毒”的一个。大概事后有高明的医生替他治疗,剔去腿股上被打烂的腐肉,取来活的黑羊的膈肌敷上,再用药缝裹,始得再生。但毕竟留下了终生残疾,直到晚年,每逢阴天,股骨间还隐隐作痛,以致与人应酬时不能深深作揖。
在同一条流放官员的古道上,情节最相似的就是70年前的王阳明被贬贵州龙场驿丞。王因触怒宦官刘瑾,被杖四十,贬至“万山丛薄,苗、僚杂居”的龙场驿。有一天王阳明目睹一位不知名的小吏及一子一仆死于驿前的山坡上,便带着两童子去将尸体埋了,随后写下了名篇《瘗旅文》,文中,他叹息那位小吏为了五斗米的俸禄,远道赴任,却不能持有乐观的心态,以致半途而殒,还搭上了儿子和仆人的性命。于是发而为歌:
“连峰插天啊飞鸟不通,游子思乡啊不辨西东。不辨西东啊只有高天相同,虽是异域殊方都在环海之中。只要达观随处可家,何必非要是自己的老窝呢?灵魂啊灵魂啊,不要悲伤不要惊恫!”
当年轻的邹元标拖着疼痛的腿行走在流放途中,他肯定不止一次想到了这位深心敬仰的前辈,使他在绝望中看到了曙光。“割不完的韮菜蔸,打不死的邹元标!”邹元标没被杖死,没有死在茫茫五千里路的长途跋涉,或正缘于有着王阳明这位精神导师的引领。
王阳明谪居蛮荒之地,一面教化土人,一面探究心学之大道,邹元标也决意仿效前贤,渡人且渡己。之后他能成为江右王门的代表人物,显然与这段贬戍经历大有关系。
在都匀卫六年,邹元标果然没有虚度。阳明心学给他最大的启迪,就是把宦海沉浮和人生功利看淡了,甚至,对张居正这个差点置他于死地的仇人,也不再那么深深记恨了。
兴许,他对当初递交那份劾疏时的冲动、偏执,多少还有点后悔。
在那份劾疏中,他指斥张居正“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进贤未广”、“断刑太滥”、“言路未通”、“民隐未周”、“用刻深之吏,沮豪杰之材”,说得人家几无是处。一个二十几岁的毛头小伙子,初出茅庐,也未免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吧,怎么说人家也是一位久经磨炼、老马识途的重臣啊!针对张居正父丧不奔的“夺情”之举,邹元标更是把对方骂了个狗血喷头:“今有人于此,父亲的后事不办,父亲死了不去奔丧,还自称是‘非常之人’,这种人不是丧心病狂,就是衣冠禽兽!”话中夹带着把皇上也数落了一通:你让张居正夺情,道是因为老师要教学生功课,张居正要是突然死了,皇上难道就一辈子没长进了吗?
毋庸置疑,邹元标与另四位在他之前因上疏参劾张居正而挨了板子的年轻官员,动机都是纯而又纯的(那四位其实还是张的门生或为张所器重的新进之士)。只是他们把“夺情”这件事看得太过严重了,认为是祖宗法度,事关万古纲常,张居正位极人臣,反而不守常人的规矩,何以面对天下后世? 这是一群怀抱理想主义的愤青,以“气节”自负,位卑不敢忘忧国,以为正是到了考验自己的时候,必须挺身而出,申明大义,力挽狂澜。他们不明白道德、气节这些东西与复杂的现实政治之间的关联与区隔。
就为了内阁首辅“夺情”这点事,闹得满朝廷剑拔弩张、势不两立,“夺情”风波的背后有没有掺杂其它因素?不错,本朝官员“丁忧”制度有“父母丧,守孝三年后起复”的规定,但也不排除因人因时因事而权衡方便啊。其时,张居正领导的有明一代最大规模的变法运动正棋到中盘,节骨眼上,首辅离任三年回乡守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场事关国运的改革很可能中途变盘、前功尽弃!事实上,当时朝野正聚集起一股抗拒改革的力量,内外呼应,兴风作浪,逼迫张居正去位。若从大局出发,秉公而言,首辅一人之私德与改革之存废,孰轻孰重?
当然,事情闹成这样子,张居正等执柄者自身也有责任,采取高压政策,箝制舆论,并通过台谏“请留”的方式为首辅夺情造势,效果适得其反。大明王朝以“廷杖”摧残士大夫的气节和尊严,已然成为习惯,以为百试不爽,却对那些真正的勇士毫无用处。张居正如此高智商的人,在这个问题上也陷入了盲区,可见权力足以使人愚蠢、使人耳目失聪失明。据说,邹元标考中进士时,主考官将他试卷中的一些议论转告给张居正,张亦颇表欣赏,说:“此子性刚直,可堪大用”。而当张居正看了邹元标对自己的劾疏,也曾为之动容,叹道:“此人不怕死,真是个奇男子!”甚至打算宽恕他,只是因为秉笔太监冯保不同意,未能免除处罚。但无论如何,此事因其而起,他是有责任也有权力折中调处的。张若地下有知,或也会后悔当初下手太狠。
年轻人压而不服,唯有生活和历练可以使之改变。
何以见出邹元标对当初的行为有所反悔?六年后,即万历十一年,邹元标奉诏回京,担任吏部给事中之职,也是言官,职位不高,却可行使干预朝政监督百官之权。张居正死后才半年,就遭到万历皇帝的残酷清算。当时是满朝皆骂张居正,包括他原先的盟友和门生。在朝臣眼里,邹元标俨然就是反张英雄,这时他却没吭声,更不随声附和。有个叫邱橓(此公官居礼部侍郎,负责抄张居正的家,做得非常过分,把张的大儿子都逼死了,以致引起不少正直人士的非议)的看着都奇怪了,就问他为何不骂张居正,邹说:“我当年参劾张居正,是出于公愤而不是私怨,更不是投机。”结果把这位邱大人也得罪下了,以为是讥刺他“投机”。
不过,从中仍可以看出,此时邹元标对张居正改革的意义还是缺乏认识的,只是秉持他一贯的不为落井下石之事的做人原则而已。
而既然身居言官之职,在其位,谋其任,弹人纠事之际,又再断激活并强化了他那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和义愤。这段时期,他上了两道有影响的奏疏,一道毁了别人,一道毁了自己。
劾礼部尚书徐学谟,指责其始结张居正,继附申时行,不由常规,径拜尚书,有违干部制度。遂令徐致仕归养(徐本人亦上表请辞)。
而据明史记载,徐学谟这人堪称有德有能。早年任职方主事,权臣仇鸾受命筑堡寨,多以私人冒领食金,学谟督此工役,尽去其弊。鸾大恨,竣工后,人皆有赏,唯学谟无奖。后出任荆州知府,皇族景王多以富饶地占为己有,荆州沙市亦在其中,学谟以其违先王制,不与。景王弹劾学谟抗旨,无人臣礼。有诏逮问,御史按实情,减罪归家。荆州人德之,称沙市为“徐市”。
徐学谟与张居正交好,是张氏变法新政的积极推行者。张遭清算,徐为之不平,自然不能见容于时论。又因主持万历皇陵营建,因风水之争,更被多方攻击。邹元标刚正不阿,眼中容不得沙子,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所谓不知世无以论人,失之偏颇,在所不免。
倒是徐学谟罢官后很想得开,似乎早已预料到有这一天,曾对人说:“近世士大夫以官为家,罢官后就无家可归。所以我在当年罢免荆州府后,就在老家建构了一处宅园,名曰‘归有’。”他为此写了《归有园麈谈》,其中多有妙语连珠。比如:“晋人以名理为清谈,宋人以道学為清谈,其间事功名实之殊,要自有辨。”“西周以后有豪杰无圣贤,凡学圣贤者,常遗诮于豪杰;汉唐而降有才子无文人,凡为文人者,仅可称乎才子。”表示了对朝中一班华而不实的清流的不屑。“六卿但知从政,不知执政,是以题覆屡至变更;有司但肯当官,不肯做官,是以施为一切苟且。”“一人孤立,以在下者朋党之势成;六逆渐生,为居高者保持之念重。”对当时官场的颓风恶习看得更是透彻。
也许,徐学谟这样的能臣在廉洁方面并非无可挑剔,他本人亦有一说:“当始仕而即富者,其人无可用;若終不富者,亦无可用。”当官终富,富从何来?他未作解释,而按明朝的正式规则,甚至迄至当今的政治制度,“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才是正道。然而,自古及今,能够恪守这样的为官之道且终生不渝者,数得过来就是海瑞之类的几个怪人而已。邹元标志在当清官,但他一生从政时间过短,所以史书也并未拿他与海刚峰并提。
明代言官对官员的监督,往往不是为党争所利用,就是失之于刻削而苛严。错不在制度设计本身,而是由时代思潮促成,朝野各方均赋予言官过于沉重的道德压力。而过于膨胀的道德优越感,必然扭曲言官们的价值观和是非判断。言官的一道劾疏,可以决定一个官员的去留,如若因此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那么,制度的正能量也让负能量消蚀殆尽了。
当然,在皇权统治系统内,言官通常又只是一颗小小的棋子而已,虽然“过河卒子”可资利用,但是被舍弃被牺牲也是常事。是以邹元标又被自己的另一道不合时宜的奏疏打回了原地,只差没再挨一顿杖板。
万历十二年正月,慈宁宫火灾,皇帝诏令百官反省。有人将之归罪于张居正余党犹存,应一律罢除,“勿容充位”。邹元标则上书陈言:“臣曾经进无欲之训,请陛下自省,果然做到无欲、寡欲了吗?语云:‘欲人勿闻,莫若勿为。’陛下诚宜翻然自省,加意培养。”此话说得不得体了吧?当时,万历皇帝正值青壮之龄,格外留意声色游宴,认为元标是有意讽刺自己,恼羞成怒,就把他连降三级,贬到南京刑部照磨(掌管宗卷、钱谷的小吏)。在南京呆了三年,旋遭母忧,干脆辞官卷铺盖回家。时年39岁。
青壮年的从政经历谈不上成功,却为邹元标赢得了气节之士的巨大声名。这也是晚明时期风靡朝野的一种价值观体现。那个时候,皇权的溃烂,宦官的跋扈,文官集团的党争,乃至张居正以个人威权推动的正当改革,都成了助长清流士风高涨的推手。夸张的使命感同时使得清流们失去了理性、务实的自觉,尤其是对士大夫气节,多数的理解既缺乏内涵,又呈绝对、孤立的倾向。事实上,邹元标其时的作为,很大程度上乃出于个人性情、性格,甚少理论的深刻见识和实务经验层面的把握。
有个小故事:邹元标少时就读私塾,当众指出老师对一段古文解释错了,老师搁不下面子,戒尺伺候,把他手心打肿了,他就是不肯屈服。
元标初期从政遭遇,几可视为儿时这段故事的放大版。
史载他“里居讲学,从游者日众,名高天下。中外疏荐遗佚,凡数十百上,莫不以元标为首,卒不用。家食垂三十年。”所谓“家食”,就是说这三十年间,他一直不食朝禄,靠自己养活自己。
邹元标三十年乡居的谋生之道,就是办学、讲学。当然,这也是他平生最大 的一宗事业。他既要靠讲学养活自己和家人,也要通过讲学磨砺学问、传播思想。据他老家《吉水县志》:“明朝,本县建书院讲学之风尤盛,万历十一年(1583),建仁文书院,内祀邹元标及其弟子108人。”可见他对故乡教育事业的贡献。其间(万历十八年),他还回到曾经流戍的都匀卫所,在当地开课收徒,据说场面热烈,应者云集,堪称开教育抚贫之先河。
气节,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中,显示了它特殊的价值。可以想象出那样一种情景,人们一听到邹元标的名字,便携老挈幼闻风而至。元标教书,生源绝对没有问题。所以,他的乡居日子,应该过得不错。他也有能力交结朋友,当时特别是与顾宪成、赵南星两位著名清流人物来往密切,还组织了联合办学,共同开课。他本人因此跻身于“东林三君子”之列,并最终招来了阉党的打击。天启二年,他回朝不久,便在京城集资创办“首善书院”,与三千里外的无锡东林书院遥相呼应。魏忠贤以“宋亡缘于讲学之风”为由,严厉镇压东林士人,祸及元标,不得不“疏辨求去”。受魏忠贤迷惑的天启皇帝遂令其致仕归家。
事实上,再一次回到朝廷的邹元标,已完全不是从前的那个愤青。真正让他成熟起来的不仅是年龄,更是三十年乡居中对社会及对自我的体认和感悟。漫长而平淡的乡居,对常人而言,无异是消磨精神棱角的钝器,而对于邹元标这种有抱负的士大夫,平静无扰的岁月,正好是促使其思想之流无限生长和延伸的河床。
天启元年(1620)四月,拄着拐杖的古稀老人邹元标被召还朝,先拜大理卿,随即晋升刑部右侍郎,后又改任左都御史,差不多是中纪委书记的角色,“典外察,去留唯公”,官员考察、去留升降由他说了算。但他却让一些人失望了,他身上的那股子锐气、刚气哪去了?呈给皇上的第一道奏疏,提出的竟然是“和衷”之说:“臣谓今日急务,惟朝臣和衷而已。朝臣和,天地之和自应。向之论人论事者,各怀偏见,偏生迷,迷生执,执而为我,不复知有人,祸且移于国。今与诸臣约,论一人当惟公惟平,毋轻摇笔端,论一事当惩前虑后,毋轻试耳食,以天下万世之心,衡天下万世之人与事,则议论公,而国家自享安静和平之福。”就是说要讲团结啦,要和衷共济啦,特别是言官,论人论事要出以公心,要全面不要片面,不要轻信传言,动辄上疏劾人哪。这哪里是他三十年前虎虎有生的风格?他还明确提出要矫正朋党之弊,对朝中大臣说:“倘复党同伐异,在国则不忠,在家则不孝。”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居然提出要为那个打断了他腿的张居正平反。上疏说,“张江陵功在国家,只是个人处事有过失,朝廷对他的批评,人死后就应该停止。称他社稷之臣,是当之无愧的。”这让他的一些东林朋友都大惑不解,有人甚至说他首鼠两端,他亦不以为意。他的这道奏疏促成了张居正的恢复名誉,天启二年,张居正复官复荫。
其实,邹元标能跳出个人恩怨,公正评价张居正的历史功过,正是他长期来反复观察、思考后的认识超越。在野三十年,重登朝廷,邹元标满眼看到的是朝政日非,吏治腐败,有一种山雨欲来、大厦将倾的预感,由此反观当年张居正改革带来国势的蒸蒸日上,“沉浮半生,方知江陵(张居正)之艰辛也”。这是一个仁人志士的智性觉悟,唯有仁与智两者结合,才能做出他这番可歌可泣的义举。
从这一举动中,也可见出邹元标对自己平生崇尚的“气节”有所反思。士大夫以气节为立身之根本,但凡事不可偏执,过犹不及,若以道德高标为治国之戒条,悖离人之天性,除了误事、误人 、误国、误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在这个问题上,邹元标不知不觉与他先前看不上眼的申时行走到了一起。申时行作为张居正的继任者,因其稳重圆滑而备受清流的非议。而后世的历史学家黄仁宇对其却颇有好评,认为他对理想与事实的脱节有深切的认识。比如,要消除文官中不愿公开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社会都认为做官是一种发财的机会。大多数人觉得在似合法又似非法之间取得一部分额外收入,补助官俸的不足,以保持他们士大夫阶级的生活水准,与情操无损。另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则声名狼藉,其搜刮自肥的劣迹令人愤慨。再有一部分极端人物,则属清高自负,一介不苟取于人,这绝对的道德观念,可以由古怪的南京都御史海瑞作为代表。这三者的差别,也就是文官之间不能和谐的一大原因。”申时行不是理想家,他深知人类的弱点不能完全避免。所以,他把主要精力用于增进文官之间的互相信赖。邹元标的“和衷”之说,与申时行努力践行的一套如出一辙。
这个帝国,可选择张居正的有限度改革,亦可选择申时行的曲意守成,唯独不可取邹元标早年信奉的理想主义。因为世俗的土壤中不存在道德高地。
经过三十年乡居的“接地气”,愤青邹元标终于变得老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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