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告诉大家,三权的概念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而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的思想。
大家一定要明白一点,就是三权分立是一种民主政治思想,也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别称三权分治。他仅仅是一种思想和建制原则,并不是并不是一种可供复制和完美操作的模式。
世界上真正的三权分立政体,只有美国一家。
欧洲没有三权分立政体,更多的是议会制(国会制)。所谓议会制简单的说,就是议会拥有立法权,议会可以选举政府首脑总理(首相),比如说德国总理、英国首相。这意味着什么?有点常识的同学们应该一看就明白了,他们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名义上 分开,实质上是合一。
下面我会为大家详细分析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的政体组织形式,让大家明白什么是三权分立。
先来说英国。英国的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是英国的皇室和贵族,所以上议院又叫贵族院,相对的下议院又叫平民院。英国的近代史,其实就是一部贵族院和平民院的PK史,英国查理一世就是被克伦威尔领导的平民院以暴君叛国的名义送上的断头台。现在的英国虽然贵族院不在过多的干涉平民院,实际权利被平民院剥夺,但是依然保留了少部分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还有更重要的否决权。这个否决权干什么用呢?举个例子,比如英国的平民院通过了削减皇室的开支预算,这时候贵族院就可以用否决权和平民院讨价还价。再来说说英国的首相选举,首相由平民院选举产生,最后由英国女王正式任命。当然了这个正式任命只是走个过场,表示一下平民院对皇室的尊重,顺便告诉全世界和民众我们和皇室和平共处。最后我们可以看出来,英国的议会,无论是贵族院,还是平民院,实际上立法权和行政权是合一的。所以英国不是三权分治的国家。另外三权分治的国家有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成文宪法”,而世界上不具备成文宪法的国家只有三个:英国、以色列和新西兰。
再来说说我们可爱的法国,因为法国的总统是普选,连美国总统都没做到普选,但是法国居然做到了。然后很多一知半解的吧友就会想当然认为法国是三权分立国家。法国现在的全称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大家百度一下他的国家制度是什么?没错就是“ 半议会制半总统制国家”,一个“半”字说明了一切,议会的另一半权利跑到哪里去了,总统另一半的权利又跑到哪里去了?更离谱的是总统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和其他重要官员,签署和颁布法律;担任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决定动用法国的战略核力量;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总统居然有司法权、行政权和少部分的立法权唉。谁再说法国是三权分立国家我和他急。
再来看看德国,德国的国家元首是什么?联邦总理,没错!德国的政府首脑是什么?联邦总理,没错!现在德国的总理是怎么产生的?是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没错!。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好了,和英国很像吧?德国的联邦议院实际上还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合一。而他们的联邦参联院仅仅只是参与联邦立法和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秘诀以后遇到这种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都是总理的国家,想都不用想肯定不是三权分立国家
欧洲其他的国家因为上不了台面,我就不一一例举了,反正就是大同小异。直接开始分析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三权分立国家。
大家一定要清楚“成文宪法始于美利坚”,美国是美国是第一个制定成文宪法 的国家,那个时候美国刚刚独立,南北战争还没有开始。从这方面说美国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国家,华盛顿尽管双手沾满了印第安人的血,但是对美国人来说依然是个伟人,他自觉遵守成文宪法让所有人不能置于法律之上,为美国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提供了法律基础,更为美国的经济腾飞奠定了政治基础。美国立法制宪先行,除了美国好运摊上了华盛顿这个具有淡泊名利,心系人民,急流勇退的高贵品质的开国元勋, 更重要的是美国是一个新兴国家,并没有强大顽固守旧的既得利益者。英国因为有守旧的既得利益者,到现在都没有“成文宪法”。
下面我来用事例来简单的说明一下,美国的三权分立机构是怎么运作的。
911事件以后,美国白宫决定发动伊拉克战争,他们的众议院当然是不同意,但是众议院没有反对权和否决权,而裁判权和审判权又在参议院手里怎么办?最后众议院决定动用上的弹劾权弹劾向参议院弹劾白宫的主人美国总统小布什发动战争费人费力费美钞,引发联合国抗议损,严重害美国国家利益。
参议院收到弹劾案把小布什传召到国会和众议院对峙,这时候美国国会就相当于一个法庭。原告是众议院,被告是小布什,大法官还是大法官,参议院议员相当于陪审团。
面对众议院的质询,小布什大概强调了一下几点:1、众议院是立法机构,没有权利干涉我行使合法的行政权,我无须对你负责。2、中东恐怖主义严重威胁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我们不能再让911重新出现,到中东铲除恐怖主义的温床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3、中东石油生命线安关系到美国的繁荣安定。4、(我是联合国的爸爸)联合国没权利干涉我们内政。5、请参议院驳回众议院的弹劾案……
最后参议院翻遍了宪法和各种法律典籍,经过讨论表决,最后大法官宣布:美国总统的行使的行政权是合法的,是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众议院还是回去做好自己的立法工作吧。最后驳回了众议院的弹劾案。
参议院做了裁决,这时候就算有众议员舍得两只鞋,光着脚走出国会也不能改变既成事实。
三权分立好不好?从美国历史来看,他是奠定美国一百多年来强大的基础。但是,现在也出现了问题,因为三大权利分散,导致权利之间相互制衡,被不同的利益集团操纵,不如美国的众议院现在就是共和党的天下,参议院是民主党的天下。
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相互脚力中,导致很多关键性的法律出现漏洞,比如对金融腐败熟视无睹,酿成了次贷危机的悲剧,却找不到对此负责的人。因为有法律漏洞,所以美国的律师业相当发达,美国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律师被当做法律的捍卫者备受人们的尊敬。比如在马克吐温的《哈克贝恩历险记》和《汤姆索那历险记》中律师和牧师是理想完美人格的代表,他们博识,他们睿智,他们是正义的化身。但是现在的律师在更多的人看来就是法律的蛀虫,只要有利可图,法律哪里有漏洞,他们就往哪里钻。
三权分立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虽然稳固,但是死板不够灵活
1994年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谋杀了自己的妻子,谋杀证据相当有力,但是因为几名警察化蛇添足“制造了一些证据”打算给辛普森落尽下石为自己的升职路开辟大道,没想到其中的玄机被华裔神探李昌钰洞悉。本来去掉那些添加“证据”,其他有力证据也能判辛普森谋杀,但是美国根据法律宣布所有证据失效,谋杀者辛普森被无罪释放,辛普森大摇大摆走出了法庭逃脱了法律制裁,成为无罪的谋杀者。从中国角度的看这种“形式大于内容和实际”的法律漏洞简直就是完全能够人为操作BUG。现在我很怀疑那几个添加证据的警员是不是辛普森为了洗白故意买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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