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语》中,孔子曾对颜回大加赞赏。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第六》)。而孔子在《述而》篇也曾自我表白:“饭疏食,饮水,曲胧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论是对弟子行为的称赏还是对自我内心的剖白,这些都直接表达了孔子安贫乐道,超脱于世俗功利的人生理想道德境界。这就是后来备受宋明理学家称道的“孔颜之乐”。
(一)“以道为乐”的价值感悟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论语·学而第一》)。
可见,孔子虽然提倡“君子固穷”,但是并不仅限于注重外在的表现形式,他更希望人是从内在,发自本性的举动,真正达到那种安贫乐道的道德境界,而不是仅仅受礼仪法度的约束来匡正自己的行为,内心却与之背道而驰。不仅在贫富问题上孔子的态度是如此,就是在他最重视的孝悌纲伦中,孔子亦是看中内心而不拘泥于外在形式。
(二)从“孝悌”视角看儒家心灵境界
孔子曾在分别回答弟子子游、子夏、宰我三个人问孝的时候表露出他对内心重视的程度,这种程度直接区分了孝与不孝这种原则上和本质上的区别。我们不妨将这几段体现孔子对孝道看法的对话摘录: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扶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第二》)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即没,新谷即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第十七》)
以上三段对话,均表达了孔子对孝道问题的看法和立场。尤其是第三段,这段文字的核心,表达的正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最终的焦点是直指人心,最终的落脚点是人心是否安顿的问题。通过孔子对弟子的教诲和评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孔子所倡导的孝悌礼仪的前提和基础是人内心道德的修为,是发自本性、源于内心而做的,而非反之,用外在的法度去约束人的内心,虽然表面看上去达到了同样的行为效果,但是却与夫子的本意相去甚远。
(三)儒家理想境界与释老至乐的同异
在中国古代,儒道释三者的思想互相融合,其中有一些相通的地方。佛家讲的“要眠则眠,要坐则坐,热则取凉,寒则向火。”讲求的就是顺应本心的修为,与儒家理学的“心学”有相通之处。明朝王襞曾经说:“舜之事亲,孔之曲当,一皆出于自心之妙用耳。与饥来吃饭,困来即眠,同一妙用也。”
他认为“孔颜之乐”是心不执着于任何一物的自由自在的精神,“既无所倚,则乐者如何物乎?道乎?心乎?”曰:“无物故乐,有物则否矣。且乐即道,乐即心也,而曰所乐者道,所乐者心,是床上加床也。”而对于道家“超然物外”的至乐境界,在《庄子·内篇·大宗师》中曾记载过颜回坐忘而令孔子感喟的事,也能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儒家“孔颜之乐”的理想境界,其实与佛家的修心静性、与道家的“超然物外”均有殊途同归之理,儒家理想境界是内心的修为而非对外在礼法的严苛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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