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诗歌总集《诗经》,有关荆楚、巴蜀之风(民歌),几乎是个空白。清人廖元度编辑的《楚风补·旧序》曾曰:“楚何以无风?楚之风——‘江永汉广’,《周南》已载之。”“然则楚何以无风?‘江汉游女’、‘错薪翘然’,楚风之洋洋盈耳,沨沨乎入人深者,自古在昔,而匪今斯今矣!”这恰好说明楚与巴蜀诗歌有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鲜明的地区色彩。
西周末,周王朝早已衰落,而南方的蜀国、楚国却先后兴盛起来,成为扩张拓疆的大国,而楚文化(风)的传播又是以军事扩张为先导的,这就不能不引起周王朝统治者的恐惧心理。加之中原华夏民族历来把南方的诸侯当作“蛮夷”——这种社会心理,自然就不可能在《诗经》中给楚、巴、蜀与北方诸侯同等的位置了。然而,统治者总是怀有一种矛盾心理,虽然无法用军事手段来制服南方诸侯,便在恐惧之余,又不得不采取怀柔政策。正是统治者的这种矛盾心理,才有了“二南”,并把它们冠于《诗经》首位,成为中央王朝对诸侯教化的楷模,却回避了“楚风、巴风、蜀风”这样的称谓。因此《吕氏春秋·音初》发挥道:“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之女乃令其妾侍禹于涂山之阳,女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这不过是一种猜测。
关于《风》诗,历来有多种解释。最早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太子长琴,始作乐风。”注:“风,曲也。”从一般的概念说,《风》就是乐曲之意。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对“国风”的概念及来源作了经典性解说:“国者,诸侯所封之域,而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是以诸侯采之以贡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乐官,于以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旧说二南为正风,所以用之闺门乡党邦国而化天下也。”朱熹的解释,上承《毛诗序》,影响后世至今。
《诗经》问世后,对“南”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宋人程大昌在《诗论一》中指出:“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其国土也。”他又在《诗论二》中说:“其在当时亲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为乐古矣。”清人崔述在所著《读风偶识》中云:“《南》者诗之一体,盖其体本起于南方,而北人效之,故名曰《南》”。他们大体上指出了《南》是《诗》中独立的一种乐歌。归纳起来,对《南》共有六种观点:一、《南》为南化说:《毛诗·关雎序》曰:“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二、《南》为南乐说;三、《南》为南土说;四、《南》为南面说;五、《南》为诗体说;六、《南》为乐器说,《南》本是乐器(铃)之名,后孽乳为汝、汉、沱、江一带的南方乐调之名,是南国之风。不妨视为《风》诗之一体。这六说以“南化说”为主构成了“南”的六要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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