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在自己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诸多精神,但是最能从整体上表现中国文化神韵的核心精神,是尚“和”,即追求和谐的中和主义。中国人独特的宇宙观、人生观和审美观,都是围绕着尚“和”精神的轴心来展开的。在先秦奠定中国人宇宙观基础的《周易》中,就孕育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即认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所组成的宇宙,是一个生生不已、有机联系的和谐的生命统一体,事物内部互相对立的双方(它用高度抽象的概念“阴阳”来代表),必须贯通、连接、和合、平衡,才能顺利发展。所谓“阴阳合德”、“刚柔相济”,强调的都是对立面的和谐统一。一旦阴阳失调,刚柔不谐,统一破坏,祸乱就要发生。这种对立面的和谐不是在静态中实现的, 而是表现为不断的运动、变化和更新的过程。所谓“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均表明和谐就是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结果。此种思想体系,视“和”为宇宙的本然和内在的精神,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形成了中国人重视整体,讲求调和,崇尚中庸的思维方式。
宇宙观决定人生观。既然宇宙是一个和谐的生命统一体,实现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的融合,以体验宇宙间最高的真善美,也就自然成为古往今来中国人所追求的人生最高境界。孔子自称50岁“知天命”,60岁“耳顺”,70岁“从心所欲不逾矩”,其所自道的便是一种自以为实现了的与自然界高度和谐统一的崇高精神境界。孟子也表示过“万物皆备于我”,“乐莫大焉”。至于道家的庄子,认为与人和得“人乐”, 与天和得“天乐”,主张清静无为,物我两忘,就更将此种对精神自由的追求推到了极致。因此,对中国人,特别是文化来说,人生的终极理想绝非是肉体的满足,而是在求与自然合一中实现那种“与日月同辉”、“和天地并存”的精神不朽。尚“和”的人生观,还具体地表现在以中庸为准则的处世哲学上。中庸的本意,是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注意避免“过”和“不及”两个偏向,以便保持各种矛盾和关系的和谐统一,但它却不是要人们作无原则的调和,满足于消极的苟同,故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同时,尚“和”的人生观还促使中华民族注重个人品格修养,养成了谦和善良、温柔敦厚的民族性格,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精神,也由此形成。
中国人的审美观,同样体现于此种尚和精神。把“和”定为美的一个原则,是一种古老的见解。早在孔子之前,史伯、单穆公等人就曾有过关于“五色”和“五美”问题的讨论。他们认为,“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即单调的一种声音无法悦耳,孤立的一种物象不可能构成绚丽多彩的景观;相同的事物加到一起不可能产生美,只有不同的事物综合统一起来才能形成美。这就提出了“和为美”的思想,后来孔子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又将“和为美”的思想进一步扩大到政治伦理一切领域,并将美和善统一起来,从而使传统的审美观带上了伦理的色彩。尚和精神还渗透到中国人的政治观念和社会心理等许多方面,由于此种精神承认世界多样性统一,因而形成了国人崇尚统一的“大一统”的政治理想,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保持团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文化根源。历史上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常通过“和亲”,缓和或解决矛盾冲突;近代孙中山革命党人甫推翻清廷,即提出“五族共和”的主张,以取代原有激烈的排满宣传,都反映了这一点。同样,中国人注重“人和”的力量,诸如“和气生财”、“和睦兴家”等等众多的训条,无疑又都彰显了尚“和”的社会普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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