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由于人们思想中神的权威逐渐下降,传统儒学开始融入了对人的主体性思考,人性及超越性的道德意识有被当做本体的倾向。
在《论语》中,孔子“仁”的思想即是对主体道德重要性的表述。此后,孟子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人只要反求诸己,就可以认识天, 这是儒学“天人合一”的一元性道德本体论的开端。传统儒家经典《中庸》也表现出这种思想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同样,《易传》通过对宇宙普遍规律与现实社会秩序即天道与人道一致性的推演,试图以“阴阳”之道为基础建立包罗宇宙人生一切方面的世界观 。“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使传统儒学经典成为“整个儒家最基本和最高的哲学典籍” ,也为后来宋明新儒学本体论的建立提供了儒学方面的思想资源。
宋明儒学家依据传统儒学一元的思维模式认为“天道”与“人性”可以获得统一,因而提出“性即理”、“心即理”等哲学命题。关于“天道”与“性命”的关系问题,后世理学家以道德本体为中心,以《中庸》的思维模式展开辩论,或强调“自诚明”(“尊德性”),或强调“自明诚”(“道问学”)。但无论哪种学派都认为“天命”是道德性的本体;不仅圣人的“率性”依据天道,凡人修道也有着天道的依据。张载说 :“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 ”在张载看来,“天人”本来合一,人们可以通过对个体的道德修养获得对“天理”的证悟。陆王心学也沿此思维路径展开论说,陆九渊提出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显然是对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一语的诠释。宋明儒学家把天理看做道德性的本体,认为天理与人性合二为一,这正是在传统儒学一元性思维方式下进行思考而获得的理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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