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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乐不可以为伪”之“乐”

2013-12-31 13:51:00    《美与时代》

 

 

 

 

  “唯乐不可以为伪”这个命题出自《乐记·乐象篇》: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


  这段话通过两个方面揭示了“乐”之为“乐”的特性:在形式上,作为一种综合表现艺术,“乐”是一种以金石丝竹的物理运动为载体,诗、歌、舞三者相结合的艺术表现样式;在内容上,“乐”从中出,不仅是心的产物,而且是具有德性内涵的产物。一方面,“乐”需要金石丝竹作为物质载体;另一方面,金石丝竹所发出的声音并不都能称之为“乐”,只有内涵着德性的声音才能被称之为“乐”。


  首先,这里涉及到“乐”与音、声的区分:“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声、音、乐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声”即宫、商、角、徵、羽五单声,是人心为外物所感动而发出的声音;五单声按照一定的规律杂相交错组织起来,便成为“音”,相当于现在的曲。而“乐”,比之“音”则更为复杂。“乐”不仅具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而且更具有通达人情伦理这一特性。这种对“声”、“音”、“乐”三者的区分也显明了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只有具有灵性的人而非动物才能懂得“声”与“音”之间的差别;只有具有德性的君子而非庶民、小人才能做出“音”与“乐”之间的区分。这也就是《乐记》提到的“唯君子为能知乐”。


  其次,这里涉及到“乐”与“礼”的区分:“乐由中出,礼自外作”,礼、乐虽同存于治世中,但却出于不同的源头,又担负着不同的社会功用。礼作为一种外在的仪表形式确立了明确的高低贵贱的等级序列,象征着天地高下不同;乐作为-种内在的情感表达促进了人


  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与融合,象征着天地间的相互运动。故而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尽管礼、乐有着不同的社会功用,但在治世中却是相依相生、缺-不可的。礼


  不是将人群生硬地区分和隔离,乐也不是无区别地将其混同与混杂;礼代表的等级形式需要建立在以人心认同为心理诉求的乐之上,而乐代表的人情融合也需要建立在辨别区分的基础上。


  最后,这里涉及到一般的乐与最高理想的乐的区分:理想的乐是“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的,而一般的乐是内含着喜怒哀乐等强烈的情感表达的。这两种不同的乐带给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理想的乐带给人一种平和的心理感受,而一般的乐带给人的是思忧、淫邪等心理感受。区分一般的乐与最高理想的乐的标准就在于是否能使人达到心灵和谐的境界。此处“和”有两个层次: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另一个是人与人的和谐。对前者而言,一方面,乐是天地自然的产物:“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乐是天地、阴阳、风雨、四时、日月等自然现象相互作用发展而产生的,只有自然和谐才能使人产生乐。另一方面,乐作为圣人之作,使天地自自然然呈现蓬勃谐和、阴阳相得的生生不息的景象。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心的和谐。心为天地自然所感,又为圣人治乐所化,既能体会到天地自然阴阳五行四时之变化,同时又能为乐所节制,依五行四时之变化而动,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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