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美学体系的中心范畴并不是“美”。只抓住一个“美”字根本不可能把握中国古典美学体系。因此,我们不能从“美”这个范畴开始研究中国美学史,也不能以“美”这个范畴为中心来研究中国美学史,否则我们便不可能把握中国美学史发展线索及其全部丰富内容。同样,老子美学中最重要的范畴也并不是“美”,而是“道”——“气”——“象”这三个互相联结的范畴。因此,我们不能从“美”这个范畴开始研究老子美学,而应该从“道”——“气”——“象”这三个互相联结的范畴来开始研究老子的美学。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范畴和最高范畴。
从《老子》全书看,“道”主要有以下的性质和特点:第一,“道”是原始混沌。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日大。”就是说,“道”是在天地产生之先存在的原始混沌,它不依靠外力而存在,它包含着形成万物的可能性。老子所谓“朴”、“玄”、“恍惚”等等,都是对于这种原始的形容。“道”不是什么人创造出来的。我们找不到“道”的创造者,因为它早在上帝之先就存在了(“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第二,“道”产生万物。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道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第三,“道”没有意志,没有目的。老子说:“道法自然。”“道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说,道虽然产生万物,但它并不是有意志、有目的的主宰。老子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也是说,“道”并不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万物、主宰万物。
第四,“道”自己运动。“道”并不是静止的、不动的。它处于恒的“逝”、“远”、“反”的运动之中,处于永恒的“独立”运动即自己运动之中。正是“道”的这种运动,构成了宇宙万物的生命。
第五,“道”是“无”与“有”的统一。老子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从作为“天地之始”来说,“道”是“无”。所谓“无”,就是“无名”、“无极”、“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其后”,也就是无规定性、无限性。所以“道”是没有具体形象的,是不能单凭感觉把握的。这就是老子所谓“寂兮寥兮”,所谓“大象无形”,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所谓“夷”、“希”、“微”。另一方面,从作为“万物之母”来说,“道”又是“有”。所谓“有”,就是有了规定性、差别和界限。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这就是“有”。所以“无”和“有”并不是两个东西。“无”和“有”都是“道”。“道”具有“无”和“有”这双重属性。“道”是无限和有限的统一,是混沌和差别的统一。
有的文章的作者看到老子说“道”产生万物.“道”本身又是感觉不到的,就认为老子的“道”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相当于拉图的“理念”。这种看法的根据并不充分。因为在《老子》全书中,我们找不到关于“道”的精神性的明确规定。“道”产生万物但产生万物的东西不一定是精神性的东西。“道”看不见、摸不着,但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精神性的东西。当然,在《老子》全书中,我们也找不到关于“道”的物质性的明确规定。但是老子说过:“道法自然。”老子还说过:“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用这个没有意志、没有目的的“道”,否定了有意志的“上帝“、“天命”。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说,老子的哲学体系总体上带有唯物论的倾向。
在《老子》书中,“气”和“象”是两个同“道”紧密联系的范畴。老子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第二十一章)
这段话说明“道”尽管是恍惚窈冥,却不是绝对的虚无。“道”包含有“象”、“物”、“精”。“道”是真实的存在。
所谓“精”,就是“气”。老子这段话认为,“道”包含“气”。我们前面曾引过老子的一段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是老子的宇宙发生论。“道”产生混沌的“气”(“一”),混沌的“气”分化为“阴”、“阳”二气(“二”),“阴”、“阳”二气互相交通而形成一种和合的状态(“三”),万物就从阴阳二气交通和合中产生出来。所以万物的本体和生命就是“气”,也就是“道”。万物都包含有“阴”、“阳”这两种对立的方面或倾向,而在看不见的“气”中得到了统一。
既然万物的本体和生命是“道”,是“气”,那么“象”(物的形象)也就不能脱离“道”和“气”。如果脱离“道”和“气”,“象”就失去了本体和生命,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
老子关于“道”、“气”、“象”的论述,对中国古典美学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以及艺术生命形成了一系列特殊的看法。美学家们认为,审美客体并不是孤立的、有限的“象”。“象”必须体现“道”,体现“气”,才成为审美对象。审美观照也不是对于孤立的、有限的“象”的观照。审美观照必须从对于“象”的观照进到对于“道”的观照(即老子所谓“玄鉴”)。魏晋南北朗美学家宗炳讲“澄怀味象”,又讲“澄怀观道”。“澄怀味象”就是审美观照,而“味象”的本质就在于“观道”。换句话说,审美观照的实质并不是把握象的形式美,而是把握事物的本体和生命。正因为这样,美学家们又认为,审美观照不能被孤立的“象”所局限,而应该突破“象”,应该“取之象外”。“取之象外”,就比较容易进到对“道”观照。唐代美学家提出了“境”这个范畴。“境”是对于“象”的突破。“境生于象外”。唐代美学家把“境”作为审美客体。因“境”比“象”更能体现“道”(“气”)。同这种对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的特殊看法相联系,中国古典美学认为,艺术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必须表现宇宙的本体和生命(“道”、“气”)。只有这样,艺术作品本身才有生命力。魏晋南北朝美学家提出的“气韵生动”的命题,就是这一思想的概括。“气韵生动”成了几千年来中国绘画的最高美学法则。
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以及艺术生命的这一系列特殊看法,它们的哲学根源,就是老子关于“道”、“气”、“象”的论述。谁能说老子哲学对中国古典美学影响不大?谁又能说中国古典哲学对中国古典美学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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