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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九歌》看巫楚祭祀文化

2013-10-21 15:49:00    网络

    巫楚文化作为文化概念是指远古至先秦时代楚民族区域的巫文化及其遗留。如果说古代楚文化的特色是“巫”,所谓楚人“信巫鬼,重淫祀”(《汉书•地理志》),“楚俗尚巫”。置于华夏文化整体中,表现“尚巫”这一楚文化特色的相关民俗礼仪中则有诸如“巫鬼”、“巫觋”、“巫官”、“巫医”、“巫音”等称谓所代表的诸种文化现象。按照王国维的说法,“楚俗尚巫”盛于战国。当时“周礼既废,巫风大兴;越楚之间,其风尤甚。”日本著名《楚辞》研究专家星川清孝在其《楚辞研究》一书可谓是研究《楚辞》之正义了,走出了儒家“经世至用”的观点:“《九歌》、《天问》、《招魂》等篇章,则表达了楚人对超自然的世界的幢憬,换言之,即产生于其神秘的宗教感情。”1952年8月由棠隶出版社出版的文怀沙先生的《屈原九歌今译》(以下简称《今译》)中文先生的自序“关于《九歌》的内容,清戴震曾有一个说明,他说‘《九歌》,远于江南所作也。昭诚敬,作《东皇太一》。怀幽思,作《云中君》;盖以况事君精忠也。致怨慕,作《湘君》、《湘夫人》;以己之弃于人世,犹巫之致神,而神不愿也。正于天,作《大司命》、《少司命》,皆言神之正直,而倦倦欲亲之也,怀王入秦不返,而倾囊继世,作《东君》;未言狼狐,秦之占星也,其辞有报秦之心焉。从河伯水游,作《河伯》。与魑魅为群,作《山鬼》。闵战争之不已,作《国殇》。恐常祀之或绝,作《礼魂》。’”文先生自评:“它乃是楚国民间的神话和传说,通过祭神舞歌的形式得以流传。”(《今译》自序)另一位日本《楚辞》学者藤野岩友的观点,由于《楚辞》所代表的文化特征为“巫”,那么,《楚辞》即为“巫系文学”。其中包括“卜问系”(《天问》)、“占卜系”(《卜居》、《渔父》)、“祝辞系”(《离骚》)、“神舞剧”(《九歌》)、“招魂系”(《招魂》、《大招》)五大门类。东汉王逸《楚辞章句•九歌序》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指的就是这种情况。祠即祀。《说文解字》:“祠,多文词也”,显然,这样留下来的诗歌作品必然就多。


    “尚巫”的社会或者是“巫系文化”不是笼统的,“巫”的概念也必然有其特定的文化功能和意义。简单来说,“尚巫”的文化应该是一种朴素的自然文化并且依存于自然社会,属于氏族文化接替过程中的前政治文化。《楚辞》的神话体系及其独特的情感氛围,应该说都与其作为仪式文化遗存的形式和内容有关。撇开《楚辞》一类诗歌中表达屈原个人身世的情感倾向的内容不计,我们可以看到,诸如《九歌》便是一些仪式化的深化(“歌舞剧”)“后来的注家也有认为它本身是楚国沅湘之间的民间祭歌,因为文辞鄙陋,经过屈原修改的。”(《今译》自序)《九歌》就其形制而言也显示与卜筮类仪式文化有关,巫的主要活动是娱神和招魂,是向神灵和祖先献祭,表达的是群体的情感和意愿。“《湘君》与《大司命》用于春祀,而《湘夫人》与《少司命》用于秋祀”。

    “楚俗尚巫”,一年之内祭祀仪式活动众多。一月立春前后有春节,拜神祭祖,初一至十五祭仪庆典络绎不绝。二月要举行隆重的祭祀火神兼祖神祝融的活动。还有春社节,郊祀祭社。三月有“出火”祭和沐浴。……楚人在冬至祭祀的主神是太一。太一在楚人的观念中是北极星神和至上神。《九歌•东皇太一》即是祭祀太一神的乐曲及仪式与装束。“太一,星名。天上的尊神。祭于楚东,以配东帝,故称东皇。本篇乃祭东皇太一的诗歌。内容描写祭者及灵巫的装束,祭堂的陈设,祭品的芳洁和音乐的繁盛等”。

    下面引用文先生的《今译》之《东皇太一》译文以为证:
    这是一个好日子,也是一个好时光, 大家又虔诚又欢愉地祝告上苍。 我手持长剑的把柄,金玉齐鸣,叮叮当当。 玉锁压着瑶石般的地席,铺在神座下方, 又把那琼花摘下,作为献神的馨香。 蕙草包着祭肉,垫着兰草芬芳, 敬斟起一杯桂酒,又是一杯椒浆。 举起槌儿,鼓声镗镗, 舒缓的节奏伴奏着低沉的歌唱, 接着,竽啊瑟呀织成一片交响。 巫女缓缓起舞,她们穿着美丽的衣裳, 浓郁的芳香,充满一堂。 乐声飞扬,渐渐错杂齐响。 神啊!你多么愉悦而又健康!

    在《楚辞》中,重视其作为巫楚文化载体的作用,我们需要着重理清和理解在巫文化传统中,人们借助其特殊形式——巫术,象征性表达情感和意愿的对象和目的,即其中的神话体系冀其内涵。就神话本身来讲,楚文化的神话体系并不完备,只是表现在其仪式文化中对于先民历史和信仰的象征化表达和传承。其中,《九歌》是最集中的代表。《九歌》中,从东皇太一、东君、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到湘君、湘夫人、河伯等,组成一个字人神系列:东皇太一是太一(太乙)星神,为楚人的图腾神或至上神;东君是日神“东君是太阳之神”(《今译》之《东君》题记);云中君是云雨之神或月神“云中君为云神。云神一名屏医。”(《今译》之《云中君》题记);大司命“大司命,星名。司命星风凡二,故有大司命与少司命之别。从文辞上看,大司命星是生命的主宰神”(《今译》之《大司命》题记)、少司命“少司命,星名。从文辞上看,少司命是人们的子嗣,即孩子们命运的主宰神”(《今译》之《少司命》题记)是主寿夭和子嗣的神;湘君、湘夫人“湘君与湘夫人本配偶”(《今译》之《湘君》题记)是爱神;河伯是河神“河伯是河神”(《今译》之《河伯》题记);山鬼是山神。其间并无地位等差,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在《九歌》中,《河伯》以下,《山鬼》、《国殇》中所祭祀的就是“鬼”:山神和为国捐躯的士兵。“《山鬼》与正神不同,《国殇》《礼魂》乃人新死为鬼者”(《今译》自序)我们只要能够准确地理解《九歌》是“巫歌”(即巫所唱的娱神之歌),巫楚文化中人的情感表达方式的基本面貌就可以一目了然。
 
    就《九歌》所见,楚人巫术仪式中所祭祀的神灵主要是自然神系列。而且每项祭祀,从巫的表演及其歌咏的内容来看,大多是以人(或巫)与神恋爱的方式呈现的。实际上,在远古时代,人们最重要的生活方式行为是生殖的行为,恋爱是生殖行为之始。由于生活方式的简陋,自然之力尚在人的涨控能力之外,人们最关注的是本身或群体生命的延续性,这必然以关注生殖行为为主。而这样的能力,在人们看来无疑是天赋的,即神赐予的。由于母系时代群婚制的残留,男女为生育而自由恋爱和交媾被看成是神圣的行为,犹如在人世间,女性对男性的求偶行为即为生殖之开始(母系时代,生殖性的交媾行为多为女性为主动者),那么在巫术仪式中(拟想神界)人所扮演的女巫通过在意念中与神的交媾就是获得了部落或氏族的永久生殖之可能性(男巫也与女巫产生恋爱意念)。或许《九歌》中除了人神之来年,也有神神之恋。其中《湘君》和《湘夫人》、《大司命》与《少司命》是对偶神。在我们看来,实际上这两组有恋爱意念的诗歌应该都是表达人神之恋的,因为在仪式中不,巫并不是神的扮演者或化身,而是代表人与神对话(恋爱)。如果对话者是女神,当用男巫;反之,则用女巫。《湘君》的前几句“湘君啊!为什么忧郁不肯来啊?为什么还在那水洲中间徘徊?”(《今译》之《湘君》译文)表明出迎者为女巫。《湘夫人》首句“高贵的公主——湘夫人啊!你降临在北岸的水旁,用尽我的目力我却看不清爽,使我无限忧伤。”(《今译》之《湘夫人》译文)出迎者为男巫。这就是人神之恋的开始,值得注意的是,《湘夫人》中男巫的话刚说完,紧接着的语句就表现了男女野外幽会、等待交媾的情景“这时,微微地皱起波纹,树上的黄叶随风飘荡。我爬上长着白薠的高处纵目张望,很想在同你约会的时候,张设黄昏的罗帐。我打扮得这般美好,乘着桂舟顺着急流来迎接你呀!”(《今译》之《湘夫人》译文)无论是将其看作人神之恋还是神神之恋,这种期盼交媾,崇尚生殖的情感表达及其祭祀仪式中对于神的人格化表现,确实显示了巫楚文化的特点。

    如果说《大司命》是寿夭的神,《少司命》是主子嗣,即生殖的神,《湘君》和《湘夫人》就应该是主情事、交媾的神,即爱神。这样看来,《九歌》中表现生殖崇拜的内容确实占有最大的比重了。基于生殖繁衍的愿望,《九歌》中也反映出,尽管在神灵面前,楚人对寿夭之事仍然缺乏信心。《大司命》中送神者唱道“折下白玉般可以延寿的仙花,我将要遗赠给那遥远的故人。生命已频于垂暮的边境,更疏远了,如果我不和你少趋接近。大司命之神!你乘坐龙车,其声玲玲,你上天,你向太空弛聘,我手持桂枝,站在那里发愣,我越想越感到愁闷。忧伤的人吆!有什么办法呢?虽然,我愿意像今天的感情一样,永无亏损。我明白人生各有一定的遭遇和环境,谁能够预先安排世间聚合和离异的命运?”(《今译》之《大司命》译文)这说明,认识到人的自然生命历程的短暂,造就了楚人独特的生命意识和悲剧世界观,这正是楚人的另一特色。正是楚人的另一特色。在《九歌》中,惟有奉祀“山鬼”的仪式是由女巫扮演山鬼,表现其游离无居的处境“本篇是祭山鬼的诗歌。篇中除一部分描写山鬼的姿容装束外,都作山鬼思念爱人的语气。山鬼本来也有男女之别,此篇所祭,是女性”(《今译》之《山鬼》题记)这是抽象的“鬼”,实际上是山神。但是“山鬼”作为地位最低的神,通过巫对其处境地位的模拟表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楚人对自己死后魂灵无所依归,孤独无助的恐惧感。楚地多山,楚人对山神有敬畏感,所以祭祀的时候主要不是祀求(或歌颂),而是抚慰。或许也是因为恐惧,楚人对山神并不以神称,而以“鬼”称。

    就楚文化的历史渊源来看,如上所述,《九歌》祭祀的是楚民族的自然神。不过,犹如楚民族后来把太一神(东皇太一)与自己最高的祖先神颛顼(至上神)合而为一,从而在长期祭祀活动中保持了巫楚文化中祭祀自然神的传统。有研究者认为,《九歌》作为沅湘间少数民族的祭歌流传至今,其中:

    《东皇太一》是祭祀沅湘少数民族始祖伏羲的(详见闻一多《东皇太一考》),湘西土家族、苗族均有《兄妹成亲》的传说,这与伏羲、女娲传说有关。《国殇》是祭祀沅湘少数民族牺牲的将士,歌颂的是战神。余下的四对神,《东君》和《云中君》为一对,是日月之神。至今土家族、苗族对太阳和月亮仍很虔诚,各有美妙的传说。《大司命》和《少司命》为一对,是司命之神,土寨、苗寨至今还供奉在神龛上。《湘君》和《湘夫人》为一对,是恋爱之神。《河伯》和《山鬼》为一对,是山水之神。这些神祗,都是沅湘间少数民族巫觋文化中所读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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