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墨子提出了检验认识的三条标准:“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非命上》)这就是要以关于古代圣王的历史记载、老百姓的亲身体验和实际运用是否符合国家人民的利益,来判断认识的正确与否。在这里,他比较重视感觉经验、闻见之知,更肯定古代文献的记载,尤其强调社会效果是衡量诸种学说是非曲直的重要标准。“三表法”的确立有积极意义,但依同样的标准,他也论证了鬼神存在的正确。因为古籍中有鬼神的记载,百姓中有鬼神的传闻,而他认为鬼神的威慑有益于国家治理和人民安定。
墨子在《墨经》中肯定人们通过五官可以获得感性认识。“知,材也。”(《经上》)“材”指人们的认识能力。“知,接也。”(《经上》)通过感官与外物相接触产生认识。“惟以五路知”(《经说下》)。五路,指五官,即耳、目、口、鼻、肤。“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经下》)“久”指时间。这是说,人们在很长的时间内形成了的熟练技能,可以不再直接通过五官去知觉。这是熟能生巧所致,不是超感觉。
墨子强调“心”,对“五官”得来的见闻之知的辨析察识。“虑,求也。”(《经上》)人有在感觉基础之上的认识能力。“智,明也。”(《经上》)“智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经说上》)他承认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智的古字从“心”,表示思虑的作用。“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辨也”。(《经上》)分析察知属理性认识活动,可以鉴别众人耳目闻见的真伪,涤除虚妄,使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这是对“三表法”的重要补充。
墨子主张名实合一与知行合一。“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经上》)“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经说上》)“闻知”是从传闻或阅读得到的知识。“说知”是通过闻知得到的材料推断出的新知识,包含着逻辑推理。“亲知”是直接经验。“名”指名辞概念,“实”指实际事物,“名实耦”指概念与事物、认识与实际相符合。“行”就是“为”,有正当目的的行为称“志行”。“行,所为不善名,行也;所为善名,巧也,若为盗。”他肯定知行相合一,尤其强调行为的目的要“善”,要符合百姓之利,而不是巧言令色,欺世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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