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论”三字作为文章的题目,历来就存在着不同的解释。本来对题目最准确的解释,应当揆之于文章内容的本身,而《齐物论》篇题的解释不一,正说明文章内容的复杂。概而言之,有以下三种解释:
一种是把“齐物论”三字中“物论”连读,谓庄子著文的目的是“齐”天下各种“物论”。他们注重的是庄子在文中将儒、墨、名家等各家视为各自是而非彼,偏执一端,所以应“齐”在大道的观照之下。持这种说法的有郭象及后世的王安石、王夫之等。第二种是将“齐物”连读,于是进而就将“论”看作“文论”之“论”,成为文章的体裁。此种看法首先是受文章中诸如“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等一些著名提法的影响,认为庄子是在“齐”万物;其次是受庄子后学的影响,如《秋水》篇所谓“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等等。持这种观点的人以此认为庄子在文中是力图“齐”客观世界的天下万物。刘勰在《文心雕龙·论说》篇所言“庄周齐物,以论齐名”,更是以文章体裁来释“论”,影响深远。近人蒋锡昌和文学界一些人也持这种看法。可以说这两种观点似乎都可以在文中找到根据,也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贯通文意,但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于是就有了第三种说法。章太炎先生在《齐物论释》中说:“是篇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泯绝彼此,排遣是非,非专为统一异论而作也。”章氏这里的“物化”乃指客观事物之变化,而彼此、是非当然是指理论上的对立双方,属于“物论”的范畴,因此章氏这种观点可以说是兼容了前面两种看法,自然是圆通而全面,今人张默生、陈鼓应等从之。这种兼容式的解决办法,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解决,还需要作理论上贯通的工作。为免繁琐,集中到“破”和“立”两个方面:一是“齐物论”之“论”为什么不能认为是一种文论的体裁呢?二是“物”与“物论”从现代哲学上说,当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如何可以将两者统而论之呢?
先谈第一个问题。在庄子内七篇中从《逍遥游》到《应帝王》,其篇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从概括全篇的旨意中提炼而出。这种提炼之精当,唯有创作者涵咏全篇旨意方能作出,此亦可以作为内七篇出自庄子之手的一个证据;而外杂两类文章除《让王》和《说剑》两篇外,其余篇题全部摘自文章第一句话里的词语(《让王》、《说剑》两篇也是综合首句话的内容而来),内篇与外、杂篇在篇题上的区别是明显的。所以,内七篇的取题绝非作者轻易为之,《齐物论》也只能是概括全篇旨意而来,庄子的本意确实是要“齐”春秋以来各家各派之论,《天下篇》就是对庄子这种思想和追求最好的阐述。所以,不能以论说文体裁来解释“论”字,刘彦和的提法可能是文论家的习惯性想法,不合庄子的本意。我们追溯作者的原意,篇题应读为“齐”“物论”。庄子所谓“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正是从普遍性上指出各家理论的相对性,应以大道统而待之。因此,郭象等人的读法是正确的。所以,“齐”各家之论,是该篇的主要追求。
再谈第二个问题,即如何看待庄子在文中“齐”万物的说法呢?所谓“无物不然,无物不可”,该如何解释呢?笔者以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首先,从根本上而言,这牵涉到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较而显示出的特异性。须知,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他们在著作中反映的是出自其内外生活的体验。中国古代的哲人并非如西方哲学家那样悬想高蹈,要建立自己思辨的体系,因此他们阐述的多是事实的真理;他们追求的是“圣人”的理想人格,所以庄子在《齐物论》中说“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寓诸庸”者,在实际生活中抱道而行也。再从观念上而言,道家所开创的哲学是一种“物我不分”、“心物不二”的理论,认为任何理论的真理毕竟要植根于事实的真理之上,老子可以用“自然”贯穿大道、宇宙乃至人生的各个层面,所谓“妙造自然,出人入天”,并非仅仅是虚誉之言,庄子的大道当然也足以从贯穿万物到各种“物论”了。
其次,更重要的是,庄子创作《齐物论》,可以说自始至终追求的是对理论真理性的一种探讨。他在篇首一段提出“天籁”的概念,接着第二段就提出:“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这里,上文形容“天籁”时说“吹万不同”,则“吹”乃指大自然“天籁”之音,而人类之“言”(理论)则显然夹带着主观的偏好,不是自然出之,所以庄子提出了质疑。首段“天籁的描述,就是要衬托出人类相关理论的不足和相对性。至于他在第三段提出“无物不然,无物不可”也依然是立于“物论”之上的讨论。该段首先是破除公孙龙的《指物论》和《白马论》:“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我们首先应清楚,这里谈到的“物”是从批评名家的理论连带出来的。公孙龙的“名学”理论,说到底就是把事物之名称与其属性割裂开来,所以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名家这种分析不是针对事物本身的分析,而是针对事物名称与其属性的分析,是一种理论上的诡辩;而庄子的批判却颇为有力,你名家劳神费力去作这种分析,不如说“非马”(如牛)不是马。比较而言,庄子正是立在客观事物上去否定名家理论上的诡辩性。由此而来,庄子探讨了事物的共性特征,即在绝对的大道观照之下,从相对性而言,万物都是共同的,他的天地一指,万物一马,然与不然,可与不可等说法,都应该从相对性上去认识。其证据就是他最后总结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在这里,庄子认为,万物都存在于分、成、毁、变的运动中,庄子也是由此建立起他以大道名之的无限的相对系统,从这个角度去看,则万物显示了高度的一致性,无所谓成与毁了。在本段的结尾,他归结为“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是非”当然是指理论,天钧,自然均平之理;既能看到事物这种相对性,又能由此提升而采取自然超越的立场,这就是一种“两行”的理论。总结以上而言,庄子谈“物”之可“齐”,由批评名家之理论而发其端,最后依然归结为其无限相对的大道的理论,所以,《齐物论》理论追求的本质,是“齐”名家之“物论”。在庄子的著作中,《齐物论》是从理论上阐述道家思想的超越性,而具体评判各家理论长短的《天下》篇,则是“齐物论”理论的具体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