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实行“元和改制”的北魏孝文元宏帝出行图
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患病就医自然必不可少。对于如何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历朝历代都曾出台过很多“医改”办法,比如西汉时期汉平帝刘衎的“赐药”于民;北魏时期孝文帝元宏设立“别坊”提供免费就医;唐玄宗李隆基“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向民间公布实用医方……唐朝还通过立法对医疗行为加以规范,《唐律疏议》中曾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下错药方即便没吃死人也要“杖六十”……
从秦汉到清末史书上均有朝廷“赐药”于民的记载
早在上古周代,国家便设有专门为老百姓服务的“疾医”,《周代·天宫》称,疾医的职责是“掌养万民之疾病”。在古代,方便群众就医,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较常见的办法之一是“赐药”。
西汉皇帝主政时,大都曾开展过赐药活动。如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发生旱灾,并发蝗灾,尤以青州(今山东境内)地区最为严重。当时的皇帝汉平帝刘衎年仅10岁,把持朝政的王莽便以皇帝和朝廷的名义,为灾民免费发药,提供医疗服务,此即《汉书·平帝纪》(卷十二)中所记载的“为置医药”。
古代赐药活动多出现在瘟疫、传染病流行期间,针对看不起病的老百姓,平常也会赐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曹魏、南朝齐、北朝魏都曾在平常背景下这么做过。
从秦汉到清末的历代相关史料,几乎所有朝代史书上都有赐药的记载,到了宋元以后,赐药事例更多。如本专栏以前《古代购药也“实名制”吗》(详见2012年9月7日42版)一文提到的南宋朝廷给京城临安(今天杭州)居民送医送药一事,即属于赐药行为。
针对京城病疫流行,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六月二十一日,宋高宗赵构要求翰林院派出4名医官,给临安城内外的老百姓看病巡诊、赶制药品;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宋孝宗赵慎则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上岗,走上临安街头,挨家挨户上门发药。
不只朝廷和皇帝会赐药,地方衙门和官员,也不时为辖区内老百姓提供免费医疗。《后汉书·钟离意传》记载,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会稽郡一带(今江浙境内)发生特大疫情,死了好几万人。当时负责地方具体事务的钟离意,便亲自到疫区照看、慰问病人,送去医药,因此赢得民心。
“赐药”并不是一种制度,也不属于“祖宗之制”的范畴,而是慈善性质的“仁政”内容。特别在瘟疫、传染病流行时期,赐药最为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问题。
北魏时期孝文帝时期设“别坊”免费看病就医
建立公众医疗机构,是古今通行、方便患者就医的最可靠办法。西周时期已有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医疗机构,但由官府成立的面向老百姓的医疗机构,一直到南北朝时期才出现。
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民间更需要医疗服务。当时,南朝齐文惠太子萧长懋建立“六疾馆”,救济、收养穷人。“六疾馆”并非专门的医疗机构,仅相当于现代的福利院。开办给老百姓看病的官办医院,则是少数民族鲜卑政权北魏(公元386-557年)设立的。
当时的皇帝叫元宏,史称孝文帝。孝文帝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小皇帝之一,虚岁5岁继位,年号“太和”,在冯太后助推下,北魏在“深水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连姓都改了,易“拓跋”为“元”,史称“太和改制”。
北魏的“医改”创新突出地表现在解决民间看病问题,皇兴四年(公元470年),北魏便曾开展过临时性“送医上门”活动,派医生到“基层”,为患者免费看病、发药。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北魏创办了中国历史上首个面向基层的政府医疗机构“别坊”。别坊有别于为官员和贵族服务的“太医院”,是专门为看不起病的穷人提供医疗服务的。
有学者称,“别坊”是中国最早出现的“人民医院”,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全免。
《北史·魏本纪三》记载,当年九月丙申日(阴历9月12日,阳历10月24日),元宏下了一道诏令,为年满70岁无子孙和60岁以上不在服丧期内、养活不了自己的老人,免费提供衣食;与60岁以下的残疾人、看不起起病的穷人一起,集中安置,住进“别坊”。元宏先是派专门的医师去救护他们,后又安排4名太医,预备药物,给别坊里的老人、穷人提供免费治疗。
次子元格(魏宣武帝)继承皇位后,也贯彻了这一开办“人民医院”制度。永平三年(公元501年)十一月丙申(阴历11月6日,阳历12月3日),元格“诏太常立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
同时,皇帝严令北魏的卫生部(医署),分派专业的医务人员进馆,救治病人。为了防止医生不负责任,朝廷还对医生进行了分类考核,按诊治水平的高低给予不同的奖励,这在中国古代医疗史上同样是一大创新。
北魏这套面向特定人群的“免费医改方案”,被称为古代中国医改史的“划进代的进步”。
唐玄宗李隆基普及医药卫生常识“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
然而,北魏的“别坊”主要是针对京城地区的,对外地或边远地区的患者则采取赠送指导性医药手册的办法,供基层医务人员和患者参考、选择。
为此,北魏专门安排医署主管官员,召集当时的一流医疗专家,选择医方精华,汇编成30卷“医疗手册”,在全国公开免费派送。这种汇编医方、普及医药知识的做法,早在皇兴四年搞“送医上门”活动时,便搞过一次。
为了更好地普及医药卫生常识以解决基层看不起病问题,唐玄宗李隆基当皇帝时,于开元十一年(公元732年)九月七日,“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天宝五年(公元746年)八月,李隆基再下“刊广济方诏”,要求进一步宣传广济方。担心有的人家连方单都抄不起,命令地方一把手,在乡村要道口办“黑板报”,让老百姓都能了解点自我防病、治病常识。唐朝多位皇帝都很重视这一点,如唐德宗李适主政时,曾颁广利方敕,希望达到“不假远召医工可以立救人命”的目的。
后来的宋朝,在这推广和普及医药知识方面做得更到位。皇帝不只以个人行为来推广,还用政府令,颁布了《圣惠方》、《庆历善救方》、《简历济众方》等一批灵验、有效药方,这在交通不便、诊疗技术落后的古代,具有实用意义。
唐朝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当完备,大大缓解了以前朝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但唐朝为老百姓“看得起病”所作的努力,具有创造性的“医改”设计,要算立法,以法律条款形式,来规范医生的职业行为,强调医德,突出救死扶伤。
《唐律疏议》中好多条关于医德和医患纠纷的。如卷二十五“诈伪”中就有这么一条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并在疏议中强调,此规定专门针对“诈疗疾病,率情增损”行为,控制医生漫天要价。另外,唐朝对医生误诊误治,也有严格规定,下错药方、拿错药,医生是要坐牢的。即便没有吃死人,也要“杖六十”。
宋朝推广民间慈善医疗机构“养病院”“安济坊”
古代为解决老百姓“看得起病”做得最好的,并非是国力强盛的唐朝,而是宋朝。宋朝有“弱宋”的说法,但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不起病方面,却一点也不弱。
虽然街头药店在东汉时已出现,但多是个体民营性质,到宋代时才纳入政府医疗体系中。北宋积极开办官办药店,提供疗效、价格都有保证的成药,深受老百姓欢迎。
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这是北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宰相王安石变法中“医改”方向之一,新实施的“市易法”将药品纳入国家专卖。在“吃药方便”的同时,北宋在大力解决看病难问题,尽量让穷人看得起病。
宋朝的做法是,裁减为高层服务的宫廷医药机构,增加慈善性质的民间医药机构,推广“养病院”。
在唐朝,除设有给一般官员、宫人看病的“患坊”外,还在寺庙中设“悲田养病坊”,为僧人、穷人治病。宋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赵恒(宋真宗)当皇帝的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七月,朝廷开始设置“养病院”。
著名的文学家苏轼,为北宋的“医改”也做出过贡献。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担任杭州通判的苏轼,为了控制当地疾病流行,给穷人提供就医方便,苏轼创建了“病坊”,起名“安乐”,崇宁二年(公元l103年)由官府接管后,易名为“安济坊”。
安济坊是一种带有平民医院性质的慈善医院。此后,“安济坊”这类平民医院在多地建立了起来,明清也效仿过,所创设的“养济院”,都带有慈善医院的色彩。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为让老百姓“看得起病”采取过很多努力和手段,并不仅上述几种。如减免税赋,增加民众的收入,也是常规办法,且往往常与“赐药”办法一起使用。以明朝为例,便曾多次为灾民免税,朱翊钧(明神宗)当皇帝时,曾于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先后两次免除顺天府、保定地区的老百姓税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