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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俗与全面继承周礼乐传统之东方诸国有明显差异。中原人曾经对秦人“夷翟遇之”(《史记》卷五《秦本纪》),视之为“夷狄也”(《史记》卷一七《天官书》),史称“诸夏宾之,比于戎翟”(《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东方人又有“秦戎翟之教”(《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秦与戎翟同俗”(《史记》卷四四《魏世家》)的说法。东方诸国与秦人长期军事对抗,对于秦文化自然不免怀有敌意。不过,所谓“夷狄”“戎翟”一类污蔑性言辞却也曲折反映了秦文化在西北少数民族影响下不受礼教拘束,比较急进暴烈的特征。秦文化的另一特点,是实用主义的倾向。《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言东方文化“迂大而闳辩”,秦文化则风格大异,体现出对“功用”直接的简单的急切的追求。
文化取向:从商鞅焚书到秦始皇焚书
秦始皇焚书,医学、数术之学以及农学等有实用价值的著作不在禁毁之列。据《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也写道:“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从项羽、张良、韩信等均研习兵书的事迹看,当时民间兵学书籍的流传,也没有被禁止。兵学也是实用之学。
《韩非子·和氏》说,早在秦始皇焚书之前,商鞅已经有“燔《诗》《书》而明法令”的政治举措。也就是说,秦始皇极其严酷的遭到千百年严厉批评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其实可以在商鞅时代发现先行者。《朱子语类》卷五六记录了朱熹对商鞅的批评:“他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所以为可罪也。”他认为商鞅轻视文化建设和道德维护,推行的法令政策,目的是单一的、短视的,只是“欲致富强而已”,从长时段的文化史视角考察,应当承当罪责。看来,从商鞅到嬴政,文化取向是一致的。所谓“燔《诗》《书》”,不言其他著作,可以推想,实用之学的学术积累得以存留。《韩非子·五蠧》说秦地“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显然兵学得以普及。而《吕氏春秋》中《上农》等四篇保留了重要的古农学经验,也说明“种树之书”并不“燔”毁。
秦昭襄王言“无益”之学
秦始皇事后对于焚书事件有这样的言辞:“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所谓六国史书以及“《诗》《书》、百家语”,或说“文学、《诗》《书》、百家语”。所谓“不中用”,后来成为民间俗语。《说郛》卷六下萧参《希通录》:“俚谈以不可用为不中用,自晋时已有此语。《左传·成二年》郄子曰:‘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杜预注:‘不中为之役使。’”所言“晋时”,失之过晚。《困学纪闻》卷一九“俗语皆有所本”条则指出,“‘不中用’出《史记·外戚世家》《王尊传》。按《秦始皇本纪》:‘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盐铁论·散不足》也使用了这一“俗语”:“古者,衣服不中制,器械不中用,不粥于市。今民间雕琢不中之物,刻画玩好无用之器。玄黄杂青,五色绣衣,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斗虎,唐锑追人,奇虫胡妲。”可以看到,“不中用”,也就是“无用”。
《荀子·儒效》:“秦昭王问孙卿子曰:‘儒无益于人之国。’”秦昭襄王对在东方已经形成强势学术地位的儒学提出现实意义的质疑,立足点在于“儒”对于国家“无益”。也就是说,儒学对于执政者“欲致富强”的目的是“无益”的,是“不中用”的。
看来,秦执政者对于“无益”之学、“不中用”之学的抵触和否定由来已久。这种带有主导性意义的倾向,对于秦文化的风格形成了显著的影响。
通过对《韩非子》这一于秦政多有指导作用的法家名著中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到秦文化的这种实用特征,也有法家学说的依据。
《韩非子》“去无用”“禁无用”主张
《韩非子·难言》指责了“华而不实”等12种言谈表现形式,表示“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其中两种斥其“无用”:“多言繁称,连模拟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韩非子·八经》“参言”一节进一步强调君主必须以“用”为原则审察各种“言”“说”“辩”,判定其是否“邪”“奸”“诬”:“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
对于“无用”的否定,不仅限于“言”,而且包括“行”。《韩非子·问辩》说:“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也。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功用”是“言行”的唯一目标。辨别是非,决定取舍的基本标准,也是“功”和“用”。《韩非子·六反》认为执政者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否定“虚旧之学”和“矜诬之行”:“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功”“用”和“法”有内在联系。《韩非子·五蠧》:“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排斥“文学”的主张,《韩非子·忠孝》表述为:“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所以应当取缔禁绝,在于其“无用”“无法”。
韩非鄙弃的“虚旧之学”“矜诬之行”,应当是指形成传统的有充分自信的文化理念。他所责难的具体指向究竟是什么呢?《韩非子·八说》有这样一段表现出激烈批判精神的话:“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攻击的锋芒直指“孔、墨”“曾、史”,即非法家学说和东方传统道德。“孔、墨不耕耨”,不能有益于“国”之“得”;“曾、史不战攻”,不能有益于“国”之“利”。这样的意见,正符合秦国执政集团“好利”的行政倾向。对“无用之辩”和“远功之行”予以容忍和肯定,则无从追求“国之富强”。这种主张,正是朱熹严厉批评的“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理解所谓“好利”,可以读《史记》卷四四《魏世家》所见信陵君对秦的批评。他同时有“不识礼义德行”,“非有所施厚积德也”等言辞,指出了秦文化和东方崇尚“礼义德行”传统的差异。
《韩非子·五蠧》说,“明主”用臣下之力行政,应当遵循“赏其功,必禁无用”的原则。《韩非子·显学》又主张:“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所谓“举实事,去无用”,体现出后世称之为“实用”的文化特色。
孔鲋的感叹:“吾为无用之学”,“秦非吾友”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记载,秦始皇东巡至泰山下,就“封禅”事咨询齐鲁儒生博士,因所议“难施用”,于是“由此绌儒生”。看来,可否“施用”,是秦始皇文化判断和政策选择的重要标尺。
曾经以博士身份服务于秦始皇的孔子八世孙孔鲋所说的“吾为无用之学”“秦非吾友”也强调了文化态度的这种区别。(《资治通鉴》卷七《秦纪二》“始皇帝三十四年”)《孔丛子》卷中有这样的记载:“秦始皇东并。子鱼谓其徒叔孙通曰:‘子之学可矣,盍仕乎?’对曰:‘臣所学于先生者不用于今,不可仕也。’子鱼曰:‘子之材能见时变今。为不用之学,殆非子情也。’叔孙通遂辞去,以法仕秦。”对于秦政鄙薄和敌视儒家“文学”的政策,有的儒生依然坚守文化立场“为不用之学”,有的儒生则“能见时变今”。承北京大学历史系孙闻博博士提示,据傅亚庶《孔丛子校释》,《孔丛子》有的版本记录孔鲋说到“有用之学”。叶氏藏本、蔡宗尧本、汉承弼校跋本、章钰校跋本并有“吾不为有用之学,知吾者唯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之语。(中华书局,2011年6月版,第410页,第414页)明人董斯张《广博物志》卷二八《艺苑三·图籍》引《孔丛子》所载子鱼语则作“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唯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资治通鉴》所取用的,应当就是这一记录。孔鲋言辞所透露的信息,似乎可以反映秦对所谓“无用之学”兼而有之的轻蔑与无知。
秦文化高度务实的倾向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作用得以突出显现。但是另一方面,推崇“实用”之学至于极端,自然不利于理论思考、文化建设和教育进步。《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说,“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继战乱导致的文化破坏之后,而“秦政不改”,司马迁以“岂不缪乎”予以批评。他说,“汉兴,承敝易变”,方使得文化的进程转而健康正常。这样的历史观察,是符合秦汉转折的真实境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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