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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荷兰

2009-06-16 04:15:24    文化素质网

  第三章 金融资本家荷兰
  荷兰共和国,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部,西边与北边是北海,人口1550万(1994年),土地面积41526平方公里,仅是北京市面积的2倍半,海拔最高321米,最低-6?7米。全国有40%的国土低于海平面。这样一个小国家,却在17世纪时靠200万人口成为海上霸主。
  一、 由尼德兰到荷兰
  荷兰在历史上原属于尼德兰,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地区,人口约300万,有17个省。尼德兰本意为低地国家的意思。
  公元6世纪初,日耳曼人的一支——法兰克人在其领袖克洛维的领导下,在欧洲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尼德兰是当时法兰克王国统治的中心。基督教也进入了尼德兰。法兰克王国不断地扩张,到了查理曼大帝统治时期,国家空前地强盛,形成一个东至易北河和多瑙河,南至比利牛斯山和意大利,西起大西洋,北至北海的庞大帝国。
  在查理曼死后,帝国解体,尼德兰大部隶属于日耳曼路易的东法兰克王国。11世纪后,尼德兰地区分裂成为许多狭小的领地。13世纪,这个地区共有4个公爵领地,6个伯爵领地,其他几个主教领地。到15世纪,尼德兰归属勃艮第公国。
  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同哈布斯堡王朝的马克西米利安结婚。1477年,大胆查理去世,因无子,勃艮第公国由女婿德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继承统治,因此尼德兰就变成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1516年,16岁的查理一世继承西班牙王位。查理一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哈布斯堡的遗产,尼德兰又成了西班牙的属地。尼德兰的最高统治者是总督,总督下设有由大贵族组成的国务会议,省有省长和省议会,全国还有三级会议。会议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如征收新税需经省议会和三级会议批准。
  尼德兰是当时欧洲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它位于大西洋边上,濒临北海,地势低平,海上交通十分便利。这里又是莱茵河和斯海尔德河的下游地区,有密如蛛网的河道,交通非常方便。尼德兰的纺织业非常发达,早在10世纪已出现大批城市,12世纪,布鲁日和根特就成为当时欧洲数一数二的商业城市,羊毛业和呢绒是尼德兰的优势产业。13~14世纪佛兰德尔的呢绒业闻名全欧洲。北部地区相比南部地区要落后一些,因为这里的农村禁止发展工业。除纺织业外,另一个使尼德兰致富的产业就是渔业,尼德兰人打的鲱鱼很受南欧的欢迎,返程时在法国和葡萄牙装载的盐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供不应求。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由于安特卫普的竞争,尼德兰开始了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转运商业。新航路开辟以后,欧洲商业中心从地中海移到大西洋,尼德兰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16世纪中期,英、德、法、西、葡等进口尼德兰货物,年平均达2230万古尔登金币。16世纪的尼德兰是欧洲资本主义经济最先进、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商业尤其突出,城市林立,有303个城市。其中在荷兰省和西兰省有一半的人居住在城市里,因此有“城市国家”之称。
  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原来占统治地位的封建主发生分化,分化出一部分商人、包买商、手工工场主、农场主。他们从事资本主义经营,构成了城乡资产阶级,其中商业资产阶级比工业资产阶级强大。为了自由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他们要求推翻西班牙的专制统治,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宗教改革很快就波及到了尼德兰,贵族们也想仿效德国路德教诸侯,夺取天主教会的土地和财富,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在尼德兰贵族中分化出来的以奥伦治亲王威廉为首的反对派,成立了自己的政治组织——“贵族同盟”。
  农民和市民阶级也处于急剧分化过程中。市民中大多数破产后沦为帮工和工人,生活困苦,工资微薄,日工作时间长达14小时。农民既受贵族和天主教会的压榨,又受资产阶级收买商的剥削,许多人丧失土地,沦为流浪者。据估计,16世纪,弗兰德尔省约有1/3的农民丧失土地。从1501年起,西班牙统治者颁布一些类似英国血腥立法的法律,惩治流浪者,破产农民横遭鞭笞、烙印,被迫服苦役等。他们和城市劳动群众一起对现存秩序极为不满。
  1535年,西班牙已经确立了对美洲大部分地区的殖民统治,成为一个地跨欧、美、非三洲的殖民大帝国。国王查理一世把尼德兰视为“王冠上的一颗珍珠”,加强搜刮,每年从尼德兰搜刮200多万佛洛林,比从美洲搜刮的佛洛林多3倍,占其总收入的一半;他还设立宗教裁判所,压制一切自由思想,残酷迫害新教徒。1550年颁布的敕令规定凡是新教徒或指控为新教徒者,“男的杀头,女的活埋”,给过新教徒以帮助,或谈过话的人也要治罪。查理时代有5000到10000尼德兰人死于宗教迫害,因此人们把这个敕令称为“血腥敕令”。在西班牙的残酷统治下,尼德兰人和西班牙统治者之间的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在1534年~1535年与德国闵斯特公社起义的同时,荷兰、弗里斯兰等省也发生暴动。1556年,查理一世退位,由儿子菲利浦二世继位。为了实现争霸计划,弥补开支不足,菲利浦二世把尼德兰彻底变为西班牙的殖民地,疯狂榨取尼德兰。
  为了加强对尼德兰的统治,菲利浦二世任命其姐姐、查理五世的私生女玛格丽特公爵为尼德兰总督,由亲信格兰维尔辅政。玛格丽特剥夺尼德兰17省残存的自治权,拒绝召开三级会议,禁止中小贵族担任下级官吏;利用天主教会加强镇压尼德兰人民。自1559年起将尼德兰划为18个主教区,天主教的主教由6个增为20个。菲利浦二世重申严格执行1550年“血腥敕令”,并赋予主教以惩办异教的宗教裁判全权。因此,宗教迫害案件激增;菲利浦二世为了保护西班牙商人的利益,限制尼德兰商人进入西班牙港口,禁止他们同西属美洲殖民地进行直接贸易。1557年,菲利浦二世宣布破产,使许多尼德兰银行家蒙受巨大损失。1560年,菲利浦又提高在西班牙收购羊毛的税款,使尼德兰羊毛输入减少了40%,由每年4万包减至2?5万包。这些措施使尼德兰资产阶级的利益遭到极大的损害,许多手工场倒闭,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民族经济面临破产的威胁;在军事上,增派西班牙驻军,实行野蛮的军事占领,军队横行无忌;民族政策上,实行民族奴役政策。菲利浦二世的残暴统治,促使民族矛盾的爆发。
  1566年4月5日,“贵族同盟”中的300多人联合行动向玛格丽特呈递请愿书,提出废除“血腥敕令”,召开三级会议,撤走西班牙驻军,免除格兰维尔的职务等项要求。骄横的西班牙统治者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西班牙大臣还骂他们是一群“乞丐”。后来争取尼德兰民族独立斗争的人就幽默地自称为“乞丐”,并以乞食袋作为“贵族同盟”的标记,以表示西班牙的异族残酷压榨把尼德兰变成了乞丐。
  在尼德兰民族独立的过程中,卡尔文教起到了指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它以传教集会形式宣传反西班牙异族统治。从1561年起,卡尔文教徒在弗兰德尔、不拉奔、荷兰、安特卫普等地攻破监狱,拆掉火刑柱,甚至公开进行暴动。
  荷兰的独立战争开始于1566年8月11日南方的弗兰德尔地区自发的群众起义,起义者捣毁圣像、十字架和祭器,没收教会财产,焚烧教会债券和地契,锋芒直指西班牙统治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历史上称这次起义为“破坏圣像运动”。运动从南部开始迅速扩展,很快席卷了不拉奔、西兰、荷兰、弗里斯兰等12个省区,参加者达数万人。起义者不仅限于捣毁教堂和寺院,还打开监狱释放被囚禁的新教徒,并强迫市政当局停止迫害新教徒,承认新教徒信仰自由,限制天主教教职人员的活动。汹涌澎湃的群众运动,开始了尼德兰人民争取独立的“80年战争”。
  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总督玛格丽特一度做出让步,于8月23日颁布“协议会”,被迫答应暂停宗教裁判所的活动,允许卡尔文教徒在指定地点作礼拜,并赦免“贵族同盟”的成员。但后来,这些让步都被撤回。新教运动的领袖们在安特卫普召开会议,决定用武力保卫自己的宗教。这时贵族发生了分裂,一部分主张维护秩序的人倒向政府,另一部分坚持改革的贵族如威廉?奥兰治被迫流亡。
  面对尼德兰的混乱形势,菲利浦二世咬牙切齿地说,要“砍下每一个应该处死的人的脑袋”,派遣新总督阿尔法公爵率领18000名的军队杀气腾腾地来到尼德兰。8月22日占领布鲁塞尔,并在许多大城市和战略要地布防。阿尔法设立有名的“除暴委员会”,史称“血腥委员会”,大肆迫害起义者,短短时间内便处死了1000多人。阿尔法宣称:“必须使每一个人经常生活在恐怖之中,时刻担心屋顶会塌到他的头上”,“宁把一个贫穷的尼德兰留给上帝,也不把一个富庶的尼德兰留给魔鬼”,为了杀一儆百,连一些已倒向政府的贵族如埃格蒙伯爵、荷恩大将以及安特卫普市的市长斯特拉连等20多位贵族都被送上断头台。在镇压中,成千上万人被逮捕,共有1万多人被杀害,大路旁风车上都挂着被害者的尸体。9000多人的财产被全部没收,白色恐怖笼罩着整个尼德兰。
  阿尔法为了从经济上打击尼德兰,于1569年3月颁布新税制:(1)各种动产和不动产的财产都征收1%的财产税;(2)土地买卖征收5%的转卖税;(3)商品交换征收10%的交易税。仅第一项一年就搜刮到330万佛洛林。高额税收使贸易停顿,工商业破产,尼德兰经济受到致命打击。在阿尔法总督的残酷镇压下,有十几万不屈服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相继逃亡国外。贵族联盟首领威廉?奥兰治逃到他的德国领地拿骚,在那里联系德国新教徒诸侯和法国胡格诺贵族,期望得到他们的援助。1568年,阿尔法下令要他前往“除暴委员会”受审。作为回应,威廉率领3万名雇佣军杀回尼德兰,结果却失败了。以后他又多次带兵回尼德兰进攻西班牙军队,都没有成功。   因镇压有功,阿尔法受到罗马教皇和菲利浦二世的特殊嘉奖。他在安特卫普市竖起了自己的纪念像,在他的脚下匍匐着象征异端和暴动者的两个戴假面具的多尔人,这是对尼德兰民族尊严的极大蔑视,激起了全民族的更大义愤。独立战争向纵深发展,在南方佛兰德尔一带的密林之中,有“森林乞丐”;在北方的荷兰、西兰、弗里斯兰等地的水手、渔民、码头工人组成“海上乞丐”。随着各地斗争的不断取得胜利,参加的人越来越多,一些逃亡国外的贵族和资产阶级人物,也回来参加游击战争,并且逐渐取得了领导地位。如1570年威廉向“海上乞丐”颁发特许状,委任指挥官和舰长,还规定战利品的1/3上缴。“海上乞丐”接受了奥兰治家族的三色旗和命令。
  1572年4月1日,由24只船组成的一支海上游击队,攻占西兰岛上的布里尔城。这一胜利,不仅使海上游击队在尼德兰本土有了坚强的据点,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一胜利鼓舞了人们的意志,掀起了争取民族独立运动的高潮。1572年7月中旬在荷兰省的多德雷赫特城召开荷兰省的议会,共有12个城市的代表参加,在奥兰治?威廉缺席的情况下,他被推举为荷兰、泽兰二省的“最高统治者”,会议决定信教自由(包括天主教在内),并着手整顿立法行政机构。北方各省事实上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10月21日威廉到北方就任。
  1573年12月,菲利浦二世召回阿尔法,新任命列克森为尼德兰总督。列克森竭尽所能也无法阻止北方的胜利。北方的胜利推动了南方人民的反抗运动。1576年7月,布鲁塞尔人民推翻了西班牙政权,11月8日在根特召开团结会议,尼德兰各省派代表出席,缔结了“根特协定”,宣布南北联合共同反对西班牙。这次会议标志着尼德兰各省开始团结到起义的大旗下面,但南北方在一些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如怎样对待国王和宗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1578年秋发生南方贵族叛乱,并于1579年1月6日成立了“阿拉斯联盟”,向西班牙妥协了。 
  北方各省为了捍卫独立斗争的胜利成果,反对“阿拉斯联盟”,坚持与西班牙殖民统治者进行武装斗争。为了结成更紧密的联盟,1579年1月23日北方各省成立了“乌特勒支同盟”,宣布北方七省为一个整体。“同盟”以各省代表所组成的三级会议为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共同的军事和外交政策,并制定统一的币制和度量衡。1581年7月26日,乌特勒支同盟正式宣布废黜菲利浦二世,成立联省共和国,脱离西班牙独立。因荷兰省最大,经济最发达,所以也称为荷兰共和国,并选举奥兰治?威廉为领袖。
  率军镇压的西班牙新任尼德兰总督法恩斯在军事上取得了重大胜利,1582年和1585年,弗兰德尔和勃拉邦几乎完全被他占领,布鲁日和根特1584年失陷,也在这一年,奥兰治?威廉被法恩斯派人暗杀,1585年安特卫普陷落。北方联军在奥兰治?威廉儿子奥兰治?摩里斯的指挥下顽强抵抗。英国也决定伸出援手。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被英国人击败,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干涉北方七省的力量。也就是在这一年,联合省在奥兰治?摩里斯的领导下宣布成立荷兰共和国。但是顽固的菲利浦二世不承认他的失败,直到他死后的1609年西班牙才与荷兰签订为期12年的休战协定,40年后,在《威斯特伐里亚和约》中,西班牙才正式承认荷兰的独立。
  尼德兰革命的胜利具有重大的意义,西班牙从此更加衰落,沦为二流甚至三流国家。商业战争从此逐步扩大,它与王朝战争交织在一起,成了欧洲由封建专制主义向资本主义统治过渡时代的特征之一。在尼德兰革命后,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掌权的国家——荷兰共和国,此后荷兰的经济迅速发展,踏上了成为海洋霸主之路。尼德兰革命使荷兰民族逐渐形成,也使荷兰人的民族意识迅速取代了原来作为尼德兰人的意识,在语言上也以荷兰省的弗来芒语言为基础逐渐走向统一,17世纪荷兰书面语也统一起来。
  二、17世纪发展经济的模范国家
  第一个资产阶级掌权的国家
  尼德兰革命是一次以争取民族独立为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独立后的荷兰的政体是共和制。荷兰最高权力机关是联省议会,设在海牙,其成员由各省议会选出的40名代表组成,有立法、决定赋税、宣战、媾和与处理重要国务的权力。各省无论代表人数的多少都只有一票表决权,对重要问题的决议必须一致通过才有效,有意见分歧由执政协调。地方权力机关有省议会和市议会。各省在处理本省内部事务时,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各省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这就使各省议会的社会成分和作用不完全相同,如荷兰省的省议会中大资产阶级的代表占了绝对优势,而东部的格利德恩省和奥维依谢尔省贵族则占多数。联省议会的常设行政机关是国务会议。国务会议由12名委员组成,职能包括军事和财政,根据各省纳税数量的多少决定委员的人数。因荷兰省和西兰省纳税最多,故出5名委员,他们实际左右了国务会议。国务会议的首脑称执政,掌有最高行政权和军权。根据规定,如果联省议会代表对重要国务问题有意见分歧由执政进行协调,或行使最高职权进行最后仲裁。荷兰执政由奥兰治家族世袭。在与西班牙作战期间,执政摩里斯(1584年~1625年)和其菲特烈?亨利(1625年~1647年)拥有较大的权力,奥兰治家族与贵族联系较同资产阶级联系密切。奥兰治家族作执政通常代表贵族利益与要求,因此执政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贵族专政的性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是荷兰资本主义发展和争夺海上霸主宝座最重要的政治前提。荷兰是一个商业资产阶级比工业资产阶级更强的国家。在荷兰独立之初正好遇上了欧洲商业革命,荷兰抓住了这次机会,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贸易。
  欧洲发生商业革命
  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拉开了大航海的序幕。此后欧洲又有不少国家进行海上和陆上探险,到18世纪,除非洲内陆、南极地区之外,欧洲人已发现了全球的各个地区和全部海洋,知晓通往全球的各条航路和道路,新航路发展成为经常性的商路。新航路的发现对欧洲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影响,引起“商业革命”。
  新航路的开辟,加强了欧洲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贸易范围空前扩大,欧洲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种类大大增加,亚洲的丝绸织品、香料、棉花、茶叶;美洲的金银、糖、烟草、染料、毛皮;非洲的黄金、象牙等等。海外各地对欧洲商品的需要量急剧增加,如欧洲的奢侈品、武器以及各种手工业品,贸易量都大大增加了。随着贸易范围的空前扩大,世界市场开始形成,商业空前繁荣。海上贸易大大发展,这个时期的世界贸易可以说基本上是海上贸易。海上贸易位居首位的是大西洋贸易,它在地域上包括西欧和西北欧、南北美洲、非洲的西部以及大西洋上的岛屿,它云集了世界上大部分商船,贸易规模最大,影响最大;其后依次是东西方之间的海上贸易、波罗的海贸易、地中海贸易,其余地区贸易,规模就小得多了。
  新航路发现后,欧洲商路和贸易中心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意大利城市威尼斯、米兰等商业中心的地位逐渐被葡萄牙的里斯本、西班牙的塞维利亚、尼德兰的安特卫普、英国的伦敦所取代。“商业革命”引起欧洲社会大变动,荷兰面对着“商业革命”引起航运业和商业的空前兴旺形势,抓住契机,把发展世界商贸作为基本国策。
  抓住机会,大力发展
  荷兰位于大西洋沿岸,处于北海、波罗的海至地中海的商业要道上。斯海尔德河、马斯河和莱茵河这些欧洲大河的入海口皆在荷兰境内,为荷兰提供了西朝英国和大西洋的优良港口,使荷兰成为大西洋航线上的重要地区。荷兰人很早就利用有利的交通条件进行转口贸易,荷兰共和国政府更是利用地利优势,积极创造进行世界商贸的条件。
  专注于发展贸易。荷兰缺少资源的现实使它不能发展工业,位于许多国家之间的地理位置为它发展贸易提供了便利。自1602年停战协定,摆脱了西班牙的奴役后,荷兰很少遭遇外敌入侵,也减少了很多内部麻烦,从而得以在和平的环境下开展贸易。国内的政治斗争和宗教斗争也没有妨碍它。其他国家正处于持续的动荡不安之中。三十年战争使德意志再无繁荣可言,西班牙沦为二流国家,英国正经受内战而严重损害了其经济发展。荷兰虽也参加了三十年战争,但它只是出钱请雇佣兵打仗,国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三十年战争后,荷兰独立得到正式承认,开始了英、法、荷争霸的时代。   实行宽容、和解、“自由”的政策。尼德兰革命胜利以后,荷兰的共和政府在新教和天主教斗争激烈的情况下,在宗教方面实行宗教宽容和解政策。各阶层、各教派的群众团结在统一的旗帜下,避免教派间的流血冲突,保证了荷兰国内有一个和平、团结、安定的环境。这表明自由竞争在宗教信仰领域里占统治地位。用鲜血代价换来的自由使荷兰成为欧洲资产阶级最自由的国家。 荷兰政府还允许和鼓励受宗教迫害的外国商人和政治上受迫害的流亡者到荷兰来居住。独立之初,西属尼德兰各省的富商、工业家及资金雄厚的犹太商人因不满西班牙的政策,大批移居到荷兰来,为荷兰的商业及海外冒险事业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安特卫普的数千名手工业者、商人、银行家因不满西班牙的迫害而逃亡北方,尤其是阿姆斯特丹,1585年~1622年人口由3万人增为10?5万人。1686年法王路易十四撤销了“南特赦令”,大肆迫害胡格诺教徒,法国大批信奉新教的工业家带着技术、资金来到荷兰。荷兰政府为了给他们方便,鼓励工业发展,废除了城市的行会条例,使荷兰的丝织手工工场得到迅速的发展。荷兰推行的和平稳定的国内方针和接纳信仰不同的外国人来荷兰定居的政策,成为荷兰繁荣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积极推进技术发展。 荷兰政府十分重视交通运输工具的更新、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以保持本国航运业的优势。荷兰造船业久负盛名,许多国家向荷兰订购各种类型的船只,俄国的彼得大帝曾两次到荷兰学习造船技术,并聘请一批造船师为俄国建立一支舰队。荷兰的船只卖给欧洲很多国家,直到17世纪末英国船只中还有1/4是荷兰建造的。随着大规模世界贸易的展开、保险业的兴起,荷兰造船厂设计了一种船身宽、船底平、货舱空间大的三桅船只,它装载量大、易于操纵,可以减少船员人数以降低运输费用。这种商船,体长快捷,代表着海上运输的一项重大技术进步。与此同时,荷兰还制造了一种坚固、适合远航的船,这种船的船尾设炮座平台,可架大炮,这种武装商船可以有效地对付海盗。荷兰造船厂高度机械化,几乎一天就能生产一条船,这在那时是很了不起的。由于荷兰拥有世界一流的造船技术?并且不断地进行技术革新,造船业十分发达。先进的造船业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海上商业民族,它为荷兰发展世界贸易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首先是大力发展海运业。在波罗的海上,但泽的麦子、库尔兰和芬兰的木材,瑞典的金属制品、尤其是大炮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交易物资。荷兰人还把贸易的触角伸入到莫斯科。在德意志西部和北部的许多市场上也有他们的身影。荷兰还和西班牙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关系,与土耳其也达成了协议。三十年战争后,开始了英、法、荷争霸的时代,英国的克伦威尔把荷兰商船从英国港口赶走。法国与荷兰开始了经济竞争与关税战,最终引起了真正的战争,两国经济来往断绝。
  与东方贸易是更为有利可图的事。为了直接到东印度群岛进行香料贸易,荷兰人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探险航行。1594年~1597年,荷兰人威席?巴伦支为探寻一条由北方通向中国和印度的航路,曾在北冰洋地区进行了三次航行,后来人们把那个地区命名为巴伦支海,到达新地岛;在南半球,勒美尔和斯考顿于1616年到达美洲极南部的合恩角。1642年~1643年间,阿贝尔?塔斯曼探查了澳大利亚。荷兰人要沿着葡萄牙人航线到东方去,必须要有可靠的资料,可是葡萄牙人将这些资料严加管理。1504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颁布法令,严禁地图中包含有关刚果航线的任何说明,凡是泄露这类情报的早期地图均被销毁或篡改。但是秘密还是泄露出去了,荷兰人简?哈伊吉思?冯?林索登,曾作为葡属果阿大主教的仆人在印度生活7年,他于1595年发表了描绘世界地理情况的《旅行日记》,使葡萄牙保守了近一个世纪的秘密变成了常识。   林索登的日记发表后,当年就由霍特曼率领的第一支荷兰船队经好望角到印度,第二年到达印尼爪哇岛的万丹,1597年返回荷兰,284名航行人员只回来94人。然而荷兰人仍获得巨大的利润。这次远征虽然从商业角度讲失败了,但它展示了美好的前景。1598年,荷兰又派八艘船前往印度尼西亚,由范尼克率领的第二支远征队中的四艘船采购四船胡椒回国,去掉远征的所有花费后,每个股东尽得100%的利润,另外四艘船到摩鹿加群岛,并于班达岛、安汶岛设商站,然后运回大批豆蔻、丁香,也获得高额利润。于是荷兰人纷纷组织许多小公司,涌入东方海域,仅1598年中远航东方的船队不少于5队,有22艘商船。
  荷兰商船也出现在中国东南沿海。1601年,荷兰商船首次来到中国。两年后,荷兰侵占澎湖,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不久退去。此后20年间,荷兰人屡次欲与中国扩大通商,始终未获允准。1622年,再次侵占澎湖,屠杀岛上居民。1624年,荷兰进犯台湾,1642年,其势力扩展到台北的基隆和淡水一带。1661年~1662年间,在民族英雄郑成功的领导下把荷兰入侵者完全逐出台湾。
  金融改革
  独立前各省拥有的自身权力相当大,表现之一就是各省都有各省不同的币制。这为相互间的经济往来带来很大的不便。17世纪初,经过长期实践,荷兰盾成了一种通用标准硬币。后来由于形势的变化,币制又重新陷入混乱。1681年到1694年,人们对币制进行了改革,采纳了经济最发达的荷兰省的建议,确定了标准货币和标准金币。各省的贸易又变得方便起来。
  由于繁荣的经济,荷兰人开始了最早的银行制度。1609年世界上的第一个城市银行出现在阿姆斯特丹,也是意大利以外世界上的第一个近代银行。这个银行经营一般银行业务,最重要的是,它只支付真币。以政府信用作为银行存款的担保,只要存款还留在银行里,就不能附属于任何用途。银行储备非常大,以至于不会有任何支付不了的风险。这使该银行在18世纪频发的财政危机中成为最有价值的机构。该银行良好的信誉极大地推动了外国的商业。在多德雷赫特和米德尔堡于1616年、鹿特丹于1635年建立了类似的机构之后,荷兰成为欧洲兑汇业的中心,这种地位一直保持到18世纪后期汉堡和英格兰的银行建立的时候。上述两个银行与共和国的银行在同一业务范围内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三、殖民扩张大发横财
  成立东印度公司
  荷兰船队到东印度群岛以后,荷兰人纷纷组织贸易公司,想发大财。可是这时的亚洲已不是世纪初的亚洲了,东南亚已分别被葡萄牙和西班牙所控制。当荷兰人进入印度尼西亚时,印度尼西亚的统治者和商人就利用荷兰人和葡萄牙人之间的竞争来抬高物价和港务费等。在商业贸易上,荷兰的各贸易公司与葡萄牙等国的商人在商业贸易上的竞争十分激烈。荷兰人意识到,要与西、葡争夺东南亚的资源,必须有本国政府的支持和雄厚的资本。于是1602年经议长奥登巴思米尔特为首的议会批准,荷兰工商业者以阿姆斯特丹为主,联合其他城市,建立了“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资本650万荷兰盾,约50 万英镑。国会授予该公司特许状,赋予诸多特权:有对从好望角越印度洋、太平洋至南美南端麦哲伦海峡(或合恩角) 一线的贸易垄断权;有开战、议和、建立殖民地、夺取海上外国船只、建立城堡及铸造货币等权力。这样一来荷属东印度公司实质上已成为荷兰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的权力机构。荷兰东印度公司带着巨大的资本,持着国家赋予的种种权力,加上其强大的海上航运力量,向称霸亚洲的葡萄牙东方殖民帝国挑战。有人统计,1602年~1610 年,东印度公司驶往亚洲的船只共计60只。又有人统计,17 世纪头一二十年内,从欧洲开到东印度的船只共250 艘,其中荷兰占了半数。其后还不断增加,1626年~1670 年则增为平均每年22 艘,1671年~1750 年又增为平均每年29 艘;而在此以前的1670 年,来往于荷兰与东印度间船只曾达到100 艘,其中多数载重量600 吨。这样强大的海上势力,对葡萄牙有压倒性的优势。   荷属东印度公司建立的过程,就是荷兰商人、冒险家同政府联合进行扩张的过程。荷兰政府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后台,是它的强有力的后盾,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首领有时就是国王,如荷兰执政奥兰治?威廉五世就是公司的掌控者。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掌控者在共和国政府和议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东印度公司对国内政治影响很大。
  英属东印度公司比荷属东印度公司早建两年,即1600年英国人已建立了,但是它竞争不过荷属的东印度公司。因为英国公司的资本比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资本小得多,而且英属东印度公司从封建斯图亚特王朝那里得不到任何支持。因此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在国际上就产生了很大影响,很多国家纷纷仿效它,建立自己的公司。丹麦、瑞典甚至还请荷兰人去帮助他们建立商业垄断公司。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荷兰又任命总督和五人组成东印度委员会,以便统一和加强对东方的侵略。荷兰早期殖民征服是在国家支持下,通过荷属东、西印度公司进行的。
  征服印度尼西亚
  荷兰东印度公司首先把目标定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由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3000多个大小岛屿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有“千岛之国”之称。17世纪人口300万左右,土地面积有190余万平方公里,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印度尼西亚当时处于分裂状态,分布着许多小国家。荷兰人到来时,印度尼西亚已被葡萄牙控制,但16世纪葡萄牙日渐衰落,荷兰趁机排挤葡萄牙人的势力。在征服印度尼西亚的过程中,荷兰人多次发动战争,进行武力征服,建立殖民统治。1603年,荷兰在爪哇建商站。1605年,征服盛产香料的马鲁古(即摩鹿加)群岛中的安汶岛、帝利岛。1606年又独占班达岛的香料贸易,此时公司规模已很大,有武装舰船41艘、商船3000艘,雇员达10万多人。1619年,荷兰攻占爪哇岛上的雅加达,自此以后,荷兰就把它作为侵略印度尼西亚的中心据点。
  起先荷兰东印度公司有意识地试图避免获得领土属地,因阿姆斯特丹的理论家和政治家把葡萄牙的势力在东方的衰落归结于它将力量和资本消耗在领土征服上,警告荷兰东印度公司不要重犯类似错误。公司开始是以巩固自己的贸易垄断、创造条件以便在尽可能低廉的价格下取得当地的货物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当地人的生命、福利就顾不上考虑了。
  公司在开始进入印度尼西亚时,是采用谈判和订立协定的方式,以便公司代理人按照市价收购货物,包括奴隶。例如17世纪东印度公司与峇厘以及其他岛的统治者缔结关于供应奴隶的协定,让土著王公们成为主要的奴隶贩卖人。最后在其绝对垄断权确立后,便按照任意规定的低廉价格来收购货物。公司走完这一过程所用的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当地统治者力量的强弱。在摩鹿加群岛上,公司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了这一过程。至于其他强大的王国,东印度公司则不得不极小心地利用其封建国家内部矛盾和部落间的战争,以便公司确立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尤其在爪哇更加特别小心谨慎,因为爪哇岛上的一些王国不愿与公司妥协?而且还力图把荷兰赶出岛屿去。
  165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与马打兰苏丹订立协定,根据这一协定,马打兰承认了公司在爪哇的领地权,公司的领地与马打兰以多罗磨河(或译为兰大隆河)为界。但在南边,荷兰领地的边界则没有划定。在这一时期内,公司还没有能力征服马打兰。这样,东印度公司便采取供应它在爪哇领地所需要的粮食,以此来拉拢马打兰。
  1674年马打兰国内爆发起义,苏丹苏苏胡南在起义者占领了首都之后逃到东印度公司的领地中,表示愿意用任何代价来换取公司的帮助。苏苏胡南死后,其子阿孟古辣二世于1677年与公司订立协定,阿孟古辣二世承认给予东印度公司在马打兰全部领土上进行无限制贸易的权利,割让加拉横和勃艮安地区给公司;承认以沿南安由河直至其流入印度洋之处为公司领地的边界;割让爪哇北岸的三宝拢城给公司;给予公司在南旺建立造船厂的权利;偿付公司因给予军事援助而耗费的全部费用;在偿付相应款额之前,将马打兰全部海港交由公司支配。1677年的协定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进一步扩张创造了绝对有利的条件。协定签订以后,1678年公司将荷兰军队开入马打兰,镇压起义军。1680年起义完全被镇压下去。
  1751年,马打兰发生了反荷兰的起义。起义者很快就控制了马打兰的大部分地区,威胁到公司的领地,连荷军统帅也在战斗中被击毙。但很快在起义者中,曼古?布米和曼古?涅哥罗为了王位发生内讧。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分别与曼古?布米和曼古?涅哥罗进行谈判。经过谈判后,公司于1755年把马打兰分裂为日惹和梭罗两个附属于荷兰的封建小国,对其实行分而治之。
  排挤英国势力
  荷属东印度公司在1680年镇压了马打兰起义之后,一方面巩固自己在马打兰的地位,一方面着手对万丹的控制。万丹是爪哇岛上英国人能保持商馆的最后一个地区,为此英国殖民者积极扶持老苏丹阿蒲法达,加强他的统治,以维持英国在该地区的地位。
  荷属东印度公司转而支持老苏丹之子阿蒲加哈反对其父亲,并答应给以军事援助。作为交换,荷属东印度公司向阿蒲加哈要求公司享有对万丹贸易的垄断权。这样,万丹苏丹家庭内部的两代(苏丹)斗争,就变成了荷属东印度公司与英属东印度公司之间的搏斗。
  1683年,在万丹苏丹父子之间的战争中,老苏丹被俘,后被送到巴达维亚囚禁至死。1684年,阿蒲加哈和公司订立条约,允许荷属东印度公司垄断万丹和苏门答腊岛上臣属于万丹的兰蓬的贸易。荷属东印度公司与万丹订立条约,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确立对爪哇控制的重要步骤。荷属东印度公司取得对兰蓬的贸易垄断权后,就利用这一权力巩固自己在苏门答腊及其毗邻巨港的地位。苏门答腊是金矿产地,这使公司更加注意加强在该地区的统治。英国人被迫离开万丹,定居在苏门答腊西岸的萌菇莲。1752年,荷兰把万丹变为自己的保护国。荷兰人在征服印度尼西亚的过程中,不断地排挤英国等欧洲殖民势力。印度尼西亚群岛的东部有第多尔和简那底两个苏丹国,他们控制了领地附近许多岛屿盛产的香料,此外还经常从摩鹿加群岛各部落搜集丁香、豆蔻和其他香料贡品。这些香料给这些国家的苏丹和封建上层分子带来巨大的收入,荷属东印度公司对第多尔、简那底的征服引起英国等欧洲其他国家的商人不满。17世纪欧洲商人就利用荷瓦国来反对荷兰,把它变成香料走私贸易的中心,出产香料的各岛居民和酋长也力求逃避荷属东印度公司在贸易上的控制。因此,荷兰人对荷瓦实行军事远征。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荷兰并未能隔断荷瓦和出产香料各岛的联系。
  随着走私贸易的发展,荷瓦苏丹的财富和权力不断增长,他们强制把周围各部落及其酋长变成他的藩属,这引起各部落的不满。于是荷属东印度公司就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在荷瓦和各岛屿及其酋长们的矛盾中挑拨离间,在他们的相互斗争中,公司时而对斗争的这一方,时而对斗争的另一方进行这样或那样的援助,坐收渔翁之利,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把竞争对手赶走。 
  通过培植内部反对派,再加上强大的海军支持,经过长期的围困,荷兰夺取了荷瓦的首都。1667年11月,苏丹哈桑?乌德?丁被迫签订了“邦海条约”。这个条约使苏丹承认公司居于自己主权之上;荷瓦领土上其他一切工事都必须拆毁;苏丹哈桑?乌德?丁交付赔款25万荷兰盾和数以千计的奴隶。公司取得了垄断荷瓦的贸易权,并赶走了其他欧洲人。
  瓦解葡萄牙的东方殖民体系
  除在印度尼西亚外,荷兰在亚洲其他地方排挤葡萄牙人。荷兰进入亚洲后,受到穆斯林(阿拉伯人) 的欢迎,与之建立联盟,共同反对葡萄牙的统治。在穆斯林的帮助下,荷兰在印度西东沿海建立了若干贸易站,从这些商站输出印度所产的生丝、纺织品、硝石、大米甚至鸦片。1636年~1645 年,荷兰封锁果阿时达9 年,大大限制了葡萄牙在印度的活动。1658 年,荷兰夺取了葡萄牙在锡兰的殖民地,1663 年夺取了印度南端西海岸的柯钦。这样,荷兰就占有了印度洋区域内大部分的贸易。在印度洋以东,荷兰绕过尚为葡萄牙控制的马六甲,直航到爪哇岛,使马六甲失去旧日的重要性。1619 年,荷兰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 建立总部,作为经营亚欧贸易的中枢,并借以对付葡萄牙的果阿和马六甲,任命简?皮特佐恩?柯恩为总督。与葡萄牙的总督阿尔布克尔克一样,柯恩也是个颇具开拓能力的人物,他知道东南亚(西方称东印度群岛) 是香料的主要产区,便大力开发和经营这个区域的香料贸易,把葡萄牙人从这个地区赶走。1621 年,荷兰占领了班达群岛,1641 年把葡萄牙赶出了马六甲,1647 年吞并了安汶岛(摩鹿加群岛的一个岛),控制了丁香的生产,还企图夺取菲律宾,遭西班牙抵御未果。总之,在17 世纪上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几乎完全控制了菲律宾以西整个印度洋区域的贸易,迫使葡萄牙退居于中国澳门一隅。在经营东南亚的同时, 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把势力推进到东北亚区域,1624年~1662 年占据中国的台湾,取代了葡萄牙对台湾的贸易,阻断葡萄牙对日本的商业。尽管在区域内,中国人、马来人、阿拉伯人和英国人与之竞争,荷兰还是占据优势。
  利润丰厚的生意
  荷兰东印度公司实行贸易垄断,不准岛屿之间自由买卖,宣称“世界上任何其他种族均不得到这里来”,独占香料等土特产品的收购权和专卖权。如荷兰人对香料产地实行封锁,不准该地与其他欧洲人及亚洲人进行贸易,违者严惩。当时班达群岛居民把豆蔻卖给爪哇和荷兰以外的欧洲商人,结果岛上1万居民全被杀死,800人被掳往巴达维亚充当奴隶。公司严格管理香料的出口数量,以便保持高价,因而香料只许在特定的岛屿上种植,丁香在安汶岛,豆蔻在班达岛,其余岛上的一切树木必须砍光,公司还定期派特别远征队去监督检查。又如荷兰人为了保证食盐的高额利润,以死刑相威胁,禁止人们在苏门答腊西海岸采盐,关闭原来的盐场,结果来自爪哇的食盐由每担6荷兰盾卖到50~70荷兰盾。
  荷属东印度公司在直接统治区实行“实物定额纳税制”,强迫农民将收获物的1/5上缴公司;在间接统治区实行“强迫供应制度”,与当地土王签订生产专利条约,规定供应的土产种类和数量,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强制购买。此外,还要征收市税、酒税、人头锐等苛捐杂税;实行“强迫种植制”,公司强迫在划分的地区内必须栽种可牟取暴利的咖啡等作物。因为18世纪出口到欧洲的香料减少了,这时荷兰人把咖啡树引进印尼,1711年他们收获100磅咖啡,到1723年他们销售1200万磅咖啡。东印度公司在整个18世纪中光咖啡就平均得股息80%。当欧洲咖啡价跌时,荷兰人强迫农民砍掉咖啡树,涨价时则又强迫种上咖啡树。
  1638年~1654 年东印度公司在日本长崎设立商务机构,将中国的生丝从台湾运销日本,换得白银,1640 年贩运中国生丝至日本的船只有85 艘之多。还将中国的丝绸、瓷器运销东南亚,换取各种香料。至此,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仅有效地控制了从亚洲经好望角(1652 年在此建立了一块殖民地) 到欧洲的远程贸易,而且还控制了亚洲范围的转口贸易。通过这些贸易,荷兰获得巨额利润,仅1605年~1612 年内,东印度公司的红利就达到37? 5 %。从1715 年开始的6 年内,平均利率为40 %。其间,在班达岛与安沃岛的香料贸易中,利率高达50%~75 %。1602年~1782 年,东印度公司分给股东的红利,总共23200 万荷兰盾,为最初股金的36倍。这些巨额利润,是在其本国和欧洲市场内不可能得到的,成为荷兰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在与亚洲贸易中,荷兰也拿不出许多适合东方需要的商品,与葡萄牙一样主要用白银支付。
  东印度公司还从事罪恶的奴隶贸易,在东南亚海域及一些岛屿上(包括中国沿海)捕捉身强力壮的青年,然后高价出售,从中获取暴利。
  在美洲的殖民活动
  1621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荷属西印度公司,公司的目标是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未牢固占领的殖民地,展开同英、法等国争夺殖民地的斗争。经过10年断断续续的战争,西印度公司控制了巴西海岸很大一部分土地,但到了17世纪中叶被葡萄牙人赶出。1622年荷兰在哈德逊河口获得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1660年,英国人夺占后,改名为纽约。1674年,根据第二个威斯敏斯特和平条约,荷兰正式将纽约交给英国。。此后以哈德逊河流域为基地向东扩展到康涅狄格河的哈特福特,向南扩展到特拉华河畔,建立起新尼德兰。1623年占领南美的圭亚那。1630年到1640年间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得加勒比海上的小安的列斯群岛中的阿鲁巴岛、库腊索岛、博内尔岛、萨巴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法国人共占圣马丁岛。西印度公司占领这些岛后大肆屠杀土著居民,使劳动力减少,以后又成为这些地区的主要贩奴者。
  17世纪中叶,荷属西印度公司又在黄金海岸和奴隶海岸拥有了多处堡垒和商站,并一度占领毛里求斯,作为在马达加斯加掠夺奴隶的根据地,英属弗吉尼亚的第一批奴隶和法属殖民地的奴隶全靠它供应。到18世纪初,荷兰奴隶贸易量占世界奴隶贸易额的一半以上。
  荷兰所有殖民地中最持久的殖民地是海角殖民地,这是1652年从葡萄牙人手中抢来的一小块殖民地,位于南非好望角。它是一个补给基地,向去东方的船只提供燃料、水和新鲜食物。这块殖民地很快便证明了它的价值。它向荷兰船和其他一些船只提供的鲜肉和新鲜蔬菜帮助制服了坏血病,拯救了数千名海员的生命。
  荷属东西印度公司成立以后,荷兰对殖民地的掠夺是极其残酷的。为了掠夺殖民地的财富,他们野蛮地屠杀当地居民,或者把他们变为奴隶,利润往往高达百分之几百。马克思说“荷兰——它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
  在17世纪末,荷兰人的直辖地仅一小块,但到了18、19世纪荷兰就建立起一个庞大地域的殖民帝国。
  四、确立海上霸主地位
  17世纪初期,人口不足200万的荷兰拥有全欧商船吨位的4/5,是英国的4~5倍,法国的7倍。东印度公司采用股份制向全社会募集资金,在全部的650万荷兰盾的股金中,有的股东只有几十个荷兰盾,显然是一般平民的股金。1609年建立阿姆斯特丹银行,它广泛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股份制和金融业的发展把广大居民的利益和海外贸易直接结合起来,荷兰全国从上到下各阶层都卷入海上贸易的大潮中。荷兰那样小小的国家成了“海上马车夫”,这是荷兰称霸海上的一个十分重要因素。
  荷兰独立以后,资本主义得到极迅速的发展,当时荷兰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远胜于其他国家。呢绒业、麻织业、丝织业、瓷器都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荷兰是欧洲毛织业的重要中心,到17世纪初,英国的呢绒还要靠荷兰进行最后的加工和染色,荷兰从事该项职业的工人达数千人。工业中最突出的还是居当时世界的首位的造船业,荷兰人造出的商船大,运费低,大多数商人乐于雇佣荷兰的商船转运商品。荷兰为各个国家建造各种船只,仅阿姆斯特丹一地就有几十家造船厂。
  荷兰的经济繁荣是建立在商业贸易而不是工业基础上的。荷兰庞大的商船队拥有商船l6000多只,而法国只有1000多只,商船总吨位数相当于英、法、葡、西四国商船吨位数之和。首都阿姆斯特丹是当时欧洲商业的中心,它是东方香料、欧洲粮食、油料、木材、皮毛的集散地,港内停泊的船只经常达2000多艘,胜过安特卫普城,居民达10万人。17世纪荷兰资本积累比欧洲各国的资本总和还要多,对外投资比英国多15倍。阿姆斯特丹的交易市场成为国际股票市场的中心。投资于欧洲、东印度和美洲的外国债券的资金超过3?4亿荷兰盾。英国国债的很大一部分掌握在荷兰人手里。仅以股息的形式,每年就有超过2500万荷兰盾从英国进入荷兰,荷兰还每年从法国获得2500万荷兰盾,从西班牙、俄罗斯、瑞典和德意志几个小国获得3千万荷兰盾。阿姆斯特丹也成为一般银行业务和交易的中心,营业额达5千万荷兰盾。超过1?4亿的资金投入东印度和南美殖民地的企业。几百万投资在城市贷款和给省、郡的贷款上。
  荷兰的船运业特别发达,在波罗的海和北海,全部船运业由荷兰独占。法国财政总监柯尔柏说:“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毫无疑问地和完全地掌握在荷兰人手里”。当时绕过日德兰半岛进入波罗的海的船舶,有70%属于荷兰人。荷兰的联省议会也承认“在阿尔汉格尔斯克,他们拥有的船舶和运输的各种商品比所有其他各国的加起来还要多”。从俄国运出的农产品、毛皮、碳酸钾和鱼子,从波罗的海运出的铁、造船用的木料、蜡,都是由荷兰转运到法国和意大利的利沃尔、威尼斯以及其他更遥远的销售地去。荷兰控制了波罗的海的贸易,使它拥有丰富的沥青、焦油、制绳用的大麻、制风帆用的亚麻等物品,成为西欧海军最主要的供应者。在西欧,17世纪前半期,法国对外贸易的大部分,德意志西部的贸易,欧洲南北之间的贸易,都掌握在荷兰人的手里。   荷属东印度公司控制了欧洲与东方之间、欧洲与美洲之间的海上贸易,甚至英国与其殖民地间的商品也由荷兰商船运输。17世纪前半期世界各殖民地的产品、特别是东方的香料,多半都是通过荷兰转运到西方各国去的。
  尼克服尔德说:“荷兰人从各国采蜜……挪威是他们的森林,莱茵河两岸是他们的葡萄园,爱尔兰是他们的牧场,普鲁士、波兰是他们的谷仓,印度和阿拉伯是他们的果园。”荷兰到18世纪中叶以前,由于其庞大商船队航行于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及地中梅和波罗的海,所以被人们称为“海上马车夫”。
  荷兰商人利用成千上万商船走遍世界的机会,利用世界各地区的价格差异,进行世界性的转口贸易,获得了巨额利润。荷兰每年转口贸易额达7500万至1亿古尔登。荷兰是一个因经营海上中转贸易而发家的商业强国。
  为了保护庞大的商船队,控制世界海洋的航运,进行垄断性的世界贸易取得商业霸权,荷兰采取了排挤日益衰落的葡萄牙、西班牙的势力的策略。在亚洲,葡萄牙的势力几乎被连根拔掉。在南部非洲,荷兰也与之展开争夺。在海上,1628年荷兰在古巴的马坦萨斯港将一支西班牙船队俘获,1631年在斯拉克又将西班牙的另一支船队击溃,1636年围困西班牙占领的敦刻尔克港,1639年荷兰海军上将特龙普在英格兰的当斯港取得对西班牙舰队的压倒性胜利。这次战役标志着西班牙重整海上声威的希望彻底破灭,也表明荷兰作为第一海上强国的地位得到确认。
  在与英国的商业贸易竞争中,荷兰人有多于英国5倍的商船。荷兰有6000艘船只在波罗的海航行,封锁了英国同波罗的海沿岸各地的贸易;荷兰还利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国内的动乱局面,夺取了北海和英吉利海峡的制海权,进一步加强了海上贸易;在地中海和西非沿岸,荷兰商人到处排挤英国人。
  到17世纪中期,世界商业强国的荷兰在航海业和世界贸易方面达到极盛时期,取代了西班牙海上霸主的地位,成为世界商业霸主,称霸海上。
  五、在竞争中衰落
  荷兰经济繁荣的基础是商业,尤其是船运业,也就是对外转口贸易。本身无资源的荷兰过多的依赖于对外贸易,说明了其经济基础相当的脆弱。银行的放贷对象多为各国君主,在战乱频生,各国经常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贷款常常收不回来,这不能不深深地影响荷兰的经济,进而影响到其他方面。
  脆弱的经济基础。荷兰缺乏发展工业所需的资源以及广袤的国土和众多的人口,虽然它成为世界霸主,但发展后劲是不如英法的。它过于依赖外贸的脆弱的经济基础也十分容易受到打击。当18世纪时,西欧各国逐渐从内部混乱中抽出身来,他们采取高关税和对本国企业进行高额补贴的办法与已占据垄断地位的荷兰展开竞争。荷兰的优势被迅速削弱了。根据通过波罗的海门户松德海峡松德海峡是波罗的海的门户,荷兰早期最有利可图的生意是通过此将货物运往欧洲各地。的记录,1497年,通过的荷兰船只是567艘,1597年是3908艘,1697年超过了4000艘。从此以后就开始下降,1781年就只有11艘了,以后虽有好转,但也不到先前数目的一半。这反映了商业全线的衰退。与南美洲的贸易也于1713年被英国垄断。曾经非常赚钱的渔业,也不可避免地出现衰退。在1736年有219艘渔船,10年后就只剩下144艘了,以后再也没有恢复过。东印度公司的高股息政策也坚持不下去了,董事们采取金融欺诈的方式来使收支平衡。为了维持高股息,使股票保持高价位,公司往往宁可以3倍于国内的利息借债也不让国内的人知道公司缺钱。1780年以后,它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大量贷款成为坏账。由于经济的极度繁荣,18世纪的荷兰成了全世界的大借贷国。有个形象的比喻说,荷兰就是一个由舰队守卫的帐房。但问题在于,荷兰向每个国家贷款时,还意味着它必须和每个国家保持友好的关系。若与英国或法国开战,则意味着这些国家将立即停止支付大部分的利息,因而对总体的繁荣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更糟糕的是,不管荷兰卷入与谁的战争,将都意味着它在与自己的资本作战。出于这个原因,与任何一个国家的战争都必须不借一切代价加以避免。但现实是,荷兰不断地卷入战争中,不仅支出大量军费,也损失大笔的利息。法国大革命,也让荷兰损失了一大笔收入。
  在国外大量的投资,对国内的产业而言就意味着直接的损失。生活费用在繁荣的尼德兰要大大高于周边国家。当各产业被迫与海运商船竞争时,产业主必须付更高的工资才能得到人手。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增加生产成本,也就意味着投入的资本只具有较低的利润率。但是出于投资者的本能,当在国外十拿九稳可以得到6%或7%利润的时候,便不会以4?5%或5%的预期利润在国内投资。这表明在整整一个世纪中,当来自国外的竞争开始严重影响荷兰的市场时,荷兰的制造商无力扩大生产以迎接这个新的竞争的挑战。
  对军事力量尤其是海军力量的投入不足。在荷兰,海军的作战费用属于特别开支,不能由常规的税收负担,需要由联省议会特别拨款。但当时有5个海军部,各自都有独立性,当执政在时,可能还会协调一致行动,当没有执政时,就陷入了混乱。17世纪晚期的持久战争产生了巨额费用,但在战争就要最后结束时,执政威廉去世,各省突然停止提供经费,结果各海军部面临破产。由于战争还在继续,海军部便得到允许借钱。一些爱国者愿意以9%的报酬借钱给海军部。但在借了大笔款项之后,仅荷兰省的3个海军部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的时候仍欠债达1000万荷兰盾。军官和水手被解雇了,他们或者过起了市民的生活,或者移居别的国家,为能付得起报酬的外国海军服役。从1713年到1770年,除荷兰省以外的6个省没有为舰队投入一分钱。作为以航运起家的荷兰来说,这是致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国纷纷拦截荷兰船只,海盗也对荷兰船只情有独钟。
  安于现状的国民精神。靠利息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的荷兰人,丧失了前辈们的进取精神,贪图享乐,安于现状,对于不断增加的衰退信号无动于衷,只要今天还能舒舒服服,就不管明天怎么样。这样的精神状态,哪里是生机勃勃的英国人、法国人的对手?
  被战争拖垮。1650年和1651年英国为削弱荷兰商人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中心地位,曾两次颁布《航海条例》。1650年的《航海条例》规定非经英国允许外国商人不得与英国殖民地通商。1651年的《航海条例》又规定进口到英国的产品只准使用英国船只或生产国的船只进行运输,从英国出口的产品只准使用英国船只运输。荷兰宣布拒绝承认英国的《航海条例》,和英国在1652年到1673年间先后发生三次英荷战争。
  1675年荷兰海军又与西班牙海军联合镇压西西里岛起义。此后,一直到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荷兰一直处于四处作战中。频繁的作战耗光了荷兰的财富,英法的竞争又使财富来源减少。
  1785年,荷兰的处境已经很糟糕了,公共债务增加到几乎付不出利息的地步。国家一片混乱。1795年1月初,法国革命军攻入荷兰,1月18日,荷兰最后一位执政威廉五世逃往英国。几个星期后,荷兰共和国就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作为法国附庸的巴达维亚共和国。
  六、启示
  荷兰的成功是充分发挥了自己优势的成功,再加上自由宽松的政策,远离欧洲的矛盾中心,一个一半国土在海平面以下的国家,最终成了世界的霸主。失败永远比成功要容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在荷兰身上应验了,过度依赖外界的经济和各行其是的地方政权使荷兰受制于人,这是荷兰走向衰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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