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舞(Contemporary), 是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与古典芭蕾相对立的舞蹈派别。其主要美学观点是反对古典芭蕾的因循守旧、脱离现象一辛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形式主义倾向,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舞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
它的最鲜明特点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故称为现代舞。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概括现代舞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
其创始人,公认为是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on,1877^-1927 ),她认为古典芭蕾的练会造成人体的畸形发展。她向往原始的纯朴和自然的纯真,主张“舞蹈家必须使肉体与灵魂结合,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真诚地、自然地抒发内心的情感。 系统地为现代舞派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和训练体系的,是匈牙利人鲁道夫·拉班(RudolfVonLaban,1877-1968),他创造了一种被称为自然法则的训练方法,把人体动作的构成归纳为“砍、压、冲、扭、滑动、闪烁、点打、飘浮”等八大要素,认为正确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能组成各种动作。他创造的“拉班舞谱”至今仍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舞谱之一。 现代舞的惊人之美
与邓肯同期的舞蹈家露丝·圣一丹尼斯(Ruth St .Denis,1877 ^-1968)是美国现代舞的先驱,她广泛吸收了埃及、希腊、印度、泰国以及阿拉伯国家的舞蹈文化,形成了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表现了一种宗教精神的现代舞。她的学生玛莎·格雷厄姆(Marthe Graham, 1894-1991)是当代现代舞的杰出代表,她认为人类既然有美有丑,有爱有恨,有善有恶,那么舞蹈就不能只是赞颂美好和善良,也应当表现罪恶、悔恨和嫉妒,所以她特别强调运用舞蹈把掩盖人的行为的外衣剥开,“揭露一个内在的人”。她还创造了一套舞蹈技巧,人称“格雷厄姆技巧”。近数十年来,这一流派的舞蹈家各自发展,形成了许多不同风格和艺术主张的派别,有的在舞蹈的创新和发展上做出了很大的成绩,有的却完全违背了早期现代舞派的基本思想和艺术主张,远离了客观社会现实生活,发展到离奇、怪诞、晦涩的地步,为广大观众所不能理解和接受。
19世纪末期,欧洲古典芭蕾单纯追求形式与技巧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整个舞蹈艺术的发展,而且也阻碍其自身的发展。内容与题材仍旧停留在神话传说、王子公主的范围内,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越来越大,成为舞蹈反映社会生活的巨大障碍。正是在这种危机中,现代舞应运而生。
自由舞蹈
当时首先出现的是邓肯的“自由舞蹈”。严格地讲,邓肯的舞蹈还不是现代舞。她崇尚自然,继承了晚期浪漫主义“回到自然”的口号。她脱去舞鞋和紧身舞衣,随心所欲地自由舞蹈,给欧洲舞坛带来一股清新纯朴之风,为现代舞的产生准备了思想条件。而与她同时代的音乐家和舞蹈家E.雅克-达尔克罗兹的“优律动”和R.von拉班的“空间协调律”则为现代舞的产生准备了理论条件。特别是拉班,他全面探讨了人的身心活动规律、肌肉的松弛和紧张、动作的协调以及舞蹈空间等理论问题。
表现主义现代舞
拉班的学生M.维格曼把他的理论,通过创作实践变成了舞蹈作品,使现代舞理论具体化。拉班-维格曼这一现代舞派被称为表现主义现代舞,强调感觉第一。维格曼的舞蹈还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企图切断舞蹈从属于音乐的关系,确立没有音乐的舞蹈。她认为,只有对音乐的“独裁”进行反抗,才会产生“自由自主的舞蹈”。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以维格曼为首的德国现代舞坛,一直是世界现代舞的中心。后来由于纳粹政权的反对,现代舞在德国被取缔,中心转向美国。
圣丹尼斯的贡献
但现代舞在美国的发展是曲折的,现代舞的先驱邓肯和R.圣丹尼斯都不是在美国而是在欧洲首先得到承认并获得成功的。当她们在大西洋彼岸名声大振之后才引起美国人的注意。美国没有自己的传统舞蹈文化,现代舞一旦被接受后,马上受到了重视,几乎成了它本土的舞蹈文化。 圣丹尼斯对现代舞的贡献不仅仅是创造了一种具有东方色彩、富于神秘感的现代舞,给美国商业性极强的艺术带来了深刻的宗教和哲学思想;而且还在她创办的现代舞学校中培养了一批现代舞的杰出代表。
格雷厄姆和汉弗莱
在圣丹尼斯的学生中,M.格雷厄姆、D.汉弗莱成为美国现代舞的代表,特别是格雷厄姆,她的名字几乎成了现代舞的代名词。她们虽然都是圣丹尼斯的学生,但却都不是老师的继承者,而以叛逆者的身份走着各自的艺术道路。汉弗莱认为圣丹尼斯那种异国情调的舞蹈不能体现人的精神。她根据人体动作的基本原理建立了自己的艺术理论和技术原则,就是在跌倒和复起、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构成舞蹈动作的规律。如人在暴力前倒下就必然要支撑起来进行反抗,这些动作就含有人类的冲突内涵。因此她的作品大多具有象征意义。汉弗莱是从外部形态上反对自己的老师,格雷厄姆则是从人类更深层的心理形态上去反对圣丹尼斯的艺术观念。因此她的舞蹈有“心理舞派”之称。格雷厄姆强调舞蹈应客观地表现自我信念,“舞蹈应该剥开那些掩盖着人类行为的外衣”,“揭露出一个内在的人”。她在《悲悼》中,表现由于焦虑、痛苦使人的身体扭曲和痉挛,就是她对人类“心灵的图解”。她的技术理论中心是呼吸。她研究了人体在呼和吸之间的形体变化,认为舞蹈家可以用呼吸推动身体的旋转、跳跃和跌倒、撑起。她的早期作品曾引起争议,认为过于阴暗、性感,但她终于成为美国声誉最高、享誉最久,影响到戏剧、电影、电视等各个领域的一代舞人。
现代舞的十大基本特点
(1)现代舞的生活观是宽容大度,乐观向上,随遇而安;它的艺术观是求同存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美国现代舞第三代大师默斯-堪宁汉曾说过:“如果你不喜欢别人的作品,那就编一个自己喜欢的好了。” (2)量的概念在现代舞中是第一位的。格莱姆的“巨匠”桂冠应该说是由无人匹敌的180部舞剧和舞蹈构筑起来的。她的同窗也曾指出:“你想编一个出色的舞蹈吗?那么,先编出100个糟糕的再说吧!” (3)美的概念在现代舞中早已不是唯一的追求;而在现代美学中,美更不是至高无上的概念。因此,美或者不美,不应是衡量现代舞作品高低的唯一标尺;格莱姆初出茅庐时,她那带棱带角,更带着对即将到来的新时代之敏感的抽搐动作,曾被当时报界辱骂成“要么是癫痫突然发作,要么是分娩迫在眉睫”。但是几十年之后,当整个世界都在运用她那痉挛性的表情方式之时,她的“收缩-放松”(Constraction-Release)动作原理则被当做是新时代的号角和新美学的代表了。 (4)新与旧的概念在现代舞中不是绝对的是非关系。尽管新的不一定总比旧的好,但新的每每比旧的更有趣,更能唤起人们的注意。 (5)对现代舞作品,应该尽力避免是非曲直的判断,尤其是在看远离传统观念的后现代舞时更应如此。舞蹈是离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距离较远的审美学,而不是伦理学。 (6)对现代舞作品,尤其是对那种以实验为目的的新作品,包括学生的习作,最好不做价值高低的判断,而应以竭力挖掘其创造的潜力,理解其创造的动机为根本宗旨。 (7)一切舞蹈创作归根结底,都是在有意无意地探索“舞蹈是什么?”这样一个哲学和美学命题。 (8)可舞性这个在古典舞中地严重问题,在现代舞中完全不成立,因为现代舞的概念如此宽泛,因为大自然在现代舞者的眼里无一不是在跳舞,因为人的每种行为和每个动作无一不是在跳舞。美国现代舞第三代大师保罗-泰勒说:“我们缺少的不是动作,而是发现那些能为自己的目的出色服务的动作的眼睛。” (9)思想性和哲理性一直是现代舞蹈家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不再是那种只会模仿,而不思创造的艺人和匠人。 (10)有必要弄清现代舞的宗旨是大胆的实验和严肃的探索,而不是廉价的讨好或技术的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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